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应该是知道,可是你别忘了,不管是知青院里的知青,还是大队里未婚的男同志,能入秦知青眼里的人,未必能有几个人。 再加上回城无望,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人家,度过这后半生,那是至关重要的事。” “你说的也对,在这种情况下,知青院里,能跟秦明明年纪相仿的人,也就至于许涛和陈峰。 如果她不想找一个比自己小,而且还需要她照顾对方的人,那也只有两个人合适。 可是话又说回来,别看她和许涛来自同一个地方,两个人之前还存在过什么娃娃亲。 可是说到底,当初他们两个人之间闹的那么难堪。 就是现在许涛有那个意思,恐怕秦明明也不会有那个意思。 毕竟当初受伤的人是秦明明,经历过这几年的事,想必她自己也有了想法。” “其实从她现在的选择来看,她选择跟陈峰在一起,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别看陈峰没有多少主见,可是秦明明在这一方面却恰恰相反。 她经历过这几年的成长,反而主见越来越正,有她在一旁督促陈峰,再加上往后搬离知青院,不跟那些人在一起,他们往后的日子肯定过的也不错。” “还真是,这个陈峰最大的优点就是听人劝,只要他身边的这个人为人正派,他也不会走什么弯路!” “确实是,别看秦明明刚来的时候,确实脾气不怎么好。 可是话又说回来,她确实是他们那一批知青当中,少有的不闹事又看的最明白的人。” “没想到你竟然这么评价她?” “难道我要怎么评价她?还能说她事实出挑吗? 怎么可能,出挑的是别人,也不会是她。 哪怕她一直跟着和他们一起行动,可是说到底,她这个人还真没有多大的坏心思。” “也是,其实仔细想想,要不是有哪几个人闹腾的太过,秦明明反而也不会……” “会不会这话现在也早已经都过去了,现在她选择跟陈峰组成家庭,就说明她已经考虑往后的路该怎么走了?” “还真是,就是不知道看到她和陈峰在一起后,许涛会不会后悔?” “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想必应该会吧! 毕竟不管怎么说,秦明明也比其他人要好的多。 而且他们不仅认识,以前也存在婚约,可是自从他选择放弃秦明明开始,就应该知道,他们之间再也回不去了。” “也是,这样一来,许涛可就是他们那一批当中,为数不多没有结婚的人了? 而且还是为男同志,这样一来,往后在知青院里反而会尴尬一些。” “这有什么呀?别看陈峰和秦知青结婚啦,可是说到底,知青院还有其他的男同志,只不过不是同一批来的人罢了。 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同志,怎么可能会尴尬呢? 而且这结不结婚,完全就是他们自己的事。 别人即使想替他们操心,那也得他们有那个意思才行,要不然,那不是白用功吗?” “还真是,倒是让人家没有想到,反而陈峰会娶了秦明明,这个陈峰的命还真不错。” “确实不错,不过他个人,只能说傻人有傻福吧!” “确实够傻,以前跟吴知青刚来的时候,多好的一个人。 可是自从他们俩闹掰以后,他跟着许涛混,就完全不一样了。 简直就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什么事都跟着瞎凑热闹。” “要不怎么说他傻来,只能说在这之前被他的父母养的太单纯。 不过想必经过这几年的捶打,应该也长大了。” “再不长大,那还了得,而且通过这几年发现,他这个人确实沉稳一些啦。 话又说回来,这长大的人不光只有他陈峰一个,想必当初那些一起来的知青也都长大了。 就连你那个所谓的妹妹,现在不也跟刚来的时候不一样?” “确实不一样,不过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也是,她这几年不过来打扰你,反而对你们都好。” “还真是。” 好不好的也都那样了,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一直相安无事多好。 话说这几年没有她打扰的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舒坦。 而且去年家里一下子添了两个孩子,现在可算是儿女双全了。 可以说这一生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简直人生完美了,没有必要再要孩子了。 以前就觉着,这一个孩子就不好带,哪成想这比一下子来了两个。 好在上边的两个孩子都大了一些,哪怕就是继续需要人照顾,也能表达清楚他们自己的意思。 同时也可以帮忙看着小一点的孩子,让他们在旁边照看一二还是没有问题。 要不然,这身边孩子多了也能愁死人。 可是不管怎么愁,有了他们四个孩子后,就和顾林说好了不再要。 而且当时顾林也说了,圆了他闺女梦,怎么可能还再要孩子。 家里已经有三个臭小子了,真的不再需要太多了,要多了孩子,万一是儿子怎么办? 闺女他没有问题,这要是儿子,他都愁着将来给他们娶媳妇。 要知道现在娶媳妇,要的彩礼那是越来越高了,着往后恐怕都不知道高到什么地步,想想还是少生几个儿子的好。 毕竟现在还都有三个儿子了,没有必要再去多生了。 至于闺女,一个两个都可以,怕就怕下一个孩子又是儿子,他还是想想算了,不要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虽说一个闺女少点,可是有一个闺女,将来也不会因为其他的事偏心。 至于养儿子槽点就槽点,只要活着就成。 这不钱知青就在那里问道。 “怎么没有见顾知青,不会又在家里陪你们家的小闺女吧?” “你又不是不知道顾林有多喜欢闺女,再说了,你们家张知青不也同样没有出来吗? 你不用说我也知道,他是在家里陪你闺女玩?” “还真是,对于闺女那简直比喜欢儿子还要喜欢,想当初比我生儿子的时候还要上心,我算是看出来了,什么是他的小棉袄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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