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穿五零打包行李下乡当知青_第 307章 养成习惯就好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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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你,你是哥哥,得给弟弟做榜样,不可以教坏弟弟。”
  “哦!”
  “妈,我知道了。”
  “媳妇,你即便要教他们哥俩识字,也不用把书本全部都找出来吧?”
  “又不占地方,再说了,平时没事的时候,特别是冬天在家里猫冬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总比到时候他们遇到问题,咱们两个不会要好吧?”
  “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吧?”
  “你看,连你自己都不确定,更别说你这两个儿子平时那么多为什么?
  有时候问的我都头疼,我都想好了,赶紧教会他们认字识字,到时候遇到问题,让他们自己去书本里找,省着我头疼。”
  “还别说,这俩小子有时候问的问题确实挺刁钻,我有时候还真不一定能回答的上来。”
  “是吧?所有说现在把书找出来没错,一边教他们识字,咱们一边在从头到尾翻着看看,就不信他们问的问题,咱们不会。
  要是在不会,回头那天趁着有时间,再去废品站多找找别人不用的书。
  就不信找不到答案,真是奇怪了,怎么就这么多问题呢?”
  “确实问题不少,既然这样,那就先教他们识字,等明年学校招生了,就先送老大去学校读书。
  这样老三老四让老二,在旁边看着就行。
  省着老二看到他哥哥去别的地方玩,他也想跟着去,这样一来老三和老四就没有人盯着他们了。”
  “还真是。”
  “啊!妈,我……”
  “你就听咱妈的话吧!要不然回头万一爸揍你的时候,没人顾着你。
  还有你难道忘了,爸爸妈妈说了,大队里有一个坏人,万一把弟弟妹妹给偷走了怎么办?
  就他们两个现在,想跑都跑步了,你不盯着他们一点,到时候被偷了,是你哭呢?还是你哭?”
  “那我还是看着他们吧!不过等你当了学以后,要跟我一起带弟弟妹妹。”
  “这个你放心,等我上学以后,放学后我一准回来,哪里也不去,就守着弟弟妹妹。
  话说,老三是弟弟我不稀罕,可是老四是妹妹,而且是咱们大队最漂亮的妹妹,我才不允许别人,把我的妹妹给偷偷的抱走呢?”
  “就是,妹妹最漂亮了。”
  确实比队里的孩子要白静一些,其实不光是闺女,就连他们兄弟三个人,也比同龄孩子长的要好一些。
  这个好不是说他们有多漂亮,多么俊。
  而是说,他们不像队里的孩子,一年到头脸颊上红彤彤,反而白静静的特别好看。
  再加上,队里的孩子一到冬天,就没有一个不流鼻涕的孩子。
  而自家孩子在这一块,反而没有,哪怕就是有一些,他们的身上也有手帕。
  从小就教他们不要把鼻涕擦在衣服上,不说冬天洗衣服不干,就是洗也不好洗。
  至于平时,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队里的孩子穿的脏。
  唯一的就是衣服比别人洗的勤,也容易坏一些。
  可是不管怎么说,只要干净就好,毕竟干净了就不容易生病。
  而且也因为从小养成的习惯,自家的几个孩子,反而不愿意跟队里的孩子在一起玩。
  哪怕就是玩,也得选人,像一些衣服或者是脸上特别脏的孩子,他们也不太愿意靠近。
  用自己的话来说,这几个孩子,多多少少有点小洁癖,好在不是很严重,要不然在乡下,他们未必能活的下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几个不愿意跟队里的小孩子玩,可是队里的小孩偏偏愿意跟他们玩。
  原因就他们几个孩子长的白静,再一个自家是什么情况,老乡没有不知道。
  想跟自家交好,总归是有一定的好处,可是这种事,也不能强求不是。
  可是不管怎么样,也会让孩子们多和他们接触一下,不过从来不会让别人家的孩子,到自己家里来。
  毕竟哪怕你就是在怎么注意,有时候家里当饿东西,也跟别人家不一样。
  哪怕就是孩子们的穿的衣服,说实话,每次做的时候,都是一次两件,哪这两件一模一样。
  说实话,要是让队里的老乡知道,即便不当面说自己败家,恐怕也会在私下里说。
  更别说自家的吃食了,多少跟老乡家里不一样。
  不说别的东西,就是现在自家孩子都四个了,也是每天一个鸡蛋,就这个在队里,恐怕未必就有人舍的给孩子们吃。
  哪怕就是不让外人知道,但是队里的老乡们,也会在那里说。
  “话说,咱们大队最会养孩子的人,还真的是李知青。”
  “这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看看他们家那几个孩子,长的真白静,一看就不是咱们乡下人。”
  “是不是乡下人,不都是在咱们乡下出生的吗?”
  “对呀?这个可没有办法改变!不过话又说回来,能把孩子养的这么好,还真是难得!”
  “确实很难,没看到队里的孩子,都愿意跟李知青家的孩子玩吗?”
  “是愿意跟他们玩,可是李知青家的孩子最爱干净,这要是谁脏啦吧唧的话,人家李知青家的孩子也不愿意搭理对方。”
  “还真是,他们家的孩子确实爱干净,以至于俺们家的孩子,为了跟李知青家的孩子玩,也慢慢的爱干净了。”
  “可不是吗?俺们家的孩子也是这样,不过可就苦了俺了。”
  “不光是苦了你,也同样苦了大家伙,本来上上一天的工就累的够呛,还得时不时的给他们洗衣服。
  这以前咱们虽说也是洗,可是没有现在洗的勤呀?”
  “确实没有,不光洗的勤,坏的也快,可算要愁死俺了。”
  “愁有什么用,愁要是有用的话,俺也就不愁了。”
  “可不是吗?不过话又说回来,自从家里孩子爱干净以后,俺觉着还能比以往生病的时候少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个发展。”
  “还别说,俺也发现了。”
  “俺也发现了,为此还让家里的孩子大人都注意卫生,说实话,像以前是不是肚子疼的事,还真就是少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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