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初漫带着跳跳出现前的一个月,唐晚渔身边一个叫梅姨的老佣人的侄子,曾和林初漫见过面。 当时,正好是林初漫的儿子被她的老头丈夫发现,不是自己亲生的。 而林初漫的老头丈夫会发现这件事情,也是林初漫让人办的。 老头丈夫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直接掐死了孩子,还天天毒打林初漫。 也就是那个时候,在林初漫接近崩溃的时候,林初漫通过心腹梅姨的侄子,找到了林初漫。 唐晚渔做事谨慎,没有给林初漫一分钱,但承诺,只要沈鹿溪跟沈时砚分开了,就会让林初漫重新跟沈时砚在一起。 那时候,唐晚渔甚至是没有提过,让林初漫弄死沈鹿溪。 毕竟林初漫也不是法盲,也不会无知到以为杀了人还能逍遥法外,快活的跟沈时砚在一起。 所以,林初漫只是想办法利用孩子的事,让沈鹿溪主动离开沈时砚。 至于后来被流放非洲后,她又偷渡到纽约,开车想要撞死沈鹿溪,显然这不是林初漫主动的,否则,不会在她的身体里检查出致幻药物。 只是,林初漫到底是被谁从非洲带到纽约的,又是怎么被安排撞车的,仍旧查不出任何的线索来。 还有,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唐晚渔安排什么人跟蜜儿或者顾家人接触过。 这不禁让沈鹿溪和沈时砚再次陷入了沉思。 “那天在医院,唐晚渔说的话,她应该是知道什么的?”沈鹿溪说。 她的直觉向来很准。 此刻,她的头枕在沈时砚的腿上,有些头昏脑胀。 她知道,是阻断药的副作用,好在不算强烈,而且只是偶尔才会,她可以忍受。 沈时砚点头,轻轻的帮她按摩着太阳穴的位置,“我会查近来两个月和唐晚渔有往来的每一个人。” 这是一个大工程,短时间内,只怕不会有结果。 沈时砚还是决定,向唐祈年求助,毕竟唐家的消息网比他要厉害多了。 只是这事还是得暂时瞒住老爷子他们。 “堂姐现在怀孕了,我们得更谨慎,别被她倒打一耙。”沈鹿溪说。 “好。“沈时砚答应一声,低头下去轻啄她的红唇,又说,“明天去西郊泡泡温泉怎么样,你哥说,他带上慕夏一起。” 虽然吃了阻断药,但沈时砚还是担心,所以,近来他都是极力克制着不碰沈鹿溪,哪怕只是个吻,他也极其克制。 只有天知道,软香玉体在怀,除了搂着睡觉外,什么也不能干是件多么煎熬痛苦的事情。 “真的,我哥带慕夏去?”沈鹿溪欣喜,倏地弹开眼皮问。 自从上次在公司晕倒被送去医院后,陈最就再没有在公司出现过了,沈鹿溪也没有再见过她。 她也没有离职,唐祈年仍旧替她留着首席财务官的职务,对集团内只说,她身体不好,出国休养去了。 但事实是怎样,除了唐祈年和陈最自己外,只怕也没人清楚。 不过,陈最不在,唐祈年跟慕夏的往来倒是频繁了起来。 沈鹿溪是一边高兴,又一边担忧。 高兴的是,如果唐祈年真喜欢慕夏,把慕夏娶回来给她当嫂子,那简直不要太完美。 担忧的是,唐祈年要是个渣男,只是玩玩慕夏,那怎么办? “嗯。”沈时砚点头,“明天吃了午饭出发,怎么样?” 其实,是他拜托的,并不是唐祈年主动要带慕夏去跟他们一起泡温泉。 但这个时候,沈时砚不能说。 “好啊!”沈鹿溪欣然同意。 天气冷了,确实适合泡温泉,况且,她和沈时砚最近因为吃阻断药,体质在下降,去泡泡温泉,有利于改善体质,挺好的。 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沈鹿溪提起几个人下午要去温泉山庄泡温泉的事,老爷子他们都赞成,让他们几个年轻人去好好玩玩,放松放松。 温泉山庄是唐家的,每年只在中秋节后,天气冷起来才开放,但从来不对外接客,只接待唐家自己人和唐家人带去的亲朋好友。 向婉莹知道儿子女儿要去温泉山庄,吃完早餐就亲自打电话去山庄叮嘱,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 沈鹿溪可是第一次去山庄泡温泉,一定要给她最好的享受和体验。 吃了中饭,接上慕夏,四个人就直接去温泉山庄。biqubao.com 沈鹿溪自然是和沈时砚一辆车,慕夏则和唐祈年一辆车。 因为刚吃了午饭,车里温度适宜,沈鹿溪靠在沈时砚的怀里,就昏昏欲睡。 朦朦胧胧间,她问沈时砚,“你说,我哥喜不喜欢慕夏?” 沈时砚搂着她,正在看文件,闻言放下文件,低头亲她一口,如实说,“看不出来。” 他说的是实话。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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