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公馆查封的时候,颜心搬到了角门外的宅子。 揭了封,她又立马搬回去了。松香院是她的家,她最舒服、最安心的地方,一刻也离不得。 她可能,还要在这里住一段日子。 离了婚的苗茵,在大少爷逃走的第二天,来看望颜心。 “……他跑了的话,警备厅会抓他吗?”苗茵问。 颜心:“你替他担心?” 苗茵叹了口气:“我知道做得对,却又有点内疚。” “事情看结果。他没什么事,只是名声上不太好,他这才离开。”颜心说,“而你被他耽误了多少年?你的青春,不值钱吗?” 苗茵那点愧疚,立马消散无踪:“你说得对。” “你终于脱了苦海。”颜心说。 苗茵:“寺峤杀了人,他即将要被枪决,你也可以脱离苦海了。” 颜心点头。 “你什么时候搬走?”苗茵问。 颜心:“时间尚早,我不知道搬到哪里去。我不像你可以回娘家。我和五弟妹的娘家,是不欢迎我们回去的。” 苗茵有些唏嘘。 她替颜心办事后,回娘家住了几日。 她跟父母提,想要离婚,她家里人都只是一股脑儿问她:“你是不是受了很大的委屈?” 他们并没有一开始就责怪她。 过了几日,她姆妈跟她分析,如果离婚要承受怎样的压力、将来如何打算云云。 是认真商量过,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 她怕娘家因她离婚而担骂名,影响哥哥弟弟们的声誉;而他们却担心她的前途,离婚之后如何筹划。 事情爆发,姜益州和姜公馆人人唾弃,苗茵离婚受到了舆论上的支持。 将来不管谁提到她为什么离婚,都有个再正当不过的理由:她前夫有杀人嫌疑。 “……我现在住在万源街,那边有个我家的脂粉铺子。楼下是铺子,楼上三间房,以前给大掌柜住的。 后来又开了一家铺子,大掌柜去了那边,这家铺子的楼上房间就空了下来。我带着平珊住了进去。”苗茵说。 平珊和芳容,都是苗茵娘家之前买的婢女,送给姜益州做姨太太,是苗茵自己要求的。 她也有很天真、很愚蠢的时候。 她总以为,姜益州不肯碰她,只是嫌弃她。 既然被嫌弃,可日子要过,总得有个孩子傍身,这才叫娘家买了两个体面的丫头送进来。 芳容爱上了姜益州,死心塌地,还帮衬着养姜至霄;平珊却只对苗茵忠诚。 所以,苗茵离开姜公馆的时候,带上了她。 现在,苗茵自己做那间铺子的大掌柜,平珊帮衬她。 “既不住在娘家,又有地方落脚,挺好。”颜心说。 苗茵笑了笑:“还有更好的:我家里人商量过了,为了我以后的生计,这间铺子给我了。” 离婚回去,没有遭到嫌弃,反而是得到了全家的同情与支持。 颜心很羡慕苗茵。 “你苦尽甘来。你娘家一直很疼你。”颜心说。 苗茵:“我姆妈疼女儿。她泼辣,家里上上下下做得了主;我嫂子、弟妹都是很好的人。” 又过了两日,颜心和苗茵一起,去医院接了傅蓉回来。 傅蓉的肋骨已经差不多好了。 姜家不打算给姜卉桐办葬礼,领回了他的遗骸,草草埋了。傅蓉还是别了一朵白花在头上,算作给丈夫守孝。 “……你有什么打算?”颜心和苗茵都问她。 傅蓉反而一愣:“什么打算?男人死了,照样过日子呀。” 颜心和苗茵面面相觑。 苗茵说:“五弟妹,你这样年轻,不趁机再走一步吗?” 傅蓉笑了笑:“不守寡的话,传回族里,我娘家父兄要被人笑话死了。在我们家,有座贞洁牌坊很重要。” 苗茵是城里人。这几年,城里风气开化,苗家又是做生意的,思想跟着潮流走。 可时代的新风,吹不进等级严明的宗族。 不替姜卉桐守寡、离开姜家,那简直是大不孝,傅蓉的父兄会觉得面子丢尽,还不得撕了她? “我守寡。”傅蓉说,“这样,哪怕我做了什么,也不是丢娘家的脸。” 苗茵既可惜,又悲伤。 傅蓉问颜心,“四嫂你呢?” “我暂时也不离开姜公馆。”颜心说。 她没说守寡,只是不离开这个地方。 大太太还活着呢。 她不死,颜心不走。 “太好了,我们可以作伴。”傅蓉说。 颜心:“你怕不怕?我的松香院,有四个人,还有两条狗,你什么也没有。” 院外还有十几名藏在暗处的副官。 “我那边也有一个佣人,就她陪着吧。”傅蓉说。 苗茵听她们俩说得热闹,忍不住插话:“姆妈……大太太,她容得下你们吗?” “她有什么办法?现在还活的,就二少爷那个庶子了。”颜心说。 姜家支离破碎。 如果颜心和傅蓉也被赶走了,二房和七房会不会趁机霸占了宅子? 这宅子,也是财产,对大太太很重要。 如果没两个寡妇儿媳妇,二少爷要闹事的话,大太太又怎么应对? “我敢说,姆妈是绝对不会放我们走的。”傅蓉笑了笑,“姜家的人,一个个都会替自己打算。我们嫁到姜家,好像也被染坏了。” 我们,也会替自己筹划了,不再傻傻一根筋。 姜家真是个大染缸,把好好的人染成了鬼。 “大嫂你很幸运,能走就走吧。”傅蓉又道。 苗茵怔怔的。 颜心和苗茵送傅蓉回了她的院子,这才离开。 苗茵偷偷跟颜心说:“蓉蓉变得好奇怪,她是不是接受不了,想要发疯?” 颜心:“不会啊,我反而觉得她是真的接受了,很坦然。” “她说话很可怕。”苗茵说。 颜心:“看透了,说话直接。” 苗茵觉得颜心也可怕。 不知为什么,姜公馆阴森森的,鬼气萦绕。 苗茵回头看这个她生活了七八年的地方,突然毛骨悚然。她头也不回跑了,再也没来找过颜心和傅蓉。 傅蓉的伤养好了七八成,仍去丽轩歌舞厅。 她没了丈夫,也没了钱。 娘家不欢迎她、婆婆随时会赶走她,她需要赚钱。 看到她回来,管事孙英兰舒了口气:“还怕你不来了。” 傅蓉:“您这样厉害的大人物,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还没出师,不敢走。” 孙英兰笑了笑,很是欣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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