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御四海_第1105章 不争也得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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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翟向贵的内心,也有些矛盾。
  他和这位本家叔叔,向来关系一般,因为一件事,他记恨了这位位高权重的叔叔二十年了。
  “你又来干嘛,把这些东西拿回去,我不需要,我就算帮一条狗,也不会帮你!”
  这句话,一直被翟向贵记在心中,并且记了二十年,虽然在这期间,他忙于手头的事业,也会间歇性的忘记,但是每当夜深人静,或者孤杯独酌之时,他又会想起这句话。
  当初,他在社会上浑浑噩噩好几年,摆过地摊,开过小店,到头来钱没赚到,还拉了一笔饥荒,最终因打架斗殴入狱五年。biqubao.com
  出来后,他才知道,自己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从那以后,他便决定好好赚钱,于是就投身房地产界。
  因为那时候,这个行业正起步没多久,差不多属于蛮荒时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适合他这种胆子大的人搏一搏。
  不过,进入这一行后,钱可不是随便用麻袋捡的,还要有门路有关系。
  翟向贵一开始小有起色,包了几个小工程,赚了点小钱,但是想要做大做强,光靠这种小打小闹是不行的,就说拿地、竞标这方面,以他当时的实力,根本没有资格参与。
  于是,翟向贵就想到了他的叔叔。
  翟向贵的这位叔叔,当初还没有成为江东市的一市之首,但也在重要位置上面,与房地产也有关系,算是能说上话。
  当时翟向贵还挺得意,他觉得让他叔叔帮帮忙,应该没什么难度。
  翟向贵当天,就摆了一桌丰厚的酒席,请他叔叔,不过被他叔叔以有事为由拒绝了。
  翟向贵没有放弃,他买了很多贵重的礼物,带着礼物去了他这位叔叔的家里,并向他这位叔叔说明了来意。
  不过,这位叔叔,并没有答应他的请求,还立刻对他发了火,并说出来那句,令他至今都无法忘记的话。
  从此以后,这份恨意,翟向贵算是记住了。
  而翟向贵,确实是一个有头脑,敢想敢干敢闯的人,当然也有赌的成分在里面,他找了其他关系,借了一大笔贷款,拿下了一个工程。
  很幸运,这个工程很顺利,赚了一大笔钱,十分疯狂。
  这固然与他的能力有关,但是一个人的运气也很重要,倘若出了意外,赌输了,莫说倾家荡产,就算他还三辈子也换不上那笔巨额贷款,极有可能上天台了却自己的生命。
  也该着翟向贵的命好,别人都不看好的项目,被他赚了大钱。
  翟向贵靠着赚来的这笔大钱,在江东市房地产界,疯狂的进行扩张,当时正是发展期,翟向贵有了底气,后续的投资就比较顺利了。
  加上他手底下有一帮喜欢打打杀杀的小弟,为他出了不少力,通过二十年的摸爬滚打,他终于将江东市的几大房地产商,都给打压的破产了一半多,现在江东市的房地产界,已经很少有能与他分庭抗礼的人物了。
  虽然发达了,但是翟向贵一直记恨着他这位叔叔,而他这位叔叔,也有意的与他走得很远,关系不怎么亲近。
  即便家族聚会时,也有过交流,但也只是简单的问一句,合张照片,也仅此而已。
  所以,他的这位叔叔,在别人面前,很少提及这个侄子,所以很少有人知道翟向贵是他的侄子。
  他们叔侄之间的关系,有些微妙,其他人理解不了。
  其实,翟向贵的叔叔,之所以拒绝帮翟向贵的忙,大概是因为翟向贵手底下养的那帮弟兄手脚不干净,另外翟向贵洗白之前,他可不是什么好玩意,翟向贵的叔叔位置敏感,当然要避嫌了。
  实际上,翟向贵现在也没洗白成功,怎么可能说洗白就能洗白啊,他想洗白,除非转行,否则他在这行里做的这些龌龊事,是根本洗不白的。
  而让他转去,一个不熟悉的行业,或者说没有他现在赚钱的行业,他当然不肯了,即便现在前景大不如前几年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回家。”翟向贵靠在豪车后座的真皮靠背上,揉了揉眉心,对司机命令道。
  不过,翟向贵又立即改变了命令。
  “去明珠花园吧。”翟向贵又对司机命令道。
  司机收到命令,又调转了车头,前往明珠花园。
  明珠花园,是他那位叔叔家的小区。
  他思来想去,还是要求这位叔叔帮忙。
  他现在,已经不是完全为了给儿子,找个好学校了,而是为了自己的脸面。
  他知道自己儿子,不是读书的那块材料,哪怕是给儿子转到全国最好的高中里去,儿子也不会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他之所以还争,就是为了一个面子。
  他想着,如果这个名额,被那个年轻人给抢走了,他翟向贵在江东市,还要不要脸面了,他能在江东市的房地产界混的风生水起,靠的不就是强大的威慑力和左右逢源的人脉关系么。
  别看只是一件转学的小事,这关乎着他在行业里,乃至江东市的威信。
  倘若他这次输了,那么他的威信力也会随之下降。
  不过这个时候,那位叔叔应该不在家,但是翟向贵此去明珠花园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去拜访他的那位叔叔,而是去拜访婶婶。
  他觉得,婶婶是一个突破口。
  与其找叔叔帮忙,还不如找婶婶,从中说和说和,毕竟女人在家庭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如果婶婶能替他美言几句,那事情差不多就成了。
  翟向贵和他这个叔叔的关系一般,甚至疏远,但是他和婶婶的关系还算可以,逢年过节的,他都会找机会去拜访婶婶。
  翟向贵又让司机,下车去买了一些比较贵重的礼物,主要是些补品之类的,算作给他婶婶的礼物。
  翟向贵见了婶婶,也表明了来意,这位婶婶一听说是帮翟向贵的儿子转学,并没有推脱就答应了。
  “婶婶,您真同意了?”翟向贵的心里,似乎有一块石头落地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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