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安享总部大厦。 沈鹿溪和沈时砚在晋洲待了十来天后,就直接飞来了纽约。 因为不想沈鹿溪总是陪着自己来回奔波,一飞就是十几个小时,所以,沈时砚已经计划将安享的总部迁去帝都了。 不过,要迁总部,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从筹划到真正搬迁,至少得一年的时间。 飞来了纽约一周时间,沈时砚都忙着开会和处理各种大小事情,毕竟,平均三个月才现身总部一次的大老板,谁都想逮着让他帮自己把问题解决了。 不过,沈时砚再忙,也从不会忽略沈鹿溪。 每天,他们简直就跟个连体婴儿似的,形影不离。 沈时砚开会,就接着沈鹿溪去开会。 沈时砚处理公事,就拉着沈鹿溪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时不时跟她讨论一下问题,问一下她的意见。 身在唐家那样的家族里,每天耳濡目染,沈鹿溪的成长速度,是完全令人无法想象的。 现在沈鹿溪的商业敏锐度,完全可以跟沈时砚媲美了。 这天下午,结束一个长达三个小时的会议从会议室里出来的时候,沈鹿溪就觉得腰酸酸胀胀的,挺不舒服。 跟沈时砚一起回到办公室后,她就站在落地窗前,双手插着腰在那里扭呀扭。 沈时砚从姚丽娜手里接过一杯鲜榨的果汁,走到沈鹿溪的面前,看着她掐着腰扭呀扭的样子,不由的轻笑一声,将果汁直接喂到她的嘴边,柔声问,“腰不舒服?” 沈鹿溪就着他的手,喝了口果汁,又点点头,“嗯,有点,大概是坐的太久了,所以我得站会儿。” 沈时砚自己也喝了口果汁,然后放下手里的杯子,双手去搂住沈鹿溪,大掌不轻不重在她的腰上来回揉搓,“要不我帮你按按。” 沈鹿溪摇头,推他,“你赶紧去把那堆文件处理了,我活动一会儿就好了。” “还是我帮你按按,包你舒服。”沈时砚话落,就微俯身下去,直接将人一把打横抱起来,转身往休息室的方向走。biqubao.com 他这样的公主抱,沈鹿溪简直是不要太习惯,双手自然就勾住他的脖子,也不矫情,由他抱着进了休息室。 沈时砚将她放到床上,让她趴着,然后自己也上床,虚虚的跨坐到她的腿上,开始按照人体的穴位走图,轻重有度的帮她按摩腰部。 因为“训练”得到,加上自身的聪明好学勤奋,沈时砚的按摩手法跟技巧,简直不要太好。 “唔~”沈鹿溪趴在床上,歪着脑袋,脸枕在手背上,闭着双眼,发出一声极其舒服的喟叹,毫不吝惜的表扬沈时砚道,“老公,你的按摩手法越来越好了。” “那是!”沈时砚分外嘚瑟,“为老婆服务,当然一次得比一次好。” 沈鹿溪闭着双眼笑。 因为按的太舒服了,不知不觉,她就趴着睡了过去。 沈时砚给她按完,掀起她的裙子原本想干点坏事,但看到她睡的那么香甜,一下又不忍心弄醒了她。 他磨了磨牙,原本的蓄势待发,只能生生给憋了回去。 说真的,虽然跟沈鹿溪在一起这么久了,但他对沈鹿溪的性趣,从一开始到现在,都丝毫没有减弱过。 只是现在,她要顾及沈鹿溪的身体,不敢折腾她太多太晚,所以很多时候会克制住自己的冲动。 等身体平息下来后,沈时砚下床,动作小心翼翼格外轻柔的帮她翻了个身,让她躺着睡好,又拉过被子替她盖上,低头轻吻一下她的眉心,这才出去,轻轻将休息室的门关好。 沈鹿溪这一觉,睡的格外舒服,醒来的时候,窗外,已经是一片灯火通明。 她下床,原本是要出去的,可走到门前,听到沈时砚正在外面跟人开会的声音,她又停下,然后脚尖一转,走到落地窗前,静静的欣赏窗外璀璨的夜景。 纽约的夜景,自然是一绝。 可景色美不美,好不好看,也要看人的心情。 自从上次宫外孕手术,沈时砚跟她说,他们有没有孩子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一直在他的身边,并且一直开心幸福,她就想通了。 孩子,是上天恩赐的礼物。 老天爷现在还没有把属于她和沈时砚的孩子赐给她,一定是她和沈时砚哪里做的还不够好,或者做的好事还不够多。 既然这样,他们好好改正,努力多做好事多做善事就行了,实在是没有必要因为她一个人,惹的沈时砚和全家人都为她忧心忡忡的。 现在,她就每天保持好的心情,每天努力多做一点好事善事,静静的等待着她和沈时砚的孩子到来就行。 如果这辈子他们都不能有孩子,那也是天意。 有沈时砚守着她,一直陪着她,宠着她护着她,她应该很知足很知足才对。 毕竟,做人真的不能太贪心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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