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老板,你说话算数?我从你的古玩店里,任意挑一件,如果挑到宝贝,你也不能反悔。”楚阳对易大红说。 易大红点点头,笑着说道:“那是自然,随便你挑,你若能捡到宝贝,那是你自己的本事,我肯定不会反悔,我若反悔我就是个孙子!” 易大红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痛快了,不过是他觉得满屋子的收藏品,能价值上百万的有那么四五件,有上三百万的顶多一两件,大多数是价值几十万、几万,甚至几千块的玩意儿,就算楚阳拿着高倍放大镜,一件一件的翻找,也捡不到什么狠货。 其实几万、几十万,对于普通人来说,也算是不少钱了,甚至晚清的有些官窑,市场价也不过才十几万,没有想象中那么离谱,不过对于楚阳和易大红这样的人来说,低于千万的都不能算狠货。 易大红内心在笑,笑楚阳居然妄图,想在他的店里,找出点狠货来,没有人比他更加了解他店里的这些玩意儿了,虽然不至于像郭云飞说的那样全都是破烂,但是并没有十分稀有的珍品。 楚阳见易大红已经发誓,他便说道:“行,易老板有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于是,楚阳便开始在这间店里,缓缓踱步,随着他的脚步轻移,他对着博古架和柜台里的所有收藏品,都准备过一遍。 而此时的韩浩辰,比楚阳还要紧张,他的内心特别不希望楚阳,能够捡到漏,哪怕是个价值几百万的小漏,他都不想让楚阳捡到。 只有这样,他的内心才能好受一点。 楚阳缓缓踱步,忽然,目光在一件民国浅绛彩瓷器名家汪野亭的笔筒上停留。 汪野亭是民国珠山八友之一,浅绛彩的大名家,他以国画的泼墨法,在瓷器上绘山水,绘制出墨分五色的国画。 当楚阳,在这个浅绛彩笔筒面前,停留了几十秒时,那易大红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因为这件浅绛彩山水瓷器笔筒,是珠山八友之一汪野亭的真作。 虽然民国距今并不久远,但是名家的作品,还是挺值钱的,尤其是像汪野亭这样的浅绛彩大名家,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下,珠山八友是那个时期的代表人物,继承了浅绛彩文人瓷画的审美旨趣。 这样的文人画浅绛彩瓷器,近些年在市场上受到不小的追捧。 这是存古阁里,少有的价值超过三百万的收藏品之一,因此那易大红才会紧张万分,他担心楚阳选中了这件汪野亭的笔筒。 虽然这笔筒市场价大概在三百万左右,但是未来还有巨大的升值空间,未来十年能到五六百万也说不定,易大红可不想再搭上这么一件宝贝。 楚阳伸手,将这件浅绛彩的笔筒,给拿了起来。 与此同时,易大红的脸上,已经布满了凝重之色。 “坏了坏了坏事了!这可是珠山八友之一汪野亭,汪大名家的真作啊!天啊!这小子的眼力可真够毒的啊!”易大红在心中暗暗叫苦,他感觉又要亏了。 然而这时,楚阳却将这个笔筒,重新放回了原处。 楚阳最终还是放回去了。 而易大红看到这一幕,终于松了口气。 “好险!好险!差点让这小子捡漏,这件笔筒,如果上了大型拍卖会,怎么着也得值个三四百万的吧。” 易大红也在窃喜:“呵呵,果然还是太年轻啊,我还以为他眼力很厉害,结果还是差远了,想必他刚才并吃不准这件笔筒,他以为不是汪野亭的真作,浅绛彩可是比粉彩还要难辨真伪的,他还得学个十年八年的。” 郭云飞一直都在观察着易大红的表情,他注意到了刚才易大红的异样,感觉这其中有猫腻,便赶紧给楚阳提醒道:“姐夫,这个笔筒应该是个好东西,刚才你拿起这个笔筒时,我看到店老板表情有些不自然,似乎很紧张的样子,可当你把这件笔筒放下时,我又看到店老板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貌似这件笔筒似乎个好玩意儿啊!” 此话一出,易大红十分气愤,他阴沉着脸,对郭云飞辩驳道:“你屁事也多,我刚才不过是肚子有点疼,所以皱了皱眉,现在肚子不疼了,自然就放松了!” 郭云飞则说道:“你这么解释,证明你现在心虚。” 随后,郭云飞又对楚阳建议道:“姐夫,你拿这件笔筒,我虽然不懂古玩,但是这次请你相信我,一定不会错的,就选这件笔筒吧!” 不过,楚阳并不会采纳郭云飞的建议,他摇了摇头,回应道:“这件笔筒,我看不上,我再找找别的。” 郭云飞着急的说道:“姐夫,别找了,就这件吧!” 对此,楚阳背过身去,对郭云飞摆摆手,并没有说话。 他知道郭云飞的好意,不过他有自己的计划,并且这件笔筒,的确不入他的眼。 而郭云飞只能着急的跺跺脚,他不知道该怎么劝说楚阳了。 那易大红此时倒是得意的很,他看楚阳这样子,心里乐开了花,因为这件汪野亭的笔筒真作,已经是他古玩店里,价值最贵的一件收藏品了,别看是民国的,只要是名家的作品,外加画的漂亮,照样有高价。 那韩浩辰,也看出了其中的端倪,他也猜测,这件汪野亭的笔筒真作,是易大红很在意的东西,他心中不禁暗暗道:“看来,这存古阁里,除了我这件康熙官窑的青花龙纹棒槌瓶,最值钱就是这个笔筒了,楚阳这水平也不咋地嘛,明明已经拿起了宝贝却又放下,呵呵真是个半瓶子醋,不过他活该!” 其实,那件汪野亭的笔筒真作,尽管很漂亮,可是楚阳真的没有看上,并不是说汪野亭的作品不好,而是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自从他进了这家存古阁,在一旁站着看易大红和韩浩辰在交流扯皮,他的注意力也在周边的博古架和柜台投入了几分。 他已经看到了一件,足以和古玉佩媲美的重器! 这件重器,很有可能连易大红这个店老板,都不清楚来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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