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野村_第710章 有一个同学聚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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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春循声望去,发现前面走来了一个极其肥胖的青年男子。
  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容颜姣好的女子,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
  两人的身材差距了一个身位,站在一起时,看起来有些滑稽。
  王大春立即在记忆中搜寻男子的信息。
  想了四五秒,才想起来,这位青年是自己的小学同学。
  王大春之前上过小学,也有过不错的学生生涯。
  这位同学叫武进明,是隔壁镇的同学。
  当时,他的老妈改嫁到青阳镇,将他带了过来。
  因为这个关系,他当时还被同学们嘲笑。
  说他妈妈是个二手货,他也是个二手货。
  因为这个,他不少和同学们打架。
  久而久之,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整天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
  学习成绩眼睁睁的下滑。
  王大春和他一样,都在同学们的鄙视链最底端。
  所以,他和王大春的关系还算不错,算是同病相怜的两个人。
  但在进入初中之后不到一年,他妈妈再次改嫁,再次将他带走了。
  从那以后,王大春就没有再见过他。
  “武进明?好久不见了!”
  武进明看到王大春还记得他,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立即松开怀抱中的女子,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一包软中华,拿出一支递给了王大春。
  王大春连忙摆手道:“不好意思,我不抽烟!”
  武进明没有强求,将那支中华烟夹到了自己的嘴上,拿出一个金灿灿的打火机,点燃了香烟。
  王大春注意到,武进明在抬手点烟时,不小心露出了手腕处的劳力士手表。
  王大春这才仔细打量着武进明。
  武进明穿着一身华丽的西装,颜色鲜艳得让人有些刺眼。
  只不过,他那圆滚滚的身材穿西装,怎么看都有些滑稽。
  武进明的领带是大红色的,上面还镶着闪闪发光的钻石,看起来十分耀眼。
  和领带一起系在脖子上的,是一根拇指粗的金项链。
  王大春不懂穿戴,但总觉得这些东西搭配在一起,总感觉有些不太和谐。
  武进明的皮鞋也是擦亮得可以反光,上面还镶嵌着金色的扣子。
  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颗行走的钻石,让人不禁想起那些炫富的暴发户。
  他的头发被打理得油光滑亮,一丝不苟地梳向后方,露出了宽大的额头。
  武进明的脸庞圆润,虽然说不上有多英俊,但也算是有几分富贵相。
  他的眼睛不大,却闪烁着精明的光芒,仿佛随时都在算计着什么。
  他的嘴角总是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让人觉得他深不可测。
  王大春不禁有些哑然。
  小学的时候,武进明和他一样,都瘦得跟个猴子似的。
  没想到这才多少年过去,武进明都胖的像个水缸了。
  武进明看到王大春打量自己,嘴角更是有意无意的露出微笑。
  手腕上的劳力士都露出来好几下。
  有时候还很风骚的拉一拉领带,把金项链给亮出来。
  还故意对着天上的阳光,将金项链反射的光芒,照射到王大春的眼中。
  武进明神气十足的问道:“大春,好多年不见,你现在混得不错啊,都来买车了?”
  王大春平淡的说道:“我混得哪里有你好,你这一身,一看就价值不菲,恐怕都要好多万。你再看看我这身,上上下下就几十块!”
  武进明打量了一下王大春,眼中忍不住闪过一丝失望失色。
  不过这也正常。
  他知道王大春的经历,也知道王大春家里的情况。
  王大春的养母死得太早了,不像他的妈妈,可以不断改嫁,最后才终于嫁到了一个比她还要大三四十岁的有钱人。
  原本,武进明对妈妈的行为是非常不齿的。
  但当那位后爸死去之后,泼天的富贵顿时就砸到了武进明的头上。
  那一刻,武进明才意识到,自己的妈妈究竟有多么的伟大!
  “有志者事竟成,英雄不问出生,这个年代,只要肯努力,一定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不对,你小子都来买车了,是不是在哪里发财呢?”
  武进明原本还想要劝一劝王大春,想要给王大春讲一讲努力的道理。
  但这时,他才发现王大春的身边,竟然站着两个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
  这两人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比电视里的那些电影明星要好看。
  他不禁有些怀疑,王大春是不是在扮猪吃老虎。
  王大春平静的笑了笑,说道:“我没有发什么财,我就是在我们的村里,搞了两个种植基地,专门种植蔬菜和药材。”
  武进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种植基地要说赚钱,也赚不了啥钱,赚的基本都是辛苦钱。
  但要说不赚钱,那也比很多生意强。
  至少风险小很多。
  联想到王大春一直生活在农村,晾他也不会想到其他赚钱的方式。
  “种植基地不错啊,虽然赚不到什么大钱,但满足一家人的温饱还是可以的。干个几十年,也能让你一家人步入小康生活了!大春,我家里是做酒店生意的。我这次回到赤金县,就是听说这里要搞一个高新园,有很多外地的科技企业都要搬到这里来。所以我打算在高新园的旁边,修一栋酒楼。回头你带我去你的种植基地看看,要是东西不错的话,我以后在你那里进点货!”
  听到武进明的话,王大春不禁愣了一下。
  赤金县要修高新园的事情,王大春早就知道了。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王大春和薛佳凝才特地在高新园的选址旁边,开了一家酒楼。
  武进明要是来开酒楼了,那就是自己和薛佳凝的直接竞争对手。
  不过,他要是和自己竞争,那注定会失败得很惨。
  想起大家同学一场,小时候武进明还背地里打了几个骂王大春的坏同学。
  王大春对武进明,还是有些感激的。
  于是劝说道:“武进明,这个事情我也听说了,高新园的选址,就在五星路那里。但我听说,五星路那里有一家桃花酒楼,几乎把赤金县的生意都占完了。你要是开在桃花酒楼的附近,恐怕要被打压得很惨啊!”
  武进明摆了摆手,自信的说道:“大春,这一点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背后有人!嘿嘿!”
  武进明嘿嘿一笑。
  他来这里开酒楼,可不是单纯为了赚钱的。
  而是接到了一个任务。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他其实不是华夏人。
  而是来自倭国的间谍。
  准确的说,他妈妈是个间谍。
  他妈妈之所以一直改嫁,其实就是在调查各个地方的秘密。
  最后一个改嫁的富豪,其实不是自然去世的。
  而是他妈妈亲手杀死的。
  目的就是为了将那个富豪的企业拿下来,去调查更多的事情。
  他这次前来,是受了他妈妈的命令。
  让他在这里开一家酒楼,好用来打听消息。
  不过具体要做什么事情,他妈妈还没有告诉他。
  说是怕他忍不住先去调查,从而打草惊蛇了。
  他只知道,好像是他妈妈背后那个组织,想要来这里杀个什么人。
  那人似乎很厉害,也很年轻。
  之前派来的一位半圣,已经很久没有回复消息了,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
  不过武进明并不着急。
  反正这个地方他熟悉,先把酒楼开起来再说。
  “大春,这次我回来,专门搞了个同学聚会,都是咱们的小学同学!就在今晚,你要不要一起来?”
  武进明搞同学聚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拉近和同学们的关系。
  等他妈妈给他安排任务的时候,好向同学打听消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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