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心再次声名大噪。 在青帮的授意下,宜城的报纸、茶馆说书先生,都在夸颜心和温良百草厅。 距离上次少神医名噪一时,已经半年了。 半年后,她又大出风头。 上门求医买药的人,几乎把温良百草厅的门槛挤破。 张逢春作为大掌柜,替颜心做恶人,对任何求医的人都说:“我和二掌柜先去看。 实在疑难杂症,才是我们少神医出马。普通的病症,我们或者同行其他药铺的坐堂先生,都能治。” 他不仅仅替颜心挡了“好事之徒”,还把生意引向其他药铺。 “您腹痛?出门往西过两条街,有个‘金氏药铺’,他家的药丸最有效。” “您眼疾?您去城西找宋大夫,他最会看眼疾,没有他不行的。他还有独家秘方。” “您媳妇八年不孕?我看您自个儿面相有点虚,要不我介绍个大夫,您和您媳妇都去吃几贴药?” “头疼?我看看。哦您这是清窍不利,风热头痛的。我们药铺的‘芎芷石膏汤’,散风清热,给您开三剂。” 张逢春着实医术好,又大方,因报纸和说书先生带来的热度,他都妥善处理。 看热闹的、瞧病的,以及同行,没有不夸他。 颜心还在想怎么办,坐诊看不过来,不成想张逢春处理得如此有张有弛,不免赞叹他。 她说:“逢春哥,我要给你分红了,否则你被旁人聘去了,我这药铺就要关门歇业。” 张逢春:“我是在颜家学的医术。医术自古不传外人,老太爷大度仁慈,才教导了我。 我不算是他老人家的弟子,却是实实在在颜家学徒。只要您不赶我走,我绝不会忘本。” 颜心知他人好。 前世,药铺也是他帮衬着撑起来的。 只是那时候她既没有抢回自己少神医的名头,也没有认识太多贵人,一生都只是个小有名气的大夫,不曾这样“名震全城”。 药铺是赚钱的,却也没大富大贵。张逢春又需要养一个富贵病的母亲,花钱如流水,连娶亲的余力都没有。 “……我是认真的。”颜心收回思绪,“若你这里,我都赏罚不明,其他小伙计和学徒还有什么盼头?” 张逢春:“那我听您的。” 颜心喊了账房先生。 除了药铺每个月给张逢春的月钱,还额外加红利。 颜心拿出二成的红利分给他。 她也对二掌柜、小伙计和学徒们说:“你们若是做出了成绩,月钱我会提的;红利也会分。” 药铺众人越发激动。 这件事后,同行们也盛赞颜心和张逢春。 他们得势的时候,没有踩同行一脚,反而让很多大夫跟着出了名。 比如说,金氏药铺的腹疼药剂卖得很好;宋大夫治疗眼疾半辈子,也突然有了名气。 众人无不感激。 金氏药铺的老板娘,给颜心做了一双鞋;宋大夫上门,想把自己治疗眼疾的医案,和颜心分享。 颜心心中感动。 她忙忙碌碌着。 张南姝寻不到她,索性来到了药铺找她;她来的时候,盛远山也来寻颜心,遇到了。 “……新上市的樱桃,送些给你尝尝。”盛远山说。 张南姝:“盛旅座,你都没给督军府送。” “我姐姐不爱吃樱桃,她怕酸。”盛远山道。 张南姝:“那我们呢?除了我,还有柔贞和两位小姐。” 盛远山静静看了眼她。 皮肤白,瞳仁越发黢黑,这让他的眼神有点阴凉。 张南姝:“知道了,我们不配。” 盛远山:“不是这个意思,张小姐。下次有了好吃的,再送给你们。” 张南姝:“……” 说来说去,这新上市的樱桃,只送给颜心。 其他人,等以后再说,绝不松口再去买一份。 张南姝心说:“你这么使劲,有什么用?你得不要脸啊。” 回到松香院,颜心让程嫂准备晚膳,又叫半夏洗了樱桃,配了茶点来。 颜心和张南姝坐在沙发里吃樱桃,盛远山独坐一旁,不时和颜心聊起她给周太太治病的事。 闲聊时,一碟子樱桃,颜心就吃了三颗,全部进了张南姝的肚子。 “……我上次去周龙头家,见过周太太,知道她的情况。 她的病,虽然不常见,倒也不棘手。只是很多大夫怕脏腑有其他损伤,不敢治。”颜心道。 很多大夫给“贵人”治病,都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大夫嘛,有功的话,得三十块银元的赏赐;但有过,可能会掉脑袋。 人都趋利避害。 颜心不怕周龙头杀她,她又对自己的医术很有信心,故而她去治。 “我那个药,也算峻药。”颜心说,“这才治好了。” “因你医术好,基础功扎实,才有胆子。”盛远山道,“珠珠儿真厉害。” 颜心笑了笑。 张南姝吃过瘾了,才有空说话:“柔贞也听说了,当着夫人的面夸你。” “怎么夸?”问话的,却是盛远山。 “话里话外,都在赞猪猪厉害。”张南姝说。 又道,“一点私心都不带。我听了半晌,没听到她半句阴阳怪气的。夫人当然也高兴。” 盛远山:“她现阶段,最应该讨我姐姐开心。而她最擅长讨我姐姐的欢心了。” 张南姝:“我懂了。” “生日宴事件”,夫人对盛柔贞太过于失望,盛柔贞看出来了,这才拼命讨好夫人。 她夸颜心,一副谦卑学习的姿态,终于讨到了点子上。 “盛旅座,夫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盛柔贞?盛柔贞看上去,有点虚伪。”张南姝说。 颜心:“南姝……” “这是实话,又不是我故意贬低她。”张南姝道,“你问问盛旅座,他有没有同感?” “如果你迎着光,就看不见背后的影子。”盛远山说,“自己养大的孩子,用自己的心智去看她,那自然只能看到她的好。” “可惜了。” “人都有弱点,我姐姐不是圣人。”盛远山又道。 又说,“还有一点,越是熟悉的人,越会忽略她的种种不好。因为爱她,她的不好并不会放在心上去计较。” “等盛柔贞嫁给那个铁疙瘩,夫人和她婆媳关系肯定不错。”张南姝促狭说。 盛远山笑起来:“必然,这是最好的结果。” 他的余光,瞥了眼颜心。 颜心身子有了点僵硬。 她自己可能意识到了,站起身:“我先去更衣,你们坐。” 她躲了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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