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上门,傅蓉给周牧之倒水。 她嘴上说:“何必跟他一般见识?回头你哥得打你了。” 表情却是轻松愉悦的。 她心情不错。 周牧之:“他经常来?” “偶然。”傅蓉道。 眉头微微蹙起。 堂主傅源是个人精。初次见面,他问傅蓉叫什么。 傅蓉告诉了他。 “本家同姓,可以认个亲。你要是不嫌弃,往后你就是我侄女了。”傅源说。 傅蓉当即看了眼她师父。 孙英兰表情很平淡,对此事丝毫不热络,只是笑着说:“在宜城,傅算是大姓了。傅堂主真阔气,随便就认个侄女。你们傅氏祖上就是江南人?” “那自然不是了。”傅源说。 孙英兰和他聊起了姓氏,转移话题。 等他离开,傅蓉还问孙英兰:“师父,傅堂主他什么意思?” “他这个人,待人不够真诚。你还年轻,往后的路很长,别浪费时间去找这种人脉。你用不上的。”孙英兰说。 她的意思傅蓉听懂了:傅堂主太精明了,想占他的便宜,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很不划算。 傅氏在宜城是蛮常见的姓,族人比较集中,不至于见到同姓者就激动要认亲。 如果傅蓉不是个年轻美貌的寡妇,那还可信。 傅蓉没说什么。 但从那之后,傅堂主经常来丽轩歌舞厅,还要入股。 程三娘拒绝了他。 大家属于同僚,不好撕破脸;又是开门做生意,没道理不让他来。 傅堂主每次都是客客气气。他看上去很斯文,说话也客气周到,没任何过火的地方。 可傅蓉感觉很不舒服。 一种“被人觊觎”的敏锐,时刻在她心头。 傅蓉还不能说。很多事,你明白、我明白,但尚未露白就不好直讲。 一条毛毛虫爬上手臂,不痛不痒、毛骨悚然。 直到周牧之遇到了傅堂主,把大家都不愿意讲明白的话,一下子扯破了。 傅蓉感觉爽。 胳膊上的毛毛虫弹开了,身心舒畅。 “……那个老不死的占你便宜?”周牧之问。 傅蓉摇摇头:“他要是占便宜,我师父早把他赶出去了。” “他一看就不安好心,你们还纵着他!”周牧之恼怒,“妈的欺负女人,老子真该剁了他。” 他越说越气,转身要走。 傅蓉只得赶紧拉他:“你别胡闹……” 她握住了他的手。 周牧之顺手一带,将她带到了怀里。 傅蓉撞上了他胸膛,急忙要躲,他却牢牢箍住她。 他低头吻她,傅蓉用力将脸偏开,抵住他胸膛,不准他再靠近。 “不喜欢我吗?”周牧之问她。 傅蓉心口一紧,将脸偏向另一边,没回答。 “你先松手。”她半晌才说。 周牧之放开了她,傅蓉退后好几步,背对着他。 “不喜欢没事。”周牧之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为遮掩失落故作轻松。 傅蓉不知如何作答。 他不用她答,自己又接话,“今后我对你好。你不喜欢我擦香水、头油,我不擦就是了。 别人欺负你,我都给你撑腰。你有什么事就找我。只是……” 只是什么? 傅蓉低头看着自己手指,它居然在轻微发颤。 只是什么?她似乎急切等个下文。 “……只是让我排第一个。你要是愿意喜欢男人了,别叫后来者超过我。要不然,少爷我死也不甘心。”他道。 傅蓉噗地笑了。 她一笑,他就得寸进尺,从身后搂抱着她:“行吗?我先排队的。” 傅蓉想笑,又难受:“我……” “我知道,你吃够了苦头,你之前那个男的,他是个畜生。手指破了,还要好些日子才愈合,何况你心上破个洞。”周牧之说。 傅蓉从来没想过,他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他纨绔又张扬,大大咧咧。但他仅有的细腻心思,用在了她身上。 傅蓉不懂为什么。 她有什么好? 她和周牧之之间,没什么深刻的羁绊。反而是有过一点很难堪的相遇,提都不想提起。 “我等着呢。”周牧之又道,“蓉蓉,让我排第一个。” 良久,傅蓉才慎重点头:“好。” 她让周牧之先回去,她需要时间思考、整理心绪。 周牧之只得走了。 晚上收工,孙英兰找到了傅蓉,说程堂主来了,叫她上楼去说话。 傅蓉紧张得心口直跳,她用力拉住了她师父的衣袖:“程堂主会辞退我吗?” 孙英兰笑,拍了拍她的手:“不会。时间久了,你可能忘记了自己的靠山是谁。” 傅蓉一愣:“谁?” “颜小姐。”孙英兰说,“她不倒台,或者说她和堂主不闹翻,堂主就不会辞退你。” 傅蓉:“……” 她没想过再去麻烦颜心,居然忘记了这层关系。 她乱跳的心,一下子就安稳了很多。 程三娘没找茬,只是和傅蓉聊了聊周牧之。 “……你要把握分寸。周龙头很不喜他儿子们在歌舞厅混。你不是歌女、舞女,可在周龙头眼里,你又尊贵到哪里去?”程三娘提醒她。 傅蓉脸色微微发白。 她解释:“我没有勾搭他。我、我做得不好,的确一直没有很明确拒绝他。” “你得好好想想。”程三娘说,“之前周君望看中的几个,都死了。” 傅蓉如遭雷击。 她讷讷反问:“死了?” “死了。”程三娘笃定。 傅蓉轻轻颤了颤。 “你不是那些漂泊无依的歌女舞女,你是我的下属。就这一点,周龙头卖三分面子。可你要明白,我也只值这三分面子了。 我和大小姐交情好,才不能见你吃亏。今天周牧之为了你和傅源差点打起来,明早周龙头就会叫人来看看你到底什么模样。”程三娘说。 傅蓉狠狠咽了一口唾沫。 “我怎么办?”她问,“周龙头他不讲理吗?” “他讲。他认定的,才是理。”程三娘道。 又说,“我可以帮你去说一声。只是,说定了,我会拒绝周牧之登门。你往后别后悔,叫我自打嘴。” 傅蓉急忙说:“好,我不会!堂主,我想活着。” 程三娘笑了笑:“拎得清就好,你先回去休息。” 傅蓉哪里还敢回去? 她赖上孙英兰,跟她一起去了孙英兰的小公馆,不敢再回姜家了。biqubao.com 她再次体会到了自己的渺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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