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沈谨辰正式上任百迅研发部部长,由集团里除了沈鹿溪和沈时砚这两位大老板之外,地位最高也是最受大家敬重的欧阳副总带着他走马上任。 沈时砚是告诉了集团里位高权重的高管们沈谨辰的真实身份,但他和沈鹿溪都并不打算现在就让大家都知道沈谨辰的身份。 沈时砚和沈鹿溪打算等他出任百迅总裁的那天,再真正对大家和外界公布他的身份。 所以,除了十来位高管,对集团其他的人,沈谨辰的身份还是保密的。 由副总和人力资源部的部长亲自陪着沈谨辰到研发部上任,底下的同事就算是心里有什么想法,也不至于表现的太明显。 沈时砚和沈鹿溪相信,以自己儿子各方面的能力,很快就能让整个研发部的同事信服。 事实也果然是如此,在第一天研发部召开的会议上,沈谨辰正式和大家见面,才开口说了几句话,就让在场的人都明白,他不止是个有后台的,还绝对是个有实力。 他的举手投足,任何的一言一行,都透着天气的尊贵大气,优雅从容,还有一股自上而下的压迫力量。 是个天生的上位者。 当然,沈谨辰入职,自己带了助理和秘书来,助理叫陈勋,秘书叫陈惠。 陈勋和陈惠是兄妹,从小因为天灾,父母和爷爷奶奶都死了,外公外婆和舅舅家条件也很苦,不愿意收养他们,就被送去了孤儿院。 沈时砚和沈鹿溪效仿唐家的做法,二十二年前,在亮亮和闹闹出生后,沈时砚和沈鹿溪亲自去孤儿院挑选了几名孤儿,收养了他们,并且一起养在唐家,精心培养他们,宽厚对待,目的,就是让这些孩子以后能好好的效忠陪在自己的三个孩子身边。 陈勋和陈惠兄妹两个很优秀很出众,从小跟沈谨辰的关系也很好,所以,沈时砚和沈鹿溪就挑选了他们兄妹成为沈谨辰的左膀右臂。 沈谨辰年纪轻轻,一来就成为百迅最重要的研发部的一把手,操控整个研发部的生死,又自带助理和秘书,再加上他天生的上位者风范,身份难免让大家猜疑。 中午休息的时候,大家在员工餐厅吃饭,就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讨论他的来头。 “你们说,沈部长会不会是大老板的儿子呀,要不然,怎么一来就成为了研发部的部长,两位大老板把研发部看的多重,别人不清楚,咱们集团内部的人还不清楚么,如果不是他们的儿子,他们会放心把一年投入几百个亿的研发部交给这么年轻的一个小伙子。” 其中一个在研发部的老员工大明猜测。 “我也觉得是,你们没发现,沈部长的五官,跟董事长挺像的么,不同的是沈部长是男的,五官更立体刚毅。”有人又说。 “对对对,沈部长跟咱们董事长是挺像的!”有同事立马赞同,“都说儿子像妈,我看呀,沈部长十有八九是董事长跟总裁的儿子。” “我就说嘛,普通人家陪养出来的孩子,年纪轻轻,二十几岁,怎么可能有沈部长那样的气质跟实力,原来是两位大老板的儿子,这就不奇怪了。” “妈呀,我们也太幸福了吧,两位大老板的儿子居然来给我们当老大。”另外一位年轻的女职员本来就对沈谨辰一见钟情,现在又知道他是两位大老板的儿子,眼里的粉红泡泡就像一杯水里加了一袋洗衣服似的,不停的往外冒出来,激动不已,“唉唉,你们说,老大有女朋友了没?” “你就别做春梦了,大老板的儿子,就算是没有女朋友,你也永远不可能有机会。” “就是,争取好好表现,让大老板儿子给你多涨点工资比什么都强。” 那女职员,“没机会我还不能自己做做梦呀,不然人生......” “快看快看,大老板儿......”女职员话音没有落下,有人看着餐厅入口方向,激动的喊起来。 “闭嘴吧你,什么大老板儿子,大老板都没宣布,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你这样到处嚷嚷,是吃撑了吗?”不过,那人喊声没落下,又被人捂住了嘴。 那人反应过来,讪讪的摸了摸鼻子,改口喊,“是沈部长,是咱们沈部长来了。” 大家都抬头朝餐厅入口看去,就见沈谨辰和陈勋两个人并排走进了餐厅,一边走还一边聊着什么事情,陈惠跟在他们两个的后面。 大家都纷纷朝他们看了过来,有些年轻不经事的女职工忍不住发出一波土拨鼠般的尖叫声,只不过叫声被故意压低了,不至于太夸张。 可沈谨辰怎么可能没听到。 原本正在跟陈勋谈着公事的他抬起头来,朝大家看过去。 见大家都的目光都剂刷刷落在自己身上,沈谨辰并没有任何的尴尬,而是礼貌的朝大家颔首打招呼。 这时,欧阳副总由秘书陪着,大步进了餐厅,看到沈谨辰在前面,他三步并做两步来到沈谨辰的身边,笑着跟大家说,“大家还不知道这位是谁吧?” “是呀,这位大长腿欧巴是什么人呀,欧阳副总,您老人家介绍一下呗。”有年轻大胆时尚的女职员兴奋的大喊起来。 其他人也纷纷跟着附和。 欧阳副总笑起来,轻拍一下沈谨辰的肩膀道,“谨辰,要不你自己来介绍一下。” 沈谨辰点头,“我叫沈谨辰,研发部新来的同事,因为管部长身体不适,要修养几个月,这几个月其间,就由我暂时代理研发部的部长,以后还请各位同仁多多关照。” 他话音落下,能同时容纳上千人的员工餐厅顿时就沸腾起来,那气氛,就跟沈时砚和沈鹿溪每年新年后第一天上班时来给大家发红一样,热闹的不行。 沈谨辰虽然从小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大场面,可这样的热闹且热情的职场气氛,却还是第一次亲身感受,他挺喜欢的。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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