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心让张南姝打听下景元钊打架一事。 张南姝满口答应。 也不知张三小姐怎么打听的,她极有可能是直接去问景元钊了。 以至于,这天黄昏时候,景元钊来了松香院。 “……听说你很担心,特意过来给你瞧瞧。”他笑容很足,梨涡深深看向她,“瞧见了吧,没事。” 嘴角发青、微肿。 这一拳头,盛远山是用了力气的,只怕牙齿都酸疼。 颜心很想说,她并不担心。 然而,她却说不出口。平心而论,他待她有很好的时候,她无法对着他幸灾乐祸。 “我看看。”她上前。 水润眸光里,闪动着几分情绪,比最好的止疼药都有效。 景元钊心中柔软,凑近她几分,将头微微低下。 呼吸中有淡淡烟草的清冽,灼热滚烫。 他像个暖炉,无时无刻都在彰显他的存在感。 颜心忍着情绪上的异动,轻轻按了按他的伤处。 “……不算严重。”颜心说,“我这里有很好用的化瘀药膏,你拿去擦,两天就能消肿。” “这点小事,还擦药,娘里娘气的。”景元钊笑道。 颜心:“我还以为你想早点好,早点去营地。” ——迫不及待赶他走。 景元钊一把将她搂抱住,坐在她沙发上,“我明天就要去了,估计得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 颜心没挣扎,手指又抚上他唇角的淤青:“不怕别人瞧见了?” 景元钊:“旁人瞧见了,我就说床头嗑的。” 颜心:“……” “珠珠儿,周君望的歌舞厅开业小半个月了,捧红了一个歌星,叫什么‘云容’,那种死贵的红玫瑰,她一晚上收到几百支。”景元钊说。 颜心对歌星、影星了解不多,只偶然看看报纸,瞧见一二。 “云容”这个名字,并没有红透宜城。大概是昙花一现,很快落幕了。 “要不要去看看她?”景元钊道,“我临时去加个包厢,就咱们俩,也赶个时髦。” 颜心:“你真是土包子,歌舞厅不是戏院,包厢并非最贵的位置。最贵的,是靠近舞台第一排的座位,近距离看歌星和舞女。 等她们唱完了、跳完了,还需要下来给第一排的客人陪酒。楼上包厢,都是给有钱但没什么势力的冤大头准备的。” 景元钊忍俊不禁,低低笑起来。 他更加用力搂抱她:“大小姐懂得好多。带我去见见世面,可好么?” 颜心脸一红。 “不可取笑我。”她微嗔。 “没有,我说真的。”他低声笑道,“陪我去吧。” “你自己去。” “一起去。”景元钊磨蹭着她,“否则,我就想今晚在你房里过夜。” 颜心一惊。 她真该死,她为什么要怜悯他这种人? 他挨揍,纯属活该。 “你又不喜欢我伺候你,你更不愿意伺候我。每次玩个花样儿,还没把你怎样,就一万个不情愿。”他又说。 似在抱怨。 他并无资格抱怨,因为他不是她丈夫。 颜心恨不能捏他的嘴。 她头发都发麻。 他为什么可以如此肆无忌惮,把那些尴尬的话随便说? “……我跟你去!”她道,“说好了,我们去看歌星,结束后各自回家,你不能失言。” “好。”景元钊笑道。 她回房更衣。 深秋夜风寒凉,颜心换了件新做的夹棉旗袍,又拿出紫貂皮坎肩。 她略微用了点脂粉和胭脂,一张脸越发浓艳。 又拿出一顶淑女帽。前些时候去逛百货公司买的。 往后,这种带着面纱帽檐的淑女帽,会很流行。 景元钊定定看着她。 “珠珠儿真美。”他赞叹说。 她头发绾成低髻,用掐丝珐琅的簪子别住;藕荷色十样锦的旗袍,花纹不显,略微素净;可外面的貂皮坎肩,贵气十足。 年轻女郎穿这样的貂皮,富贵逼人,又青春活泼。 “多谢夸奖。”颜心道。 两人便去了新开的歌舞厅。 歌舞厅设在宜城最繁华的街道上,书着“神仙乐歌舞厅”的招牌,装了电灯,格外闪烁耀眼。biqubao.com 门口有印度侍者,五彩玻璃门宽大,里面灯火辉煌,乐声与笑声时不时飘荡出来,点缀着整条街的繁华。 颜心和景元钊下了车,有歌舞厅的经理在门口迎接,请了他们俩进去。 景元钊的副官长提前给他们俩订好了第一排最好的位置。 颜心戴上淑女帽,眉眼藏在面网后面,只能瞧见她下颌与娇艳红唇。 有人在打量他们。 颜心走进去,下意识脱掉坎肩,想把它交给侍者,景元钊却按了按她的手。 “有点冷,别冻了,坎肩可以不脱。”他说。 颜心观察了下,第一排角落坐了两个客人,也没脱外衣。 她才意识到,此前好像并没有这样的规矩;身后也没侍者专门等着接她的衣服,差点闹个大尴尬。 她道谢,和景元钊去了座位。 “……这个云容小姐还有个外号。”旁边的客人交谈,声音不低。 “‘云容’不就是艺名?难不成还是真名,怎么还有外号?”另一个客人问。 “云容是艺名,外号是客人取的,叫魅魔。” 颜心有点好奇,侧耳倾听。 “怎么叫这个?不是很吉利的样子。”客人似乎颇为讲究。 “等会儿你瞧见就知道了。她那身段模样,媚到了极致,才叫这么个诨号。” 颜心听着,也有点期待了。 若这云容小姐如此厉害,她后来怎么不唱了? 是被某个大人物收下,从良去了吗? 颜心拿出怀表看了眼。 距离午夜还早,云容不会这么快出来。 景元钊给他们俩叫了酒水饮料。 侍者端了酒水来,却有一男子跟在身后,信步而来。 他穿长衫,气质清雅。 颜心瞧见了,又见对方看到了她,冲他点头示意。 周君望就走了过来,坐到景元钊旁边:“天天请你,总是没空,今天怎么来了?” “带我妹妹看个热闹。”景元钊道,“那个什么歌星,她怎么还不出来?” “明星都是压轴的。她这么早出来,我靠什么赚钱?”周君望笑道,又说,“你想现在见到她,有个办法的。” “什么办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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