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金手指在70年代躺赢_第78章 白头到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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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凤胎满月的时候,黛玉还被要求继续坐月子,所以明瑾轩没有大办宴会,只是请了几个亲近的人热闹了一番。
  太上皇当场给他们赐名,世子叫明晨珏,郡主叫明晨曦,林如海又给起了小名叫团团圆圆。biqubao.com
  两个孩子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聪慧开朗,六个月的时候就会咿呀学语,七个月的时候能扶着人走路,到周岁的时候,说话走路已经很利索,只是会说的话还不多。
  周岁礼办的很盛大,太上皇,皇帝皇后全都到场,所有京城的世家也都过来观礼。地上的东西铺了一大片,两个孩子穿梭其中。
  世子不负众望的拿了他爹的官印和一本书一把小剑,群主则拿了一个小算盘,又往身上的挎包里塞了一本武功秘籍,一个胭脂盒,还拿了一串黑色发亮的珍珠项链给她娘带脖子上,这才走到哥哥身边指着那把剑说她也想要。世子听了二话不说的把剑递给妹妹,自己又去拿了一把小刀。
  这一连串的操作惊呆了众人,赞美的话不要钱的夸赞,黛玉有些想捂脸,他们这性子到底像谁?
  周岁礼后,明瑾轩不上朝时就喜欢拿着三字经给启蒙。黛玉可没有原主那才高八斗的才情,也只能陪着他们一起玩,夫妻二人看着一日日长大的孩子,心里也明白陪他们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孩子们的事情,他俩几乎都是亲力亲为。
  孩子们三岁的时候,林如海辞去太傅一职,专心在家教导他俩,聪慧的孩子们学东西非常快,但是也知道隐藏,对外还知道藏拙。后来又安排人教他们武艺,两人从来没喊过一声累。
  等他们七岁时,在京城已经小有名气,人人都夸北宸王府的世子郡主小小年纪就文武双全,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俩还是隐藏了实力。
  再后来,黛玉发现自己又怀孕了,明瑾轩很是害怕。但是这次黛玉说只有一个,而且她从怀孕到生产都非常的顺利,没有一点折腾到老娘。
  孩子出生后是个男孩,明瑾轩直接向皇帝申请让孩子随母姓,继承林府的香火,这让林如海感动不已。
  皇帝很痛快的给孩子起名叫林晨钰,是晋阳侯府的世子。
  小世子自然还是跟爹娘姐姐在一起的,林如海早就搬进了北宸王府,含饴弄孙,非常高兴,让太上皇羡慕不已,偶尔也会过来小住几日。
  时光荏苒,随着孩子们的长大,所有人都一天天的在变老。
  龙凤胎10岁时,太上皇驾崩,举国哀悼。
  龙凤胎20岁的时候,皇帝和皇后也相继离世,半年后,林如海也去世。
  黛玉很是难过,她终于体会到了亲人生离死别的痛苦,明瑾轩始终陪在她的身边。小儿子继承侯位搬进了晋阳侯府,明瑾轩干脆上书禅位,让世子提前接任北宸王爵位。
  他带着黛玉继续出门游历,想要看看这尘世的酸甜苦辣。
  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时,二人回到了王府,此时三个孩子早已成家,都随他们的父母只找了一个心上人,过得都很幸福,他们的孩子也都长大了。
  某一天,夫妻二人躺在软榻上,两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轩哥哥,我们这也是白头到老了呀!”苍老的声音不再有年轻时候的娇嫩。明瑾轩看着身边的妻子,含笑道,“这一世应该是让我们体会如何做父母,感受亲人生离死别的。”
  黛玉笑着点点头,开始述说她生完龙凤胎时做的那个梦,她一直觉得那场梦应该是真实发生过得。
  说完之后,微笑着闭上了眼睛。明瑾轩知道他们会回到自己的身体,但是看着白发苍苍的她还是忍不住心中一痛,“莎莎,等等我!”
  门外的人听着里面许久没有声响,大胆的推开门,才发现老王爷王妃已经仙逝,忍不住哭出声。
  此时,明瑾轩和黛玉其实灵魂就站在一边,他们看着自己的孩子,孙子们都第一时间过来,看着他们伤心的样子,黛玉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明瑾轩把她拥进怀里,自己的眼睛也有些湿润。
  此后,他们如同被锁定在京城一般,眼睁睁的看着孩子们经历属于他们的人生,看着这个王朝在这一代孩子的努力下变得更加强盛。
  直到她的三个孩子也一一去世时,黛玉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下一秒就听到明瑾轩说,“黛儿,你看—”
  黛玉抬起头,就看到她的三个孩子正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俩。他们听说爹娘一直看着自己后,都拍了拍胸前松了一口气,幸好没干啥坏事。
  知道他们想法的黛玉忍不住笑了,然后就看到他们一点点的消散,他们应该是去地府报到了吧!
  下一秒,黛玉和明瑾轩就看到自己的面前出现一道光门。两人手拉手,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
  再次睁开眼睛,看着熟悉的空间,再看看身边熟悉的人,两人相视一笑,接着就感觉到了自己体内的变化,来不及打招呼纷纷消失,出现在各自的修炼室,他们要进阶了!
  因为红楼一行,两人的心境有了新的变化,自是轻而易举的进入了分神期,接下来就是巩固修为,学习分神期的术法。
  如果他们在修仙界,就会发现他们修炼的速度到底有多快,甚至进阶居然没有雷劫这情况就会震动整个修仙界。然而这个世界的修炼者只有他们二人,在外也不能对普通人使用法术,没有对比就永远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特殊。
  修炼结束后,二人不约而同的出现在沙滩上,看着宽广的大海,感叹颇多!
  在红楼几十年,真的是体会到了什么是人生无常,什么是天伦之乐,一直到最后的生老病死。
  陈丽莎从海里抓出来一只小乌龟,看着它在沙滩上到处爬,不时的逗弄一下。诸葛瑾轩含笑看着这岁月静好的画面,不忍心破坏。
  许久才有低低的声音传出,“我们该出去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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