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姐是华国和漂亮国双血统的。 之前她和约翰一见钟情,做了约翰的情妇,当时约翰的情妇可不止她一个。不过她手段高,把其他的都斗下去了。 “父亲。” 安先生喊了一声爷爷,他脸上带着笑容。 “父亲,斯宾塞家族想把四小姐嫁给安儿,我们来询问一下您的意思。” 听到这话,老爷子笑了起来。 “安,你愿意吗?” “当然愿意。” 安本以为,他爷爷不会同意这门亲事。 没想到,爷爷居然问他意思,他当然愿意。斯宾塞家族可是几大老牌家族之一。而他也是特意接近珍妮小姐的,就是想娶珍妮小姐,到时候可以增加他的筹码。 他的目光看向史密斯,眼里有挑衅。 他哥如今还没有结婚,他和珍妮小姐定下婚事后,那斯宾塞家族就是他的后盾了。 安小姐看着儿子,脸上是止不住的骄傲。 她以前,只是情妇,如今举办了婚礼,她成了名正言顺的夫人,等她丈夫成了家主,她就是家主夫人了。 她的儿子,马上要和珍妮小姐订婚了,那就是强强联合。 史密斯这个嫡长孙,终究是斗不过她和儿子的。 老不死的死了后,丈夫一定会是家主,她的儿子是继承人,到那时候,她一定要把这个继子给逐出去。 史密斯看着继母和弟弟那得意的模样,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他们以为,娶了珍妮就能赢他? 要是联姻就能赢他,那他们想的也太简单了。 如今他的地位,他们就是联姻十次,也撼动不了他的地位。 只有继母和他爹这样的蠢人,才会这样认为。难怪教出来的弟弟,也是这么自命不凡,认不清楚自己的位置。 史密斯把爷爷送回了主楼,他自己也在主楼的房间里休息。 安小姐看着那栋主楼,说道。 “儿子,我们一定能住进那栋主楼,这家族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是你的。” 约翰听着妻子的话,眼里也露出笑容来。 哪怕他是长子,但是这些年,也没能留宿主楼。 而他的长子,却一直在主楼长大,他心里自然是嫉妒的。这些年,他也一直想给父亲证明,他是合适的继承人。可是父亲却越过他,直接培养长子。 他当然不能忍! 在他心里安才是那个最合适的继承人。是他和心爱之人的结晶,而且也可以用安打开华国的市场,在华国多赚钱。 如今华国像是一个巨大的宝藏。 特别是安从华国运回来的那些古董,每一样都精美极了。 他的私人收藏里,如今多了几千样宝藏。 这些卖出去,可是一笔巨款。 安还和他说,以后会运来更多的宝藏,让他成为欧美最富有的古董收藏家。 只有安这个儿子才懂他,知道他要做什么。 他拥有这些东西,还不是为了家族好。 这些以后都能传承下去的。 可偏偏,父亲却觉得他不务正业,还觉得他做生意不如大儿子。 哪有儿子不如爹的?这些年的那些生意,要不是大儿子作乱,怎么可能会失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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