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三娘告诉颜心,她和几名堂主在海滩旁边建了一个俱乐部。 “……有个天然的高地,可以俯瞰整个海湾,附近没有码头,很安静。我们就在那高地上,建了一套房子,五层楼高。”程三娘说。 宜城最高的建筑,就是五层楼的万锦饭店。 楼房的建造,高一层不仅仅是成本的增加,更多是安全性的难度,五层楼几乎罕见。 “做一个销金窟,打造得富丽堂皇,什么都选最好的。歌舞厅、赌场,只请一流的交际花驻场。”程三娘说,“你可要入股?我们已经有了四个人,只能给你一成股。” “本钱是不是很高?”颜心问。 程三娘:“本钱我替你出,等往后赚了钱,我先扣掉本钱,再给你分红。” ——让她白吃干股。 这样的销金窟,日进斗金,颜心等于坐着收钱。 她知道这是程三娘对她的善意。除了感激她,也是想把她拉在自己这边,巩固与颜心的交情。 和上次那个欧阳黛相比,程姐姐就很看得起颜心。 颜心:“本钱多少?我身上有点钱的,这个我来出。” “那你得准备一箱子小黄鱼。”程三娘笑道。 颜心:“我有。” “我替你出,就这么定了,你不用跟我太过于客气。”程三娘说。 又说,“你是督军府的大小姐。” 言外之意,不仅仅拉拢她,也是借用她军政府大小姐的名头行事,把她当做隐形的靠山。 颜心原本很心动。 谁不想要发财? 她的药铺,赚不了大钱,哪怕药再好。 “程姐姐,我知道你绝不会害我。不过,有些事过了明面,才好说话,我需要跟督军夫人先报备一声。”颜心说。 程三娘:“这个自然,我也不会叫你难做。” “我当然也明白,你们青帮背景的销金窟,不需要军政府帮衬。程姐姐是看得起我,才给我这个机会。 只是,我不是亲生的女儿,隔了一层,有些事就需要说透,才能免除误会。”颜心道。 程三娘笑:“你做事一向周到。” 颜心问起那个“俱乐部”,又问她:“现在进展到了哪一步?” “房子盖好了。”程三娘说,“花了不少钱。只不过,房子的花销是末节,装修、布置以及将来的维护,才是大钱。我们还需要装几部电梯,光这一项就死贵。” 颜心:“这样大的投入,哪怕再赚钱,估计也需要一两年才能回本。” “你开着药铺,懂做生意的。做生意就是这样,不能急。”程三娘道。 如果经营得当,半年也许就可回本——这话有点冒进,程三娘没跟颜心说,免得空许诺。 颜心点点头,与她谈妥。 翌日,她去了趟督军府,张南姝和盛柔贞陪着夫人吃饭。 盛柔贞表情安静,瞧见颜心过来,还冲她微笑。 张南姝微讶:“你怎么来了?” “我找姆妈说点事。”颜心笑道,又看了眼饭桌,“你们这是吃早饭?” ——都快十点了。 “我们早上出去了一趟,你肯定想不到我们去了哪里。”张南姝笑道,“你住我那里,慢慢跟你说。” 颜心:“……”怎么还卖关子了? 不过,她今天没空住,要和夫人说重要事。 正好夫人吃完了,移步和颜心去客厅说话。 颜心简单说了程三娘的主意,问夫人她能否做这件事。 夫人就说:“程堂主愿意带你赚钱,这是好事。只不过,你得给股钱。珠珠儿,人情债比一箱子小黄鱼贵。” “我明白的,姆妈。”颜心道,“我也尽量不会惹事。” 夫人失笑:“青帮的俱乐部,惹事了他们搞不定,需要牵连到你头上,那就是大事了。真出了大事,你坐在家里也会祸从天降。” 大事是天意,不是防患就可以避免的。 颜心见她很支持,就放了心。 简单和张南姝、盛柔贞打了招呼,颜心去找程三娘,到她的小公馆吃饭。 颜心坚持要自己出股钱,不让程三娘垫付。 “也行。做买卖,账目不明,也容易出纠纷。”程三娘道,“你拿了钱来,我写好股书给你。” 颜心:“程姐姐,多谢你带我发财。” “你我互惠互利,往后我需要你帮衬的地方多得是。等你真发迹了,我送钱给你,你都不屑于拿。”程三娘笑道。 她话里有话。 程三娘消息灵通,可能已经知道了颜心和景元钊的关系,断定她将来会有另一番前途。 颜心装作听不懂;也知道她没有恶意,不计较。 吃了午饭,程三娘就说:“可要去看看那栋楼?已经竣工,在修缮外墙。” 颜心:“好。” 俱乐部在城外,一条官道直通海边,重新修建了岗哨与大桥,连接官道与高地。 一路出城,颜心和程三娘闲聊,偶然看看路边风景。 程三娘对即将开业的买卖很有信心,颜心也知道往后世道虽然不太平,销金窟却一直存在,大赚特赚。 ——当世道艰难,上进之路被斩断,一部分人就醉生梦死,沉溺享乐,彻底放纵逍遥。 颜心是个普通妇人,她的眼界是生存,她自己个人的生存,尚无余力去忧虑家国大事。 出城后,约莫半小时车程,就到了程三娘说的地方。 还在施工,外墙尚未完善,不好靠近,程三娘让自己的随从路边停车。 颜心远眺,瞧见那栋高大的楼,心中能想象,等它装上了五彩玻璃窗,室内各色灯光,乐声与美酒旖旎而出,是何等绚丽辉煌。 她安静看着。 程三娘告诉她:“这个俱乐部,是我、万堂主、刘堂主和秦堂主四个人一起盖的。 秦堂主说,不如用地名命名,就叫‘南湾俱乐部’。我觉得名字好听,但万堂主和刘堂主不太满意……” 颜心猛然看向她。 “怎么了?”程三娘不太理解她的变脸。 “这个地方,叫南湾吗?”颜心问。 她不开车,方向感不太好,况且也不算熟悉宜城郊外的地名。 “是啊。怎么了?”程三娘不解。 颜心脸色微微变了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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