这位老先生姓伍名浩,新口县人士,家住农村,今年快五十岁了。 早年他在京城教书,得罪了权贵,被迫离开京城,过起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从此再也没有教过书了。 伍浩与阮正刚的父亲关系很好,阮正刚也因此与伍浩经常接触,伍浩生活比较困难,阮正刚就经常接济他,伍浩因此非常感激。 随阮芳渐渐长大,阮正刚就想给阮芳找个先生,就找到了伍浩,伍浩欣然应允,开始潜心对阮芳教学,这一教就是近十年。 阮芳知道伍老先生才华横溢,这么多年来,只教自己这一个学生,确实是埋没了他的才华。 这次自己在水仙创建学堂,邀请伍老先生过来教书,伍老先生痛快的答应了。 不仅如此,伍老生还向自己的一个好友发出邀请。 此人姓房名东流,家住京城,一年前不知发生了什么什么变故,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死了,几个月之后,病情才有所好转。 从那时开始,房东流基本上是足不出户,如同在家里等死。 得知消息后,伍浩便去京城去看过他一次,不到一年的时间,房东流好像老了十多岁,这让伍浩吃惊不已。 虽然伍浩不停的开导他,房东流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将自己封闭起来,再这样下去,他的这位好友将命不久矣。 经过房东流家人的同意,伍浩带着房东流离开京城,来到新口县。 由于伍浩住在离县城不远的一个农村里,这样一来,房东流便在农村住下了。 让伍浩没有想到的是,从那以后房东流的情况开始好转,心情也渐渐变好,饭量大增,精神状态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房东流在这里一住就是两个月,直到家人过来接他回京,他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临走时,他告诉伍浩,也许农村才是他的根,这两个月来他过得非常踏实。 他这次回去后,他准备说服夫人,在农村买块地,建个房子,种种花,养养草。 如果有可能,自己可以在农村的学堂里教教孩子们读书,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这次阮芳让伍浩帮自己找一个先生,前提是这个先生一定要有学问。 伍浩立即想到了房东流,此人学问比自己要高,他曾经被朝廷请去为皇亲国戚教书,而且一教就是多年。 他想起几个月前房东流离开他时说过的话,便想让他陪自己在水仙村的学堂去教书,这也许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这样的生活房东流绝对会喜欢。 想到这里,伍浩就向房东流发出邀请,时间不长,房东流便让人捎信回来,告诉伍浩,他已经说服了夫人,夫人已答应随他一同前往,不日将启程,去水仙村找他。 伍浩算算日子,估计再有两三天,房东流就应该到了。 “这次房先生是带着夫人来水仙村,看来是要在水仙村扎根了,这样也好,他一定会潜心教学的。” “我们这学堂还没有命名,恩师看取什么名字好?”阮芳开口问道。 “你是学堂的山长,名字肯定由你来取,我想你应该是想好了学堂的名字,说出来听听。” “您看就叫伍房书院怎么样?” “伍房书院”,伍浩差点椅子上蹦了起来,不过他很快平静了下来,开口问道: “说说看,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 “在我们大北朝,恩师和房先生在教育界都是顶尖的人物,没想到你们两人都流落到我们不起眼的小村庄,这也许是老天爷安排的。 我们这个学堂有了恩师和房先生任教,就注定这个学堂不会平凡,以后国之栋梁就有可能来自于我们这个学堂,我们这个学堂也因此而闻名天下。 我之所以取名伍房学院,是希望从这里走出的学子不要忘记他们两位恩师,明天方老先生要过来,我让他将伍房书院四个字写出来,做成牌篇挂在门头上,这样方老先生的墨宝也留了下来。” 伍浩本想说些什么,但此时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得点头应允。 此时李广站在地头埂,看着三百多亩长势良好的冬小麦,虽然地里还套种着许多蔬菜,但这并不影响小麦的生长。 目前萝卜和大白菜各有几十亩,家里制作泡菜正好用上。 赵哥让他中午回去吃饭,说给他看一样好东西,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见时间差不多了,李广就准备回家。 此时陈潇潇已做午饭,饭菜已端上了桌子,赵小圣已经回到农庄,等李广回来,就准备吃饭 李广走进农庄,开口道: “小圣哥,潇潇姐,赵哥让人叫我回去有事,我中午就不在这边吃饭了。”李广说完便匆匆离开了。 见李广离开,赵小圣看着陈潇潇,傻傻的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陈潇潇不解的问。 “潇潇,你看我们之间的事情,是不是要告诉娘。” 陈潇潇脸一红,低着头缓缓开口:“其实这件事家里人早就看出了,他们只是没有说了出来而已,娘心里比谁都清楚。” “这个我也知道,他们看出来与我们说出来是不一样的,也许家里人都盼着我们说出来。” 陈潇潇想了想开口道:“那你就将我们的事与娘说说,只要娘说出来,这事也就算在家里公布了。” “好吧,那我晚上将这件事告辞娘。”赵小圣终于鼓足了勇气。 中午,吃过午饭,赵贤将李广带到工坊里一个房间里,开口道: “李广,我给你看一样东西。”赵贤说完就递给李广一个小盒子。 李广接过盒子,好奇的打开,里面装着一个用石头雕刻成的一个土豆。 这是阮正刚上次拜谢赵贤时带过来的,作为礼物赠送给赵贤。 这个土豆雕刻得栩栩如生,虽然李广没有见过土豆,但一看就知道这是一种能吃的食物。 “赵哥,这是什么,是不是一种食物。”李广好奇的问。 “我确实是一种食物,海外以此为主食,如同我们这边的水稻和小麦,它的产量极高,每亩地能产出数千斤,既可当成主食,也可制作成美食佳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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