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更没有动。 大概四五分钟之后,沈时砚的身体终于平复的差不多,从沈鹿溪的身上翻下来,又凑过去亲一下她的眉心说,“走吧,别让爷爷等急了。” “嗯。”沈鹿溪点头,跟他一起爬起来,下楼。 这次他们换了辆车,由薛三来开。 以前去唐家的时候,沈时砚好像都很随意,至少从来没有带过什么礼物。 但这次不一样,因为身份不一样了。 以前去唐家,都是以唐祈年朋友和唐家合作伙伴的身份,今天,则是以唐家未来女婿的身份踏入唐家的。 他不仅准备了礼物,连所有的聘礼都准备好了,厚厚的一叠资料,后备箱里的礼物,更是全部投唐老爷子所好,全部是他花重金淘来的。 有价值好几百万一盆的盆栽,稀世珍贵的古董字画,砚台,价值过亿的天珠手串等等,一后备箱的东西,价值应该不低于十个亿。 当薛三和唐家的佣人一起,小心翼翼将这些东西搬进客厅的时候,沈鹿溪都挺惊讶的。 “你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 沈时砚笑,在她耳边低声回答,“在老爷子收你做干孙女的那天。” 沈鹿溪,“......” 老爷子看着那一件件还算是用心的礼物,脸上却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欢喜来,捋着花白的胡子“哼”一声,对沈时砚道,“凭这,就想把我的宝贝孙女拐走?” 沈时砚笑,看了薛三一眼,薛三会意,将一叠资料恭敬地递到了老爷子面前。 “爷爷,这才是我娶溪宝的聘礼。”沈时砚说。 老爷子瞧一眼那叠厚厚的资料,接了过来,然后,放到一旁的方几上,拿了最上面的目录来看。 光只是目录,就超过了十页。 除了百迅和世鼎,还有十几家公司超过50%的股份。 除此之外,豪宅庄园,大厦商铺岛屿,私人飞机游艇豪车古董珠宝首饰,琳琅满目,看的人眼花缭乱。 除了安享的股份不能转让不能售卖,只能继承外,沈时砚名下所有的资产,全部都给了沈鹿溪。 老爷大致翻了一遍,便将目录递给了坐在一旁的唐纪淮,说,“你们也看看。” 唐纪淮点头接过,和向婉莹一起看了起来。 “爷爷,叔叔,阿姨,以后我就是溪宝的人,我的一切,都是溪宝的,除非我死,否则我绝不会再让溪宝再受半点儿委屈。”看着大家,沈时砚十二分诚恳认真,又格外坚定地道。 唐纪淮和向婉莹看他一眼,算是满意地点了下头,老爷子则不表态,只问一旁的明叔,“阿晚,晚饭准备好了吗?” “老爷,好了。”明叔笑的满脸开怀地道。 不仅因为沈鹿溪和沈时砚好事将近,更因为,他的女儿毕业回来了,就跟唐祈年一起。 “祈年呢,到哪了?”老爷子又问。 “回老爷,少爷刚下飞机,还得三十多分钟才到家。”明叔回答。 “慕乔也回来了吧?”老爷子问。 慕乔就是明叔的女儿,明叔姓李,女儿叫李慕乔。 明叔是孤儿,从小被唐家收养,后来娶的妻子,也是唐家收养的孤儿,夫妻两个人这大半辈子几乎都是待在唐家的,他们的女儿李慕乔,自然也从小生活在唐家。 李慕乔从小聪明伶俐,长的也不错,性格也好,很会讨人喜欢,老爷子打小就喜欢她,也一直大力栽培她。 如今,李慕乔研究生毕业,从国外回来,肯定也是要进入唐家的公司工作的。 “是呀,老爷,慕乔跟着少爷一起回来的。”明叔开心的点头。 “嗯。”老爷子起身,“不等祈年了,我们先吃饭,待会儿他们回来了,让慕乔跟祈年一起来见我。” “好呢,老爷。”明叔答应一声,赶紧吩咐人布置晚餐。 沈鹿溪过去,搀扶着老爷子,大家一起往餐厅走。 圆形的餐桌,沈鹿溪坐在老爷子和沈时砚的中间,吃饭的时候,两个人都不停地给她夹菜。 饭吃到一半,唐祈年回来了,身边跟着李慕乔,两个人有说有笑的,一起走进餐厅。 看两个人,完全不像主仆,倒挺像朋友或者兄妹。 沈鹿溪闻声看去。 她是第一次见李慕乔,倒有点小惊艳。 李慕乔读的也是哥伦比亚大学,在美国,跟唐祈年一个专业,是他的师妹。 难怪唐祈年出去这么多天才回来,原来是绕去了美国,接李慕乔了。 大概是从小在唐家长大,天天见到唐家人,耳濡目染,李慕乔的气质居然跟向婉莹有几分相似。 虽然她的长相并不算出众,可因为她温婉可人的气质,加上言行举止落落大方,身材又好,凹凸有致,整个人看起来就挺赏心悦目的。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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