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桓指着台上又出来的一平说:“我说的是她,路一平,我的女朋友,在这里唱歌挣钱养家。” 杜飞、尓豪、如萍齐齐的看向舞台,然后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依萍看着他们这样好笑不已,心里莫名的有些爽。“你们不是我最亲的哥哥和妹妹吗?怎么连人都认不出来。” 如萍闻言羞愧的低下头,恨不能找个洞立刻钻进去。尓豪看着相视的两人,心里怀疑是不是老头子把自己的孩子给弄丢了。 杜飞傻傻的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你们怎么长的这么像,确定不是双胞胎吗?” 一片静默,没人回复他这个问题。台上路一平依旧忘情的唱着,有人喜欢她唱歌,这就是她的优势。 秦五爷过来时,就看到这几个人在依萍和路一平的脸上来回看着。他强大的气场一下子就把那几个人惊醒,他不动声色的坐在依萍身边,看那牛排只吃了一半,不觉得皱了皱眉头,低声说,“牛排不好吃?怎么就吃那么点?还想吃什么?” 他的话让依萍有些哭笑不得,把她当猪养呢。“我已经吃饱了,不过比起牛排,我更喜欢华国菜。” 秦五爷点点头,决定以后还是做中餐吧,反正东南西北八大菜系呢,确实好吃的很多。 “秦五爷,我们是申报的记者,请问我们能否为你做个专访呢?”何书桓想到自己的那个采访任务,硬着头皮说。 秦五爷看了他们一会,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你们呀,不知道要采访我什么?我不觉得我身上有什么新闻。” 何书桓看看依萍,笑着说:“秦五爷实在是太过谦了,能在这上海有这一分成就,可见你的睿智,秦夫人那不俗的身手可是少见呢。女子都是这么的巾帼不让须眉,你本人肯定也是能力非凡的。” 看着眼前的男孩,依萍开口说:“不愧是记者,这嘴上功夫就是巧,只是我夫妻二人更喜欢低调,对上报纸没有一点兴趣。” 尔豪笑着说:“依萍,我们好歹也是兄妹,你不会不支持哥哥的工作吧?” 如萍劝道:“依萍,我们都是一家人,你是我的姐姐,那秦五爷也就是我的姐夫。你就劝劝姐夫接受他们的采访吧,一次就好。” 依萍端起红酒喝了一口,对秦五爷说:“喏,你的小姨子放话让你接受采访呢!还不赶紧答应下来。“ 秦五爷亲昵的捏了捏她的鼻尖:”瞎说什么,岳母现在只有你这一个女儿,我也只听老婆的话。“然后没再理会他们,拉起依萍起身,”走了,那边陈秘书长在叫我们呢!"m.biqubao.com 尓豪看他俩丝毫不给他们面子,当即愤怒的就要起身阻拦,被何书桓一把拦住,"别闹,你看看那边那位是谁。” 尓豪顺着秦五爷走过去的方向看过去,就看到一位中年男子正站在舞池的边缘向他们夫妻招手,他看着那人熟悉的面孔,“他是市长秘书长?” 杜飞扶了扶眼睛,“对,还真的是他,没想到这秦五爷的人脉居然这么广。” 何书桓一语不发看着台上的表演,尓豪也重新坐了下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如萍听懂了,不过好奇的看了几眼就看向依萍,依萍淡笑着和那些大人物以及他们的夫人谈笑风生,与平时对他们的那种冷漠截然不同。 她现在身上也不在是廉价的穿着,看着好有气质,甚至比那些贵夫人看着更贵气。她不明白为何短短的时间依萍就能有这么大的变化,而且那个秦五爷看起来对她真的很宠爱,甚至和秘书长谈话时都不忘护着她不被拥挤的人群碰到,她到底何德何能? 似乎有什么已经不同了,再看看一旁的书桓,不由的心里疼痛起来,她一直以为他们会是男女朋友,可是现在他的女朋友却是那低贱的舞女,难道她堂堂的陆家千金还不如一个舞女吗? 杜飞的眼里只有如萍,看她捂住胸口,不由的有些担心,小心的问:“如萍,怎么了?不舒服吗?” 如萍看着专心看着台上的何书桓,再看看面前这个满脸担心的杜飞,一句话脱口而出:“杜飞,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杜飞呆呆的看着她,尓豪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书桓扭头看了她一眼,又看向台上。 话刚说出口就后悔的如萍看到何书桓这样的反应,如同报复一般,郑重的对杜飞说:“杜飞,我想做你的女朋友!” “如萍,你是不是喝多了?我送你回家吧!”杜飞慌张的问她,他也喜欢她,但是自己根本就养不起她这样的千金,跟着自己只有受苦的份,更何况她喜欢的应该是书桓吧! 如萍像受了刺激一般,又哭又笑,“连你都不肯要我吗?我哪里不好了?” 尓豪尴尬的起身把如萍抱起来:“抱歉,她肯定是喝多了,我先送她回家。”杜飞呆坐着,拿起舍不得喝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书桓放在一侧的手紧紧的握了握,看向舞池边上那个一脸明媚的女孩,多想站在她身边的是自己。 路一平小心的拿掉头上的头饰,换上自己的衣服,拿起手提包就要出去,一旁的女孩们看她这焦急的样子,调笑着说:“咱们的白玫瑰这是急着找那位记者男朋友呢,什么时候也让你男朋友采访我们一次呗!” “好啊,等有机会吧!”路一平没有因为她们的调侃而不好意思,自己就是有眼光找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也不怕她们嫉妒。 她小心的绕到何书桓的身后,两只手捂住他的眼睛:”猜猜我是谁?”何书桓笑着把她的手拉下来,让她坐到自己的身边,然后笑着说:“这么早就介绍了呀!给你介绍个朋友,这是我的同事兼室友兼好友杜飞,杜飞,这是我的女朋友路一平。” 杜飞笑着和她握手:“幸会啊,早就听说过你了,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怪不得能拿下何大公子的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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