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他染指_第1251章 情人眼里出西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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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老爷子的后事,办的低调而隆重,唐家上下,数百名子孙都从五湖四海赶了回来,为老爷子披麻戴孝。
  老爷子九十七岁高龄,在睡梦中安然逝去,走后面容安详,溢满慈爱,是难得的喜丧。
  老爷子落葬的这天,天气格外的好,春光明媚,万里无云,碧空如洗。
  帝都好久都没有这么好的天气了。
  可即便如此,众位至亲,仍旧难掩难过。
  虽然知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但总是希望着,老爷子能再活长一些,再活长一些。
  下葬的仪式结束,众人纷纷都散了,只有沈鹿溪他们几个,仍旧不愿意走。
  向婉莹也是不太舍得走的,强行被唐纪淮搂着走了。
  唐纪淮也早就过了知天命之年,自然比儿女们想的要开。
  老爷子能在睡梦中酣然离去,没有受任何的病痛折磨,就是最大的幸事。
  “满满,你看着哥哥姐姐,晚些时候跟哥哥姐姐一起回来。”临走之前,向婉莹叮嘱小儿子。
  满满今年十五岁了,已经长成了个快要跟沈时砚唐祈年一样高的大男孩。
  虽然橙橙比满满还要大了几个月,但满满明显要比橙橙更沉稳懂事,毕竟他长辈的身份摆在那儿,不想懂事都不行。
  “好的,父亲母亲,你们放心。”满满答应,言语举止之间,俨然是个矜贵的公子哥。
  唐纪淮和向婉莹走了,偌大的唐家墓园里,除了保镖和佣人外,只剩下沈鹿溪沈时砚和唐祈年慕夏以及几个孩子,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太爷爷,您到了另一个世界,肯定已经见到太奶奶了吧,见到了太奶奶您是不是很高兴?”
  忽然,一片肃穆悲伤的气氛中,正好处于变声期的闹闹的有些粗哑的嗓音响起。
  大家朝闹闹看去,就见他双手合十在胸前,对着老爷子的墓碑祈求,“太爷爷,您要是心情好,可得保佑我,让我老爸别再总是找我的茬,还有,保佑顾长欢早日喜欢上我,并且非我不嫁。”
  大家原本还挺悲伤的,结果,听到闹闹最后一句话,就有人一个“噗嗤”乐出声来。
  “闹闹,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沈鹿溪满脸惊讶的看向儿子问。
  闹闹看向自家母上大人,挺无辜的眨眨眼,“我说太爷爷见到了太奶奶,肯定很高兴。”
  沈鹿溪摇头,“不是,后面的。”
  “老爸少找我的茬。”
  沈鹿溪继续摇头。
  “妈,他说让顾长欢早点儿喜欢上他,并且非他不嫁。”一旁的亮亮替沈鹿溪着急,不等闹闹再开口就帮他说了。
  “顾长欢是谁?”沈鹿溪惊讶。
  沈时砚搂着她,黑眸淡淡睨着闹闹,那威严的神情,已经在警告闹闹,最后一个字的谎话都不要说。biqubao.com
  “顾长欢,这名字倒是挺好听的,是谁呀?”慕夏也是一脸好奇和八卦问。
  “就是我喜欢的女孩子啊,你们都这么大惊小怪的干嘛?”闹闹不能理解。
  “亮亮,你说说。”沈时砚开口。
  看亮亮一脸淡定的模样,显然是知道所有的事。
  “爸,妈,顾长欢是我们班新转学来的女同学,长的特别漂亮,皮肤特别好,大提琴还拉的特别赞,闹闹对她一见钟情了。”亮亮解释,一副对一切了然于胸的模样。
  慕夏忍不住笑了,问闹闹,“这个顾长欢有你漂亮,有你皮肤好,有你多才多艺?”
  “唉!”亮亮一声叹息,“我是他亲姐,更何况,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能比的。”
  沈鹿溪,“......”
  众人,“......”
  “你真的喜欢顾长欢,不是闹着玩的?”沈鹿溪严肃问道。
  闹闹点头,竖起两根手指头对着老爷子的墓碑,已经显得有两分成熟的小脸很是认真道,“我对太爷爷发誓,我是真的喜欢顾长欢,只要顾长欢愿意,我以后肯定娶她回家当老婆。”
  沈鹿溪沈时砚,“......”
  众人,“......”
  ......
  原本沈鹿溪这些天都还沉寂在老爷子离世的悲伤当中,这天傍晚从墓园回去之后,她的心情俨然就不一样了,从没了老爷子的悲伤转换成为儿子早恋的事情担忧。
  她当晚就吩咐人去调查顾长欢及顾长欢的家庭情况。
  没办法,自己儿子才满十二岁,身份又比较不一般,万一是有心之人安的什么坏心思呢,她不得不防一防。
  晚上躺到床上,她还在为闹闹的事情发愁,问沈时砚,“你是不是也是十二三岁就开始谈恋爱了?”
  “嗯,差不多。”沈时砚也躺在床上,一手枕在脑后,另一只手搂着沈鹿溪,一本正经地点头,“只不过是单相思而已。”
  沈鹿溪没好气的瞪他,“那个女孩是谁?”
  “你说呢?”沈时砚笑,不问反答,“反正那女孩挺没良心的,趁我生病,拿零食诱惑我,还说我要吃的话,就拿钱买。”
  沈鹿溪,“......”
  她手摸到他腰上的那处软肉,用力掐一把。
  “嘶——”沈时砚夸张的倒吸一口凉气,去抓住她的手,“这么多年了,难道你还不知道,男人的腰不能随便摸,更加不能随便掐嘛。”
  沈鹿溪嗔他,“闹闹要是真喜欢上那个叫顾长欢的女孩,那怎么办?”
  “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不管是沈家还是唐家,都不需要他们这几个孩子靠联姻来壮大。”沈时砚倒是云淡风轻,半丝不愁。
  他说的是事实。
  如今的沈家和唐家,比起十几年前来,更是让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更何况沈唐两家早已经是一体的,放眼天下,根本没有任何家族可以匹敌。
  “可是俗话说,娶妻不贤毁三代,既然以后要把世鼎和百迅都交到闹闹的手上,他妻子的人选,我们就不可能不闻不问。”沈鹿溪说。
  沈时砚笑,“老婆,闹闹才十二岁,你是不是担心的太早了?”
  “你自己的儿子,你自己不了解?”沈鹿溪反问。
  闹闹虽然从小到现在都是个混世魔王,但他真正做错需要挨批评教训的事,至今为止也没有几件。
  而且,沈鹿溪早就发现了,闹闹跟她和沈时砚一样,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事,他骨子里其实是挺专一和长情的。
  沈时砚看着她,笑着点了点头,“如果那个顾长欢真的不适合闹闹,咱们也还足够的时间去改变他的想法,所以你真的不用担心。”
  沈鹿溪抿唇思索。
  “忙了这些天,今晚早点儿睡。”沈时砚说着,直接去关了床头灯,然后搂着她滑进被窝里,又低头去亲吻一下她的额头,“睡吧,有什么事,睡醒咱们再商量。”
  这些天老爷子的葬礼,她确实是没怎么合眼。
  此刻困顿来袭,她低低“嗯”一声,在沈时砚的怀里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很快便沉沉睡去。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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