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金手指在70年代躺赢_第215章 情深不悔3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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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你的事情爸爸已经知道了。”依萍看着坐在沙发上傻笑的傅文佩,这中年人谈起恋爱来还挺不含糊的,看着那傻样。
  傅文佩一愣,接着紧张的问,“那他什么反应?”
  “妈,你这么紧张,是不是说明你还在乎爸爸呢?”
  傅文佩又是一愣,叹了口气,“我只是担心他会来闹事,毕竟他那个脾气,知道后不发狂才怪。”
  “放心吧,他不会来闹事的!”
  看着傅文佩疑惑的眼神,她缓缓的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全都告诉了她。
  “依萍你说的都是真的?如萍怎么那么糊涂呢?还有梦萍,她怎么就变成了这样?雪琴竟然,竟然。。。”
  傅文佩的心情很复杂,她从没想过王雪琴那样要强的人居然还敢背着振华在外面养男人,甚至还有了孩子,也没想过那几个孩子做事一个比一个疯狂。
  依萍上前环住她的肩膀:“妈,这些都是跟你无关的,你以后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不过你需要把李副官家的地址告诉我,我相信李副官也是想念爸爸的。”
  傅文佩点点头,“李副官很忠心,虽然尓豪做出了那样的事情,但是他知道你爸爸都是蒙在鼓里的,那个时候也是不想让你爸爸为难,所以他选择趁那个机会离开了陆家。哪曾想只会打仗的他根本就找不到什么工作。唉,都是一笔孽债啊!”
  “妈,这些都是王雪琴造成的,你这些年缩衣减食对李副官家贴补,已经做的仁义至尽,如今苦尽甘来,过好以后的日子就行了。”
  “嗯,其实我又给他们送过一次钱,把你给我的钱都给了他们,我现在也不需要花什么钱,他们还要为可云治病呢。你去看看也行,李副官和李婶对你一直都很好的,他们家在……”
  傅文佩拍了拍依萍的手,转身回了房间,这么多的事情,她真是需要好好的消化一下。
  依萍拿起一旁的座机,拨通了陆家的电话。
  第二天,天还未亮,依萍就去了李副官家。
  他们家住在贫民窟,还不如依萍母女这几年住的房子。李副官为人厚道,做事老实,可惜只能出个苦力,挣得钱还不多,基本都花在了可云的身上。
  依萍到的时候,尔豪正直直的跪在门口,屋里陆振华和李副官相视无语。
  看着面前头发花白的李副官,李嫂,陆振华忍不住流出了眼泪,他们的年纪可比自己要小好几岁呢,如今却比自己苍老的多。
  李副官也是两行眼泪纵横,司令老了,没有了昔日的威严和风采,拄着拐杖也难掩他微微弯曲的背。
  李嫂看着司令欲言又止,沉默的回房间陪可云。
  “爸爸,尔豪他~~”
  “混账小子做错事就要祈求原谅,李副官一家什么时候原谅他,他在起来。”
  李副官看看门外,脸上丝毫不掩饰他对尔豪的厌恶,“司令,你今天过来我很欢迎,但是他,就算跪个十天半月,我也绝不会原谅他的。
  这么些年,要不是八夫人和依萍小姐一直对我们支助,我的可云只怕也会跟外孙一样离我们而去。
  那一年冬天特别的冷,孩子忽然发起了高烧,可云抱着孩子四处求医,只是因为没钱,人家都不肯医治。
  最后还是八夫人拿着钱给我,把孩子送去了医院,可是送去的太迟了,怎么治都没效果,孩子还是没了。
  从那天开始,可云就疯了,她总是把枕头当成那个孩子,再后来治疗了一段时间,她居然把和他和孩子的记忆都忘记了,只是偶尔会发疯。
  司令,我恨啊,恨自己无能,居然连给那个孩子治病的钱都没有,你都不知道孩子长的有多可爱。”
  说完蹲下身子呜呜的哭了起来,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李副官压抑了这么多年,此时终于放开了心里一直紧绷着的那根弦。
  尔豪听得很不是滋味,虽然自己那个时候还小,做事确实没担当,只凭自己的喜好。浑然不知自己竟然有过一个孩子,还害了一个女孩的一生。
  此刻他内心充满了愧疚,他觉得自己应该对可云负责。他泪眼婆娑的看着李副官“当年我还小,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请李副官把可云嫁给我,我用我的一生来弥补她,爱她。求你了!”
  “对,对,可云进了我家的门,我一定把她当亲闺女对待,你们搬到我那里一起监督他,”陆振华看着李副官的神情接着说,“王雪琴已经被我赶走了,不会再有人对你们不好的,我们老了,以后住在一起就聊聊天打打牌,一起养老吧!”
  李嫂在里面听得分明,高兴的扶着可云就从里面出来了。
  “司令,你是司令,哦,对,你的鹰我还没喂呢,我现在就去喂,现在就去喂。”
  可云看着那熟悉的脸庞,吓得她赶紧找东西,“妈,吃的东西呢?司令的鹰饿了,要赶紧喂,妈,你快帮我一起找。”
  看着疯疯癫癫的可云,陆振华几人又震惊又哀伤。
  依萍上前紧紧的抱住这个可怜的姑娘,“可云,可云,你还认识我吗?”
  可云疑惑的抬起头看着她,认真的思索了一下,高兴的说,“你是依萍,你是依萍,可是你怎么长这么大了?”
  “可云,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认出我,真是太好了,我已经嫁人了,自然是长大了啊!”
  依萍挺喜欢这个单纯可怜的姑娘的,每个人都有年少无知的时候,都有崇尚美好爱情的时候,这不仅仅是她的错。
  “你居然已经嫁人了,真是太好了,他对你好不好?不好就让司令骑马去打他。”可云很开心,也为依萍高兴。
  “放心吧,他对我很好的。”
  李副官突然指着可云对外面跪着的尔豪说,“看到了吗?可云现在就是这个样子,都是你害的,你还要娶她吗?你怎么照顾她一辈子?”
  尔豪心里五味杂陈,他想要照顾她,却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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