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海生,就是万春生的小舅子。 他曾靠着从他姐夫酒楼里顺酒,在一群富二代群体中,立起了“出手阔绰的富家公子”人设,终于半个身子挤进了江南大学江东校区的富二代圈子。 程峰刚刚说出这句话,群里那几个在线的人,就纷纷发表起了意见。 薛宇宙说道:“孟海生的底细不清晰,谁知道他是谁哪家的富少爷,咱们贸然把他引进咱们的小圈子,我觉得有风险。” 而马志华则说道:“峰哥,咱们江东市,也没有一个家世显赫的孟家啊,这个孟海生的家族想必很普通,他貌似没资格加入我们吧。” 魏一鸣也说道:“是啊峰哥,我觉得还有待考量,虽然孟海生在多次聚餐上出尽风头,但是我们魏佳从来没听说过江东市还有个孟家,更是没有和他孟家有商业上的往来。” 程峰则说道:“你们的怀疑,我能理解,咱们十少,再加上群主,这个圈子已经维系了五六年了,如果引进新人,大家有意见也是正常的,我问过孟海生了,他家在外地,是个大家族,而他的姐夫在江东市,开了一家酒楼,名叫聚贤楼,我想各位也都不陌生吧,我们也去光顾过好多次了,聚贤楼在咱们当地还是挺有名气的,属于老字号。” 魏一鸣说:“是啊,聚贤楼是咱们江东市的旅游招牌,从清代乾隆年间就存在了,许多外地来的游客,大多数都会到聚贤楼打卡,如果聚贤楼老板的儿子加入我们,也还算有点资格,毕竟这聚贤楼每年的盈利,在咱们江东市餐饮界中也是数一数二了。” 随后,魏一鸣又补充道:“不过,孟海生是聚贤楼老板的小舅子,小舅子和儿子可就差得远了。” 薛宇宙说:“孟海生这人不错,待人接物够大方的,每次聚餐他都提着好酒去,要不就把他给引进来吧。” 薛宇宙这么说,有他自己的打算,目前十一人中,他的地位最低,如果能把孟海生弄进来,那么以后地位最低的就是孟海生了。 马志华冷笑道:“提几瓶好酒去聚餐,就把你给收买了?凡是加入咱们这个圈子的,家族之间都有利益的往来,他聚餐上拿的酒虽然很稀有,但是除了酒之外,他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利益?” 薛宇宙说:“你怎么知道他在外地的家族没有实力?也许他孟家在外地的地位,不比你们马家在江东市的地位差。” 马志华回应说:“有句话叫作强龙不压地头蛇,他孟家在外地再牛逼,也无法插手江东市当地的商业,若真想插手,也得提前来拜拜山门,你不会真被几瓶酒就给收买了吧,你薛家缺这几瓶酒吗?” 薛宇宙看到这话,刚才消去的怒火,这次又烧了起来,怒不可遏。 “你他妈说什么?我看你就存心找事,谁家缺这几瓶酒了,有种你再说一遍,信不信我现在就找你爸妈去!”薛宇宙非常激动。 他也就是冲动的对马志华放几句狠话而已,他现在额头上被刻了字,近期是不可能出门见人了,不过人一旦冲动起来,就不会理智了。 而程峰见两人又吵吵起来,也是很生气。 他对马志华说:“华子,差不多得了,你这张嘴巴也该治治了,你说你非得惹他干嘛!” “要我说,那个孟海生,可以考虑引进咱们圈子里来,不过要用一段时间来考量他,如果他真的符合条件,那就让他加入我们。” 程峰之所以要引荐孟海生,自然是有他的好处,所谓无利不起早,以程峰的家境,他比马志华、魏一鸣、薛宇宙这几人都要好,而他之所以要把孟海生引荐进来,主要孟海生承诺会说服姐夫把聚贤楼的一半股份转让给他。 孟海生真是个败家子,他姐夫这么好的生意,可以说是江东市旅游的必打卡地点,这几年网红经济又正是火的苗头上,他这是等于把聚宝盆的一半,拱手送给程峰啊! 当然了,孟海生也不傻,聚贤楼说白了还是他姐夫的,只要他姐夫不死,聚贤楼就不可能落到他的手上,再说他也没有财力能够买下聚贤楼一半的股份,还不如拿酒楼的一半股份当敲门砖,加入“十少”的圈子,以后让“十少”带他玩。 这个程峰,是江东市程家的少爷,不仅较这些人年长一些,连家境也比这薛宇宙、魏一鸣、马志华这三人要好,所以他说话,在这三人看来很有份量,也不敢提太多反对意见。 “行了,就这么定了,群主那边我会找他说的,反正是先考量孟海生一段时间,也不耽误事。”程峰说。 接下来,薛宇宙、魏一鸣、马志华这三人,都没有再说什么,还有两个人也选择支持程峰,至于没有发表意见的,不知道是不在线还是在偷偷窥屏,既然他们没有选择冒泡,就说明他们要么同意,要么就是不想得罪程峰。 这“十少”之间,可没有什么过命的交情。 当孟海生,得知自己有机会加入“十少”的圈子时,他高兴的手舞足蹈。 “呵呵呵,说是考量我,其实只是走个程序罢了,程峰肯定会把我引荐进去的,只要我加入了十少,以后的人脉资源就好起来了!” “不过,我也得早点准备,劝说我姐夫把聚贤楼的一半股份卖给程峰了,这老东西看似憨厚,实际上大奸似憨,这些年他能把老字号酒楼经营的井井有条,就能证明他的能力,有那么多老字号坏了口碑倒下去了,而聚贤楼却能稳稳的成为江东市的一张名片,这老东西确实有些手段!” “看来,也只有打我姐姐的主意了,万春生这老东西老来得子,把这个看得比一切都重要,我得让我姐姐,多在他耳边吹吹枕边风!” 孟海生的如意算盘打得挺响,万春生摊上这么一个小舅子,可真是倒大霉了。 不觉间,鬼面舞会已经到了。 楚阳和林婉瑜、孙雨柔,一起去参加这场“诡异”的舞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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