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车子开到主楼前停下。 佣人过来拉开车门,沈鹿溪和沈时砚下车,就先听到陆老爷子笑着慈爱的跟他们打招呼。 “时砚,鹿溪,恭喜恭喜呀,亮亮和闹闹两个孩子真是漂亮又可爱,是我见过的最好看最讨人喜欢的孩子。” “沈总,沈太太。”宋知瑜也笑着打招呼。 “陆老,陆少夫人。”沈时砚牵着沈鹿溪走过去,两个人平淡不惊,轻扯唇角回应。 “陆老过奖了,每个孩子都是天使,都一样的可爱漂亮。”沈鹿溪笑着说。 “两个孩子是真的很漂亮,很乖巧,真是让人羡慕。”宋知瑜说。 她是真的羡慕,发自心底的羡慕。 沈鹿溪知道她在车祸中没了子宫和卵巢,这辈子都可能再拥有自己的孩子,于是就笑着转移了话题。 站在门口,大家随便聊了一会儿,陆老爷子和宋知瑜就告辞上车了。 沈鹿溪和沈时砚送他们上车,看着车开了出去后这才转身进了屋。 一进去,看到躺在摇摇椅里的宝贝女儿和宝贝儿子,沈鹿溪的一颗心瞬间就软成了一滩水,急切的大步过去,在亮亮脑门上亲一口,又在闹闹脸上亲一下,笑容似小太阳般明媚温暖。 “大半天不见妈妈了,亮亮和闹闹有没有想妈妈呀?” 两个才满三个月的小家伙像是能听懂沈鹿溪的话似的,都咿呀咿呀的回应她,仿佛都在说想,黑葡萄般水灵灵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可爱极了。 沈时砚看着儿子女儿,心也是柔软的不行,去抱起亮亮来亲了亲,然后在沈鹿溪的身边坐下,又去逗闹闹玩。 “时砚,鹿溪,这是姓陆那个老东西送来给亮亮和闹闹的一对龙凤玉佩,瞧着是好东西。”这时,沈怀清从管家手里拿过陆老爷子送的礼物,递到沈鹿溪和沈时砚的面前。 人心都是肉长的,更何况,沈怀情是个识时务的老弟。 自从摔了一跤脑溢血住院后,沈鹿溪天天来医院看自己陪自己,现在即便康复,也变得瘫痪只能坐轮椅,沈怀清不管是在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已经变得完完信任并且依赖沈时砚和沈鹿溪。 现在,沈鹿溪给自己生了一对宝贝乖孙孙,他甚至是开始在想方设法的讨好沈鹿溪。 毕竟,自己以后的幸福完全掌握在沈鹿溪的手里,儿子孙子的事,都由沈鹿溪说了算。 沈鹿溪接过,拿出其中的一支凤佩,仔细看了看,又看到玉佩上雕刻着的“万历皇帝”,不禁挑了下眉道,“这对玉佩,估计得价值千万。” 沈鹿溪以前对古董珠宝玉器是一点儿也不懂的,但唐家的好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在唐家老宅,入眼的瓶瓶罐罐没有一件不是古董的,而且好多珍贵的好东西,老爷子和向婉莹都送给了她,她看多了听多了,自然也就懂了。 沈时砚看了眼那对玉佩,笑笑没说什么。 倒是沈怀清,一语道破道,“这老东西这次这么舍得,还不是想改天能有机会,从你和时砚这儿多捞点好处。” 沈鹿溪自然明白,所以,她一笑道,“太贵重了,爸,你让人把东西送回去陆家吧。” “用不着,给咱们女儿儿子留着。”沈时砚阻止,“过去那些年,他们陆家从咱们沈家捞到的好处,可不这一对玉佩能抵消的。” 沈鹿溪嗔他一眼,也就由他了。 另外一边,陆家的车上,宋知瑜坐在陆老爷子的身边,想了又想,鼓起勇气跟老爷子开口说,“爷爷,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您同不同意。” 陆老爷子一直在闭上养神,闻言睁开眼侧头看宋知瑜一眼,点头道,“不碍事,你说。” “爷爷,沈总沈太太的那对龙凤胎,真是漂亮可爱啊,您老也很喜欢对不对?”宋知瑜问。 陆老爷子点头,“自然是喜欢的。” “爷爷,虽然我不能生了,但瑾舟还可以呀,难道您不想多两个曾孙吗?”宋知瑜又问。 “知瑜,你的意思是......”陆老爷子眼底闪过一抹亮光。 “爷爷,虽然dai孕在国内不被允许,但在其它很多国家是合法合理的,只要您答应,我和瑾舟可以去国外找到合适的卵子捐赠者,也为您生一对像沈总沈太太的龙凤胎那样健康聪明可爱的曾孙,好不好?”宋知瑜隐隐兴奋道。 苏秧虽然死了,但只要想到苏秧跟陆瑾舟睡过,宋知瑜心理多少还是不舒服。 况且,苏秧以自杀的方式来报复陆瑾舟,也实在是让她厌恶。 她对航航,表面没什么,可心里却是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你不介意?”陆老爷子问。 宋知瑜摇头,“爷爷,我怎么可能介意呢,只要是瑾舟的孩子,就都是我的孩子,我一定都会视如己出。” “况且,航航是早产儿,怀着航航的时候,苏秧又一直不自爱,到现在航航的身体还一直很虚弱,也不知道以后智力会不会受到影响,要是......” 后面的话,宋知瑜没有再说,但陆老爷子怎么可能会不明白。 陆老爷子听完,很是欣慰的点头,“好好好,你的想法很好,就按照你说的办,具体怎么做,你跟瑾舟商量好了去办就是,爷爷全力支持你们。” “好,谢爷爷。”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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