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老十一,你没事最好不要和知青院里的知青走的太近。” “俺知道,三哥,俺才不和他们玩呢?都是一群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知道就行,特别是那个许涛,就你这个心眼玩不过他。” “知道!” “送过去了!?” “嗯!” “队长叔怎么说?” “听队长叔那个意思,他应该也是想,但是具体怎么做,恐怕得在和其他大队干部商讨一下。” “也是,别看咱们这个大队不大,可是也不是一言堂。 再加上,队长叔本来也不是这种人。 那要是这样的话,问题不大,到时候咱们就等通知就可以了。” “没错。” 养殖场是其实很好弄,可是现在是集体经济,不能单独干,要是单独干,也不需要这么麻烦和其他人商量,只要有钱就可以。 可是现在一点小事也得找人商量,而且还的让大家伙看到利益才行,要不然谁愿意出力又不挣钱呢? 好在大队长自己队里的其他干部,乃至长辈都是明白人,要不然就这个提议,都不一定能通过。 没看到这个大队虽说不富裕,但是在其他方面却比其他大队要好的多,至少有一点那就是,不管是谁收到包裹,大队里的人进城或者是邮递员给送到大队里的时候,都没有见到过谁在里面动过手脚。 就这一点就比其他地方的大队干部要好。 可惜这事也就很少有人注意到,其他人,像新来的知青恐怕到现在都没有注意到。 还在那里一个劲的冤这个地方不如其他地方,等等一系列问题。 不过这事哪怕就是和他们说,恐怕也不会相信,到时候还怪名声多嘴。 既然这样,那还是算了吧!没看到她们从一开始就觉着自己比乡下人高人一等吗? “小暖,给,这是我手里所有的钱和票,你拿好了,别丢了。” “怎么想起来给我了呢?” “成了亲不都是媳妇管钱吗?” “那也用不到都还我吧?” “我又用不到,即使要用了,那不是还可以跟你要吗?” “好吧!那我把一些零钱放在炕上的柜子里,要用的话,你只管拿就行。” “好,没问题。” 一个男人能主动的把家底交上来,哪怕不是全部,那也很不错,要知道顾林手里的钱可不是个小数目。 这里面不说上万,也是大几千块钱,而且里面还有两张存折,一个是他父亲留下的钱,另外一个是他自己开的户头。 不过这里面的日期就到下乡之前,可见他在乡下后,就没有往里面存钱。 也是,哪怕这个地方有银行,可以存钱,可是对于一个年纪不大,还是下乡的知青来说,每年存个千八百块钱,还是太扎眼,倒不如直接放在手里。 可是百八十块钱有不值当的去银行存,好在住在知青院里的时候,是一个人一间宿舍,要不然就这样钱都不知道该藏在哪里好。 可就是这样,顾林的胆子也比一般人要大。 要知道现在偷鸡摸狗的人可不少,哪怕队里有民兵在,可是大白天也没有人巡逻呀? 至于队里的孩子,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所以说,他的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要是换做是自己,还真不好藏。 哪怕就是现在从知青院里搬出来住,可是今天这刚搬家,即使没有把钱财漏在外面,可是也被一些手脚不干净的人给盯上了。 要不是家里院子的围墙高,再加上上边有东西,恐怕用不了两天就有人光顾。 幸好自己还有一个别人不知道的空间,要不然不光这些钱,就是自己手里的钱都没有地方藏。 “林哥,这几十块钱以及最近两三个月就要到期了票,我都给放在炕柜里。 这二百块钱,我放在炕柜底下的夹层里,到时候你要用的话,就直接拿! 至于手里的这些钱以及两张存折,我就单独找个地方藏起来,你要用的话,就提前和我说。” “行,没问题,不过这里面大钱,你已经再数出1000块钱来!” “啊!为什么呀?这样放着不是挺好的吗?” “小暖,你听我说,咱们结婚可以说基本上就没有置办什么像样的东西,再加上结婚给女同志的彩礼钱,我不是也没有给你吗? 这1000块钱就相当于彩礼钱了,至于其他东西以后咱们在慢慢添置吧!” “那我是不是也得把我手里的钱都拿出来,放在一起,毕竟咱们现在都已经成亲了。” “不用,那是你的钱,加上这彩礼钱,都是你的私房钱,不用拿出来,如果我要是真有一天用钱的话,你也不会不给我用。” “也是,那行吧!我拿出1000块钱来,这是你给我的彩礼钱,那我就不客气了。” “我们是夫妻,何必客气呢?再说了,男人养家本来就是天经地义事。” “还真是,但是女人也可以有自己的事业,也可以挣钱一起共同养家。” “对,我们两个人一起养我们自己的小家。” “嗯!” 男人要是都想顾林这样,那得多好呀?可惜不管什么年代,这样的人都不好找,。 但是不管怎么说都让自己还碰上了,那就说明自己还是比较有福气。 “家里的东西也都收拾好了,你看看,平时用的也都在这里,其他的不是在外面的菜窖里,就是在屋里的地窖里。 你心里有数,别到时候用的时候找不到。” “好。时间不早了,我们洗洗睡吧!” “哦!” 说到睡觉就紧张,好在灯一关,做什么事也都看不到。 至于剩下的事也就不需要再多言语,大家都是成年人,何必说的这么清楚呢? 在城里上班的人,不知道结婚的时候是否有假期,可是在乡下没有,第二天依旧得早起,吃完饭还得去上工,谁让在这里没有公婆妯娌呢? 不过好在早上的饭菜是顾林做的,要不然还真不一定能起的来这腰都感觉不像是自己的了,太酸疼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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