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心坐在那里,面颊逐渐泛红。 她嗔怒瞪了眼景元钊。 景元钊只是笑,笑得有点嚣张,颜心便很想将他赶出去。 程嫂今天特意做了鱼汤鳝丝面,给景元钊补补身体。 她可擅长做鳝丝面了。 “……少帅,这段日子您也太忙了,吃点好的。鳝鱼最温补了。”程嫂说。 景元钊:“外面吃过的鳝丝面,都不如您老人家做的好吃。” 程嫂就说:“小姐小时候挑食,逼得我到处跟人请教做饭、做点心。不仅要美味,还需要好看、好闻。” 色香味俱全,才能哄着她多吃饭。 程嫂这一手厨艺,就是这样练就的。m.biqubao.com “小时候这么难伺候?”景元钊笑,又问程嫂,“她小时候还什么样儿?” 颜心:“快吃你的吧,不许多问了。” “我好奇。”景元钊说,“程嫂跟我说说,当给我下饭。” 程嫂坐在旁边,果然捡了些趣事说给景元钊听。 女孩子,打小就文文静静的,又聪明漂亮,老太爷和老太太疼爱得很。尤其是老太爷,视若珍宝。 “背医书的时候,一边打瞌睡一边嘴里还念叨。” “老太爷配药,一个药方出不来,在小密室里整夜。别人都走了,就我们六小姐在门口坐着等到天亮。” “有年老太太咳嗽,医书上说,要借霜降那日的露水配药,小姐就凌晨去外面搜集花草上的露珠。老太太逢人就说这件事。” “除夕家宴上,有道糖酥,特意用巾帕包了,带回来给我和半夏尝尝。” 景元钊听着听着,心里就不是滋味。 他吃了两海碗鳝丝面,很饱,颜心和他在弄堂走走,散步消食。 他的手,揽住她肩膀:“打小就这么懂事?” “习惯了。” 景元钊叹了口气:“习惯了处处替旁人考虑,很累的,珠珠儿。” 颜心微愣。 景元钊:“因为从小不在父母身边,哪怕祖父母对你再好,你心里也不踏实,是不是?” 颜心:“……胡说了,我祖父母很疼我。” “那为什么从小就知道讨好别人?”景元钊说,“我和我舅舅小时候都不这样。” “你们是男孩子。女孩子天生就会替旁人着想吧。”颜心道。 景元钊:“这话不对!你看看张南姝,再看看你,就知道没人天生会替旁人打算。 珠珠儿,往后我对你好,不需要你回报什么。你把这性格改过来,才能真正的活一场。 否则,你仍像是被套在一个木偶里,旁人牵动着你,喜怒全部不由己。” 颜心怔了怔。 活了两世,她性格的起源,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她总是很难心安理得去接受旁人对她的好,总想要回报点什么。 比如说,祖父母是无条件偏爱她的,她却非要努力争气,赢过所有的兄弟和学徒。 似乎这样,她才可以肯定自己在祖父心中独一无二的地位。 若她只是个平平常常的小姑娘,祖父母最爱她吗? 会的! 哪怕她脑子笨笨的、长得不那么漂亮,祖父母也照样最爱她,因为她是他们的唯一,是他们接到身边细心抚养长大的明珠。 ——做过了母亲,颜心才懂长辈对晚辈的感情。 颜心想到这里,苦笑:“原来,一个人大部分的苦难,都是源自她自身。” 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颜心通过景元钊的视角,重新审视了自己。 她从未意识到自己性格上的这点不足。 耳边,也有小时候听到过的各种声音。有些是她偷听到的,有些是当面说给她听的。 她很小的时候,黏着大伯母,大伯母也很疼爱她。 堂姐堂妹推搡她:“这是我姆妈,你没有姆妈!” “你没有娘就赖别人的娘,不要脸。” 大堂姐比她大六岁,在颜心看来是个小大人了。她这样骂一个小姑娘,咬牙切齿的。 大伯母会呵斥她们。 大一些,骆竹进府,下人们议论:“要做正室太太了。可怜六小姐,有个继母,往后日子难过。” “二太太还带着七小姐进门。小姑娘真水灵,恐怕六小姐要在老太爷、老太太跟前受宠了。新来的总会受宠爱些。” 再大些,颜心看到她两个亲生的哥哥,趴在地上做马,让颜菀菀骑;他们瞧见了颜心,就哄笑着跑掉了。 还有一次,她去父亲和继母的正院,凑巧和她两个哥哥同路,她就不远不近跟着。 “她真讨厌,像个跟屁虫跟着我们。” “走开,不许跟着!” 颜心愣是在原地等了片刻,等他们先走远了,这才过去。 做了母亲,颜心有了自己的小孩。有时候其他小孩欺负他,颜心才明白,小孩子的恶毒是直白又刺骨的。 渐渐大了,越发漂亮,她就不怎么在颜家走动,只缩在祖父母身边——那是她最安全的地方。 她只跟景元钊说过,她一辈子不得自由。 不仅仅是嫁到姜公馆。从她出生,她母亲去世,她就没了自由。 一方面是环境束缚她,另一方面,也是她在约束自己。 “……想什么?”景元钊出声。 颜心走神了片刻,笑了笑:“在想你的话。” 又说,“人总会忽略自己的缺点。” “你哪有缺点?”景元钊道。 颜心:“……你将来若有孩子,肯定教不好。成天这样夸,孩子要飘飘然。” 景元钊揽紧她薄薄肩膀:“我们生几个?” 颜心:“……” 她不想要,而前世他没有子嗣。 她这句话说得不好。 在景元钊面前,她说话逐渐放松了,有些是自然而然说出口的,并没有深思熟虑。 “你上次说,想要学开汽车。后来学会了吗?”景元钊转移了话题。 颜心:“没有。怎么提这个?” “我记挂着。我可以教你。”他道。 颜心:“我看白霜开车挺容易,她教就行了。” 景元钊去捏她的脸:“颜心,你什么意思?觉得我不如白霜?” 他很少这么叫她的大名。连名带姓,叫得切切,隐约是真恼了。 颜心失笑:“你在发疯……” “我发疯的时候会咬人。”景元钊道。 他凑过来吻她。 颜心笑得发软,靠在他怀里。 他与她磨,最终她不得不答应,明早和他出城去学开汽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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