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果不出所料,有些情谊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对方答应的很爽快,还给黎爹爆了一个大料。 “之前有个闺女大半夜打烊时间,来郊区的商贸城,一下子买了几卡车的货物。我之后看着工作人员发过来的检控,都有些吓傻了。老黎,那该不会就是你的闺女吧!” “幽幽她去买了几卡车的货物?” 黎爹有些不敢置信,大半夜买东西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该不会遇到了什么困难了吧! “对啊,几大卡车的货物呢,吃的用的穿的家具等什么都有,当时半夜属于非营业期间,还是我给门卫和经理打电话,让他们把闺女给放进去的。” 听到这里,黎爹终于明白过来,原来自家闺女已经先行动起来了,自己曾经把自己的奋斗史给女儿分享过,没想到她竟然记住了。 而且,那家商贸城的确是他跟兄弟合伙创办的,当初那个地址还是自己给规划的,虽然位于郊区,可是选址风水极佳的确,人气比其他的同行要旺盛。 现在想想,芙幽幽所在的学校也是出于那片郊区地带,她会因为好奇心前往那里购物,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只不过,一下子购买了几大卡车的商品,是不是有点… “本来还想问问你这是搞什么鬼?你闺女来我地盘上也不跟我说一声,让我这个当伯伯的也尽尽地主之谊。” “不过说来惭愧,后来我光顾着跟老婆度蜜月,一时间有些健忘,把这事给忘的差不多了,把侄女给忽略了这么久,是我的失职。哈哈哈,见谅见谅。” 还没等电话另一端的黎爹回话,对方又喋喋不休起来,仿佛要把这些年来欠缺的话全给补上。 “对了,如果那晚真的是你闺女,那可不行啊!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大半夜实在是太危险了,要不要我给她分派几个保镖过去?这样比较安全点。” “或者…直接把她接到家里?”对面的男人很明显爽朗健谈,性格热情跳脱,跟黎爹很明显是两种极端。都说好朋友之间性格互补,他们两人倒是典型的例子。 黎爹本来想着,对方能够帮忙照顾已经是情义深重了,没想到对方还想把闺女接到他家里去住,这是不是有点热情过头了。 很明显,对方的热情势不可挡。还没等黎爹发表言论,对方就优先做出了决定。 “对,就这么办,这样比较安全,也比较省时省力,我那臭小子还可以帮忙照顾一下,让他去学校接送我侄女上下学都行,反正他也有的是时间。” 黎爹可不想让闺女讨人嫌,冒冒然就这样登门拜访,听着老木的意思是还想把自己儿子给幽幽当司机,这是不是有点… “这…” 黎爹很明显有些语塞,对面的人察觉到了什么,直接大手一挥,拿出了一家之主的气势。 “哎呀,这有什么?我闺女也在那片上大学,据我所知那路段只有一所学校,说不定他们大概率还是校友呢!” “也好让我那成天打架,只会惹事生非的女儿,也能像我侄女那样好好学习学习,说不定他们还能成为好朋友呢。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我老婆还在等我上船呢,我先走了回头聊。” “嘟嘟嘟——” 听着耳边的嘟嘟声,黎爹有些不敢置信。 他本以为要打动对方会很浪费些时间,说不定还要许诺一些不平等条约,谁知道对方竟然还跟以前一样,爽朗义气中透着一股江湖中人的傻气,竟然这么容易就松口了。 这样看来,芙幽幽那里算是有个保障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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