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那就烦请令妹每天上门求学,老夫每天上午和下午给令妹授课。” “那就多谢林夫子了,我本想将舍妹送往镇里女子学堂,可舍妹尚幼,家里人也不放心。在镇里女子学堂,每年学费是二两银子,加上生活费,至少花费五两银子。 林夫子已成舍妹的先生,就比照女子学堂的标准,每年支付林夫子五两银子,不知林夫子意下如何? 在正常年代,五两银子可以购买六百斤麦子或五百多斤大米,足够林夫子一年的口粮。 可林夫子是个正人君子,他知道秀才是好意帮他,可他只愿意接受一百斤大米,不愿意接受那五两银子。 赵贤无奈,只得依照林夫子说的去办,看来林夫子就是一根筋,这种人肯定不适合在官场上,但来教书绝对是一把好手,让林夫子给妹妹当先生,自己非常放心。 ”多谢林夫子。”赵贤朝林夫子深施一礼。 “那就这样,从今天开始,我就给令妹授课。” 赵贤从口袋里掏出二两银子交给林夫子,怕他误会,赶紧解释道: “还请夫子帮舍妹购买书本和笔墨纸砚。” 在那个时候,笔墨纸砚是非常贵重的,二两银子也只能购买书本和普通的笔墨纸砚。 林夫子点了点头,他现在已经是赵玲玲的先生了,当然要为学生购买学习用品。 “放心吧,此事就由老夫来做吧,令妹在此求学,赵秀才尽管放心。” 此事就这样定了下来,赵贤准备离开,林夫子让赵贤将带来的点心和酒带回去。 赵贤当然不愿意将带来的礼物还带回去,便一个劲的劝说。 林夫子一根筋又上来了,板着面孔,执意不收。 这时赵玲玲向林夫子深施一礼,开口道。 “还请恩师收下,这是我的拜师酒。” 两人一愣,随即哈哈大笑,林夫子又看了看两壶酒,便不再推辞。 赵贤回来后,立即从系统里购得一百斤优质大米,装进麻袋,差人送给林夫子。 此时已近晌午了,赵诚和秦诗语从县城里送货回来,喜形于色。 见到秦诗语的神情,赵贤便知道是好事,刚想询问,秦诗语便急切的开口了。 “上次市场上出现的白糖,终因质量问题,被一些消费者所抛弃,我们生产的白糖在市场销售量又有所回升,现在林掌柜要求我们将白糖供应量提升到每天一百斤。” 对市场上这种变化,赵贤还真没有注意到,看来任何时候产品质量过硬,还是有一定的市场,自己生产和经营白糖,应该还能持续一段时间。 这时赵贤看到林若童与赵老太太从屋里走了出来,杨若童一脸兴奋。 “原来泡菜是这么制作出来的,今天真是见识了。” 这是杨若童第一次制作泡菜,虽然很辛苦,但还是非常高兴,一次生产三百斤泡菜,卖出去就是好几两银子。 在农村里,全家人就是辛苦一年,也很难挣到这么多钱。 看到赵贤也在,赵老太太便走了过来。 “贤儿,村里的牛奔菜基本上被我们采摘完了,现在制作了来的牛奔菜都是从邻村偷偷采来的。 我试了一下,现在的牛奔菜的叶子越来越老了,做出来的泡菜口感也差了一些,我们不能再使用牛奔菜制作泡菜了,这样下去会影响我们的生意。” 确实是这么回事,老太太明察秋毫,牛奔菜一开花,叶子就老了,此时再用它来制作泡菜,就不适合了,是要想想其他办法。 用来制作泡菜的蔬菜非常多,像现在的上市的黄瓜、豇豆和包菜,都可以用来制作泡菜。 “阿奶,明天收购一些黄瓜、豇豆和包菜等蔬菜,我们试着用这些菜来制作泡菜,只是收购这些菜需要花钱,增加我们的成本。” “现在这里蔬菜已大量上市了,价格不贵,如果我们愿意收购,就会人送来,也增加不了多少成本。”赵老太太开口道。 看来老太太有一定的经商头脑,她还真是生产和制作泡菜的这块料子,如果让她负责泡菜这块生产和销售,还真能将泡菜这块业务做大做强。 此时赵老太太也非常兴奋,她再也不用担心牛奔菜变老了,生产泡菜的原材料非常多,泡菜还能继续生产。 午饭后,赵贤就准备去大伯赵有柱家,准备帮助制作皮蛋。 大伯家的条件并不怎么好,住的仍是土坯茅草房,家里也没有院子,刚到门口,就发现一家人都在等着他。 “贤儿,快进屋。”见赵贤来了,赵有柱立即将他迎进屋里。 铁柱和铁蛋也在家里,他们下午没有去地里干活,也想看看皮蛋是如何制作出来的。 在大婶刘氏的旁边,站着一个小姑娘,好像昨天晚上也去吃饭了,由于当时家里人非常多,自己忘记问了。 见赵贤盯着自己的侄女,刘氏便上前介绍。 “这是我们娘家亲侄女,叫刘璇。” 接着刘氏又看向刘璇道:“璇儿,这是你大表哥赵贤。” “表哥好。”刘璇羞答答的开口。 赵贤点了点头,他打量了一下刘璇,发现她身材高挑,皮肤白晰,长得水灵灵的,还真不像来自农村。 “大伯,制作皮蛋的东西准备好了吗?”赵贤开口询问。 “都准备好了,全在这里。”赵有柱开口,这些东西他一大早就准备好了,就盼望赵贤早点过来帮他制作皮蛋。 “好的,那我们就开始吧。” 在赵贤的前世记忆里,他小时候生活的那个村,几乎家家都会制作皮蛋,由于制作皮蛋的人太多,皮蛋的价格也非常低,做这一行基本上赚不到什么钱。 穿越到这个时代,皮蛋根本没有出现过,首次制作出来,赚钱是肯定的。 赵贤开始向众人讲解皮蛋制作的要点,首先要对鸭蛋进行检查,将变质和破壳的鸭蛋除去,接着取出适量的生石灰放进一个大陶瓷盆里,加上凉水搅拌成糊状。 生石灰加水时会发热,一定注意不要被烫着,等到糊状物温度降低时,再加入草木灰,调整石灰浆的粘稠度。 做好这一切后,将湖状物静置一个时辰,使之完全冷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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