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洲。 大年初二一早,沈怀清就跟几个沈家人一起,飞往帝都看沈鹿溪和自己的宝贝孙女孙子。 原本大年初一他就要飞去帝都的,但大过年的,大年初一很多客人会来拜年,他这个沈家主人要是不在,好像说不太过去,所以就忍到了大年初二。 而大年三十,沈鹿溪和沈时砚之所以没有回晋洲过年,主要也是担心沈鹿溪会提前生。 唐老爷子和向婉莹他们那么疼沈鹿溪,肯定是不答应让她在晋洲生孩子的,所以就一直留在帝都没挪动。 沈怀清带着沈家人一飞帝都,陆老爷子那边也就得到了消息。 一家人吃早饭的时候,陆老爷子想了想,说,“鹿溪生了对龙凤胎,知瑜,你挑一份合适的礼物,送去帝都唐家。” 唐家是这个地球上仅有的几个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大财阀,跟其他几个财阀家族一起掌握着全球的经济命脉,不是谁想攀就能攀上的。 现在有这样的攀附的好机会,他自然不想错过。 沈鹿溪生了一对龙凤胎。 饭桌上的几个人听着,吃早餐的动作皆是顿了顿。 陆越苍和赵敏敏倒没什么,可陆瑾舟和宋知瑜,还有陆羽棠他们三个人的眼里,却分明都有眼神波动。 沈鹿溪和沈时砚生了一对龙凤胎,真的是羡煞旁人。 这两个人,一个曾经是陆瑾舟的所爱,另一个是陆羽棠的所爱,而宋知瑜则永远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 “爷爷觉得挑什么礼物比较合适?”顿了好几秒后,宋知瑜笑容得体的问陆老爷子。 帝都唐家,宋知瑜自然是知道的,也清楚唐家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要给唐家送礼,这可真是难事,毕竟,唐家能缺什么东西呢。 老爷子也认真想了想,然后吩咐一旁的管家,“去把我房间里的那对龙凤佩拿来。” “老爷,那对玉佩可是......” “废话什么,让你去拿就去拿。”陆老爷子呵斥。 那对龙凤佩可是明朝万历年间皇家之物,价值不菲,不怪管家舍不得。 “是,老爷。”管家点头,乖乖去拿了。 东西拿来,打开一看,赵敏敏立刻就有些眼红了,笑眯眯道,“爸,这样的好东西,您得传给瑾舟才是呀。” 不传给陆瑾舟,也得传给她的儿子。 陆老爷子威严的目光扫她一眼,根本没搭她的话,只是把玉佩递到了陆瑾舟的面前,吩咐,“等鹿溪的两个孩子满月或者百日宴的时候,你亲自把这龙凤佩送去唐家吧。” 陆瑾舟看着那对龙凤玉佩,目光闪了闪,然后接过,应了一声“好”。 ...... 沈鹿溪和两个孩子一起,在医院住了一周。 一周后,母子三个人健健康康的出院,唐家上下出动,接他们母子三人回家。 原本呢,沈鹿溪还挺坚持亲自母乳喂养两个小家伙的,但每次闹闹都吸不到足够的奶,嗷嗷大哭,哭的一身通红,再加上一次次被吸破出血,又在沈时砚坚持不懈的说服下,她终于放弃亲自母乳喂养。 沈时砚和向婉莹说的其实没错,她把精力和时间腾出来,其它更有意义的事情。 况且,亮亮和闹闹喝的也是母乳,营养方面不会有任何的差别,她也不用太在乎这些母乳是不是自己的,反正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 回了家,沈鹿溪安安心心的养身体坐月子,原本就是过年加上唐祈年和慕夏的婚礼在即,整个唐家老宅,除了汀兰轩外,到处都是一片忙碌景象。 不过,大家再忙,也不可能忽略了沈鹿溪和两个小宝贝呀。 橙橙和满满每天一半的时间都待在汀兰轩,要陪着妹妹和弟弟,哪怕妹妹弟弟一直在睡觉,一天醒着的时间很少,他们也守着妹妹弟弟,津津有味。 其他人自然也是,白天一有空就往汀兰轩跑。 当然,大家都绝不打扰沈鹿溪休息,毕竟她生了双胞胎,可谓是身体的元气大伤,月子期间让她吃好喝好休息好,并且一直保持好心情才是最重要的。 就是因为大家都太爱她,太为她着想了,月子期间,这也不许她碰,那也不许她干,就整天让她吃,让她喝,让她躺着,她真的都感觉自己快成一个废物了。 躺在床上实在是太无聊了,沈时砚又把她的电脑和所有的文件呀资料呀书籍呀统统都收走了,她只好拿了手机刷刷。 点进微信,无意看到自己很早之前刚跟陈北屿录有声小说那会儿,关注的一个他们录的小说的作者公、众号海那边山里人。 她当时录了这个作者的两本小说,都成绩不菲。 特别是第一本,大叔每天都忙着宠妻,是最赚钱的一本。 当初以为自己会一直靠录有声小说赚钱,所以研究了好几本这个作者的小说。 这个作者的小说她其实都蛮喜欢的,好多就发表在公、众号上。 过去这四年来,她基本没时间看小说,也没有再关注这个作者。 这会儿看到这个作者的公号有内容更新,她忍不住点了进去。 是一篇新小说。 她看着看着就入了迷,完全没察觉,沈时砚已经走了过来。 直到,他把脑袋凑过来,去看她手机上的内容,她才恍然回过神来,赶紧手忙脚乱的去藏手机。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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