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他染指_第1261章 终是错欢喜一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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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谨辰坐在二楼的看台上,看着顾长欢一袭白色的缎面一字肩长裙款款登场,眼底的亮光渐渐变得柔和起来。
  顾长欢演奏的都是世界名曲,大家都听的如痴如醉。
  从十几岁就开始参加世界上各种演奏会,顾长欢从小就被赋予了大提琴公主的美称。
  诚然,她并没有辜负这个美称,以她的演奏水平,也能担得起这一次的独奏会。
  在演奏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顾长欢起身跟大家鞠躬,正准备离场去换套礼服准备下半场的演奏时,坐在最前排的一位高大帅气的黄皮肤黑头发的男子手捧一大束的娇艳欲滴的蓝色妖姬冲向了舞台,单膝跪到了顾长欢的面前,将手里的蓝色妖姬捧到她的面前。
  二楼看台上,沈谨辰顿时眯起眸子,拧起眉头。
  他完全听不到舞台上的顾长欢和男人说了什么,只看得到两个人的嘴巴张张合合在说话,两个人的气氛和谐,然后,顾长欢接过男人手里的蓝色妖姬,拎着裙摆又跟大家微笑鞠躬,退场。
  沈谨辰的眉宇拧的更紧,这才发现,整个音乐厅的四周都摆放着花篮,而每个花篮里的主花,都跟男人送给顾长欢的蓝色妖姬一样。
  所以,音乐厅所有的花篮,也都是男人送的么?
  沈谨辰挑挑眉。
  看来,他不在顾长欢身边,确实有人趁虚而入了。
  看着男人又下了台,老实的坐回了位置上,沈谨辰并没有动,而是继续坐在二楼看台,听接下来的下半场演奏会。
  下半场的演奏会不像上半场那样完美,沈谨辰明显听出来,有三个地方出现了失误,以至于最后一首典子结束的时候,大家的掌声并不是那么热烈。
  在大家起身鼓掌的时候,沈谨辰也起身,拿过了早已准备好的鲜花和求婚的戒指,离开二楼,往后台走去。
  经过两年的深思熟虑,他还是决定向顾长欢求婚,娶她,因为这是他从第一眼看到顾长欢,喜欢上他的时候就做出的决定。
  整整十年过去了,即便他的身边出现过无数主动追求他的女性,其中不乏比顾长欢更漂亮更优秀的,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决定。
  “你的挂名男朋友沈谨辰呢,怎么,他没来?”
  后台跟舞台之间,是用帘子隔开的,沈谨辰刚来到隔开的帘子前,一道带着明显嘲讽的男声传来。
  沈瑾辰猜,应该是刚刚舞台上给顾长欢送花的男人。
  他脚下的步子停住。
  “沈谨辰不是挂名男朋友,他喜欢我整整十年了,六年前,他就是我的正式男朋友了。”
  是顾长欢的声音。
  “嗤!”男人的声音更加不屑,“那又怎么样,这可是你的第一场独奏音乐会,他人呢?”
  “人不来也就算了,居然连花都没有一朵,是不是也太小气,太不把你当回事了?”
  仍旧是男人的声音,“看我,只要是你喜欢的,不管花多少钱,我都会为你准备。”
  “呵!你算老几?”是顾长欢轻蔑的声音,“你知道我的男朋友沈谨辰是谁吗?”
  “他还能是谁,不就是一个打工的穷小子吗?”
  听到这里,沈谨辰眉头,终于微不可见的拧了拧。
  他的身份,在外人面前一直隐藏的极好,即便是在顾长欢面前,他也从未提及过他的父母是谁?
  莫非,顾长欢喜欢早就清楚的知道他的身份背景了?
  果然,接下来就听到顾长欢说,“你知道唐家吗?”
  “你说的唐家,是如今这个世界上最低调最神秘的第一大财阀唐家?”
  顾长欢又轻呵一声,“不然你以为是哪个唐家。”
  果然,顾长欢早就清楚他的身份。
  不过,这似乎也合理,毕竟,他从三岁到十五岁,一直在唐家的学校学习,顾长欢能猜出他是唐家人,并不奇怪。
  “沈谨辰是沈,又不姓唐,他和唐家难道还有什么关系不成?”男人嗤笑。
  “你个傻逼,你不会连唐家最有权势的女儿的丈夫姓沈都不知道吧?而这个姓沈的人,就是二十多年前就已经称霸科技领域的安享和百迅的大老板,名叫沈时砚。”
  “沈......沈时砚,你是想说,沈谨辰他是......”
  “没错,沈谨辰就是沈时砚和唐家如今最有权势的女儿唐鹿溪的大儿子,你说,就你和你们家,是不是连沈瑾辰的一个脚指头都比不上?”
  顾长欢得意的轻笑,“只要沈谨辰一个脚指头动一动,你们家都得完蛋。”
  沈谨辰站在外面,听着顾长欢的话一字一句无比清晰的传进耳朵里,英俊锐利的眉峰,终是渐渐拧紧成一个疙瘩。
  “沈谨辰居然是沈时砚和唐鹿溪的儿子......”
  “是呢,我的男朋友沈谨辰是沈时砚和唐鹿溪的儿子,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是沈时砚和唐鹿溪的儿媳妇,安享百迅甚至是你不敢想象无比庞大的唐家资产,都会是谨辰的,也就是我的,所以,你可以不要在我的面前丢人现眼了吧。”
  “呵......沈谨辰就算是天王老子,那又怎么样,他不在乎你,屁用都没有。”
  “谁说他不在乎我,他一定会娶我的,而且很快。”
  到这里,沈谨辰已经没有了再听下去的欲望了。
  他看了看手里的鲜花和装着求婚戒指的宝蓝色丝绒盒子,嘴角意味难明的轻扯一下,将鲜花和宝蓝色的丝绒盒子一起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然后转身大步离开。
  如果不是刚好这么凑巧,让他偷听到了顾长欢和里面他都不知道是什么男人的这番对话,他今天势必已经向顾长欢求婚了。
  接下来,用不了多久,他也势必会娶她。
  可偏偏就是这么凑巧,让他听到了这些不该他听的话。
  看来,是老天都不希望他娶顾长欢,不希望他们继续在一起。
  这一刻,沈谨辰心里居然没有愤怒,也没有难过,有的,竟然只是如释重负,一身轻松。
  或许,他早就不喜欢顾长欢了,只是一直在坚持着年少的坚持。
  大概,他仍旧是年少时的那个他,但顾长欢,从来都不是他第一眼见到的那顾长欢。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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