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时砚坐在她的面前,定定看着她因为一碗抄手而满脸满足享受的表情,眼里的温柔宠溺,满满的溢了出来。 “烫,慢点吃!”他说着,伸手过去轻拭沈鹿溪沾了红油的嘴角。 沈鹿溪舀了一个抄手吹了吹,然后送到他的嘴边,“味道超好,老公你试试。” 沈时砚以前是不怎么吃辣的,但沈鹿溪爱吃辣,重口味,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他爱屋及乌,早就习惯了吃辣了,所以,看着那个被辣椒油包裹的红彤彤的抄手,他毫不犹豫张嘴吃进去。 “怎么样?”沈鹿溪满脸期待。 沈时砚点头,含着抄手模糊道,“嗯,好吃!” 他被辣的,感觉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 “老婆,你觉得不辣吗?” 沈鹿溪又吃下一个,“刚刚好。” “都说酸儿辣女,老公,你说会不会是两个女儿?”她问。 虽然现在已经可以通过b超看出两个孩子的性别了,但为了把惊喜留到最后,沈鹿溪并没有让医生这么做。 沈时砚也跟她一样,想把惊喜留到最后。 毕竟于他而言,只要沈鹿溪他们三个母子平安,生两个儿子还是两个女儿,或者一男一女,他都真的不在乎。m.biqubao.com “你想是两个女儿?”沈时砚灌了大口水问。 沈鹿溪抿唇想了想,“两个女儿也很好呀,是不是?” “当然是,只要你生的,都是我的宝贝。” 沈鹿溪笑,继续呼哧呼哧的吃。 一大碗抄手,她吃了不到一半就觉得饱了,不想吃了。 佣人端下去。 看着她被辣的两片潋滟欲滴的火红唇瓣,沈时砚忍不住,长指勾起她的下巴,低头吻下去。 辣的,还甜,又软,无比美好。 不过,沈时砚也就浅尝辄止,不敢太深入。 自从知道沈鹿溪怀孕后,他就异常的克制,每次吻她都不敢太放纵,因为他怕自己太动情管不住自己,更怕沈鹿溪动情,影响到了肚子里的胎儿,从而也让她遭罪。 哪怕,现在胎儿已经足足四个月大,胎象已经彻底稳定,医生也说,只要动作不要太激烈,适当的房事不会影响胎儿。 可沈时砚仍旧不敢冒险,哪怕是一点点都不敢。 沈鹿溪闭上双眼,才开始迎合,就感觉沈时砚唇舌退了出去。 她睁开眼,被辣的水盈盈的双眼一闪一闪的看着他,明显的欲求不满。 沈时砚看着就笑了,伸手宠溺的轻掐她的鼻尖,“怎么,想要?” 沈鹿溪轻咬唇角,视线往下瞟一眼,“难道你不想?” 沈时砚眯了眯眼,俯身下去双手撑到她的身体两侧,额头抵住她的,鼻尖轻触,嗓音暗哑道,“想,当然想,我怎么能不想要溪宝你呢。” 男人滚烫的呼吸裹挟着浓浓的情欲,喷洒在沈鹿溪的脸上,很快,她的心跳就乱了,脸颊绯红,跟颗熟透的水蜜桃似的。 她双手主动勾上沈时砚脖子,去亲他,“老公,医生说了,宝宝们的情况很稳定,你只要动作轻一点就行。” 其实,比起沈时砚来,沈鹿溪更想要他。 “真的想要?”沈时砚问,嗓音更哑了,欲的不行。 沈鹿溪轻咬唇角,肯定的“嗯”一声。 沈时砚笑,轻啄一下她的红唇,然后,将她打横抱起,进了里间的卧室,将她轻轻的放到结实的架子床上,再次低头去吻住她,低低的嗓音模糊道,“好,老婆想要,老公满足你......” ...... 晋洲。 农历八月二十五这天,是陆瑾舟跟宋知瑜的婚礼。 宋家是宁怀市的高门大户,在国内也算是排得上号的豪门了,女儿出嫁,婚礼自然盛大。 宁怀跟晋洲接壤,是邻市,从晋洲陆家到宁怀宋家,车程三个小时。 婚礼这天,天还没亮,陆瑾舟就从陆家大宅出发,去宁怀宋家接新娘子。 豪车队伍浩浩荡荡,一眼都望不掉尽头,好不风光。 陆瑾舟坐在车里,看着车窗外在晨曦中不断倒退的街景,脸上却并没有多少新婚的喜悦。 这段时间,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要么是难以入眠,要么是睡着后,总是会从噩梦中惊醒过来。 苏秧跳楼死了。 秦清和在从疗养院扔出来的那天,也在马路上被货车给撞死了。 虽然,从小到大他从来不相信鬼神传说,可她们母女死后,他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缠着他。 白天还好,一到深夜,这种感觉就会变得强烈。 梦魇里,秦清和跟苏秧母女总是浑身是血的轮番出场,要么来找他索命,要么就是苦苦哀求。 半夜惊醒,陆瑾舟总是枯坐到天明。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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