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文人都有点傲,不知道这个方老先生是否愿意教自己的妹妹。 此时学堂已经放学,几个孩子都已回家,方老先生将学堂收拾一番,正准备离开。 “方老先生请留步。” 老先生抬头一看,见赵贤站在自己的面前,便停下了脚步。 “原来是赵秀才,失敬失敬,不知秀才登门,有何要事?” 方老先生对赵贤还比较客气,毕竟秀才的文凭摆在那里。 “舍妹今年9岁,未曾上学,不知方老先生可有办法,让舍妹能够上学堂。” “方氏学堂,从创办之日起,就未招收过女子入学,据我所知,大湾镇有一女子学堂,赵秀才可送令妹前往大湾镇女子学堂。” 这倒是一种办法,但如果将妹妹送到大湾镇女子学堂,肯定要住在镇里,可妹妹太小了,他有点不放心。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请先生回家,去教自己的妹妹。 想到这里,赵贤便开口道。 “我想请方老先生每天抽出一点时间,上门去教舍妹,不知方老先生意下如何。” “目前学堂还有七八个学子,这些学子年龄大小不一,需分开施教,确实没有时间上门施教。” “那方老先生能否帮忙推荐一位先生?” “如果赵秀才愿意,可以去找村里的林夫子,也许他愿意登门为令妹施教。” 说起林夫子,赵贤当然有所耳闻,当年林夫子非常聪明,十多岁就通过了乡试,成为徽州省最年轻的举人,从此走上了仕途。 可林夫子年轻气盛,又不善于在官场上经营,得罪了上司,被人设计陷害,不仅免了官职,还关进了大牢。biqubao.com 这一关就是十年,十年后林夫子释放,回家之后他就龟缩家中,十多年未曾出门,全靠自己年迈的老母来养活他。 一年前老母去世,林夫子便失去了生活来源,而且自己已年逾四十,无任何营生能力,过日子非常困难。 前几天,他找到方老先生,想请他帮自己谋一个教书的营生。 由于村里人都不愿意将孩子送到方氏学堂,方老先生的状况也不是很好,学堂收入仅能维持生活,没有办法去帮助林夫子。 “林夫子非常有学问,可他性格太直,得罪了权贵,才有如此结果。如果赵秀才此时找他,让他给令妹施教,应该没有问题。”方老先生补充道。 赵贤觉得方老先生说的很有道理,便打算次日去林夫子家中拜访,将林夫子请到家中,对自己的妹妹进行教学。 由于工坊里的灶房和餐厅已经装修完毕,家具已经添置好了,晚餐就准备安排在那边。 为了将餐厅装扮得喜庆一点,秦诗语买了几个红灯笼,挂在餐厅里。 赵贤让赵小山将大伯和小伯家的人全部接过来,今天若童回家,是他们赵家大喜的日子,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 灶房里两个家兵挥汗如雨,他们在烧制菜肴,李春娥计算了一下,今晚吃饭的人很多,至少要安排四桌。 灶房里忙不过来,李春娥便去帮忙,杨若童也想去帮忙,李春娥想拦没拦住,那就让她去搭把手吧。 杨若童非常惊奇,家里灶房竟然有这么大,一次能烧四五十个人的饭菜,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餐厅里摆了四张餐桌,四五十把椅子,这么多桌椅摆放餐厅里并不显得拥挤,这个餐厅确实是够大的。 晚餐非常丰盛,一部分菜是赵贤从系统里悄悄购得,这段时间掌勺的家兵厨艺大增,加上家里有许多市场上买不到的调味品,做出来的菜是色香味俱全。 此时美食的香味已弥漫整个灶房和餐厅,所有的人都在忙碌,为了这顿晚餐,大家也是拼了。 赵铁牛和赵铁蛋是老大家的两个儿子,两人非常老实,平时话也不多,他们不愿去人多的地方,见门外有一堆柴火,便找来了柴刀和斧头,开始劈柴。 老三家的三个闺女,赵大倪、赵春花和赵小麦在帮忙捡菜洗菜。 灶房里香味阵阵袭来,她们不停的吞口水,不想让口水流出来,要是被其他人看见,多难为情。 老大媳妇刘氏也过来了,她和老三的媳妇吴氏一道帮忙切菜。 在刘氏的身边站着一个女孩,大约有十四五岁,正将切好的蔬菜装盘,然后送进灶房。 “老大媳妇,这闺女是谁,我怎么没见过呀。”吴氏开口问道。 “这是我娘家的侄女,今天正好过来走亲戚,我又不能将她一人放在家里,所以就带过来了。” 吴氏立即露出了异样神情,笑着开口道:“该不会是给你家铁牛找的媳妇吧?” “三婶,这是铁牛的表妹,你可不要胡说呀!” 吴氏尴尬的笑了笑,她们老赵家都不喜欢吴氏那张嘴,不管是能说的还是不能说的,她都能说得出来。 在旁边擦桌子的赵老太太叹了一口气,接过了话茬。 “我说老大媳妇,铁牛也不小了,是要给他说一门亲事,这事不能再拖了。” “娘,我也想给铁牛找个媳妇,可咱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哪个闺女愿意嫁过来,就算女方的家庭愿意,我们也拿不出彩礼。” 赵老太太沉默了,这段时间自己家里制作泡菜,赚了不少钱,她准备赵有柱两口子谈谈,如果自己孙子娶媳妇缺少彩礼钱,这个钱她可以出。 现在农村里说一门亲事,彩礼一般是二两银子,最多不超过三两银子,她可以出这个彩礼钱。 毕竟是为自己孙子娶媳妇花钱,这钱不让老三媳妇知道就行了。 一家人都在忙碌,期待着这顿晚餐。 这时赵贤开始注意他们赵家人,区别还是明显的,三伯父的一家人穿的都是新衣服,这段时间他们帮忙制作泡菜,赚了一些钱,家里的条件明显改善了。 可大伯父一家人穿的衣服都很破旧,衣服上还有补丁,铁牛和铁蛋都有一股蛮力,是做庄稼的好手,可是在土中刨食,也仅能解决温饱,是发不了财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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