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澄意不是不能说话,她原本是可以说话的,只是七岁那年,因为受了巨大的刺激,所以失语了。”沈鹿溪说。 沈谨辰顿时惊讶,“妈,你的意思是,许澄意她是会说话的,只是她不愿意说而已?” 沈鹿溪想了想,点头,“应该是这样,但需要心理医生的干预,还有她很爱很信任的人的陪伴才行。” 沈谨辰兴奋不已,但下一秒,他又拧起眉头,一脸困惑,“那在许澄意七岁的时候,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导致她甚至是连话都不愿意说了?” “我让人去细查了,只知道事情应该是跟许澄意的母亲有关,但具体是怎样的,除了许澄意自己和她已经过世的父亲,应该没有其他人知道了。”沈鹿溪说。 沈谨辰听着,眉头顿时拧的更紧,陷入沉思。 “谨辰,你刚刚问我,是不是因为许澄意不能说话,所以我们都不喜欢她。”见儿子不说话,沈鹿溪又接着开口,“我现在告诉你答应。说实话,我并没有不喜欢许澄意,相反,我很喜欢她,但是,因为她不能说话这一个原因,她并不适合跟你在一起,至于理由,我相信你都懂的。” “这是你一个人的想法?”沈谨辰拧着眉问。 沈鹿溪摇头,“不止是我一个人,还有你爸跟你爷爷,相信你爷爷也是喜欢许澄意的,她是个很出色的女孩。” 沈谨辰再次沉默。 “当然,如果你非常喜欢许澄意,确定非她不可,我和你爸,肯定也不会阻止你们在一起,但在你做了选择以后,就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到底,在你们相处时间长了以后,你不能因为许澄意不会说话,又嫌弃她。”沈鹿溪又说。 “妈,你不是说,许澄意她不是不会说话,只是不愿意说吗?”沈谨辰问。 沈鹿溪笑,点头,“但要是她一直不愿意说呢?没有人敢保证就能治好她的失语症。” 沈谨辰低敛下双眸,又一次沉默了。 沈鹿溪看着儿子,伸手过去拍了拍他放在桌子上的那只手,分外温柔地道,“谨辰,我和你爸,还有我们大家希望的,是你以后能幸福快乐,找一个你爱的并且足够爱你的人跟你度过一生。” “妈......” 看着儿子,沈鹿溪又说,“如果你真的喜欢许澄意,就大胆去追,不要太在意我们的感受,或许时间一长,我们也就坦然接受了。” 看着这么无条件爱自己支持自己的母亲,沈谨辰忽地掀起唇角笑了一下。 大家都这么爱自己,他又怎么可能真的丝毫不顾及大家的感受,一意孤行呢? 毕竟,沈鹿溪也说了,做了选择,就不要后悔,他也怕自己有一天会后悔呀,就像对顾长欢一样。 况且,许澄意这个蠢女人,跑的这么快这么干净利索这么狠心绝情,跟他把关系撇的一清二楚,可见是对他没什么感情的,更别提爱了。 “妈,我知道了。”沈谨辰点头,又说,“以后,我不会再因为许澄意的事情不开心了。” “想通了?”沈鹿溪问。 “嗯。”沈谨辰点头,一脸灿笑道,“老爸三十二岁的时候才娶到你,我现在才二十二岁,急什么,你说是不是?” 沈鹿溪,“......” 她是不急,真心实意一点都不急。 “这话,你可千万别当着你爸的面说,不然他跟你急。”她笑道。 沈时砚现在是年纪越大越粘人,有点像个小宝宝发展的趋势,别人更不能提当年他对她做的那点子混账事。 沈谨辰听着,有点儿鄙视的“啧”一声,问,“妈,我爸那么黏你,你是怎么受得了他的?” 沈鹿溪闻言,忍不住笑起来,“那是因为我也离不开你爸,我们对彼此的在意,其实都是一样的。” 沈谨辰若有所思的点头,默了几秒,点头说,“所以,只有像你和爸这样,双向奔赴的爱情才是最幸福最长久的。” 但许澄意对他,并没有任何的留恋,更别谈喜欢。 沈鹿溪看出他的心思,伸手过去握了握他的手说,“谨辰,自信点,相信妈妈,你这么出色,不会有女孩子不喜欢你的。” 沈谨辰看着自家母上大人,扬唇灿笑,“我妈的话,我当然信。” ...... 两个月后,沈鹿溪和沈时砚一起对外宣布,他们的大儿子沈谨辰正式出任百迅集团的执行总裁,百迅将由沈谨辰来当家作主,开始百迅一个新的时代。 沈谨辰二十二,就出任百迅这么大一个集团的执行总裁,这在全球范围内的大企业里都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外界也纷纷对沈时砚和沈鹿溪的决定提出质疑,对沈谨辰的能力表示怀疑,对百迅的未来表示深深的担忧。 百迅的股价,也因为这一次新老掌权人的交替出现了连续数天小幅度的下跌。 不过,在沈谨辰上正式上任总裁一周后的百迅新品发布会上,大家在见识到这位年仅二十二岁的百迅新掌权人的卓绝风姿和对最核心技术的百分百掌控时,便对沈谨辰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连续下跌了一个星期的百迅股价当即上扬,在当天收盘的时候,直接比一个星期前还高出了0.3个百分点。 沈鹿溪和沈时砚从来就没有不相信过自己的儿子,看到百迅股价在由沈谨辰亲自主持的新品发布会当天逆风翻盘,他们一点儿意外也没有。 其实,就算是沈谨辰因为太年轻而犯错给百迅带来什么损失,他们也输的起,丝毫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时间转眼就到了五月底,沈若安顺利获得哈佛经济学院硕士学位,沈鹿溪和沈时砚一起飞去了萨诸塞州,参加女儿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典礼结束后的第三天,他们三个还有唐星衍,一起回国。 姐姐硕士毕业回家,这么重要的事情,沈谨辰怎么能错过,跟他们前后脚一起飞回了帝都。 刚好,沈谨南所在的航空部队也放假,几个孩子都回了唐家老宅,大家一起热热闹闹的庆祝了一番。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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