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网友们再次沸腾起来。 一半鼓掌喝彩,说婊子配狗,天长地久,千万不要再去祸害别人了。 另一半则是继续对着林初漫开炮,怎么难听怎么骂。 记者会结束,事情也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兜兜转转一圈,林初漫和林家的目的终于达成,成为这场惊天丑闻当中,唯一的赢家。 虽然林初漫的名声臭极了,但又有什么所谓呢。 网络的记忆又能有多久?用不了几天,其它的事情就会将她和沈璟言丑闻的热度冲下去,大家也就会渐渐淡忘这件事情。 而她呢,以后,就是沈家的当家夫人了。 林家和林初漫,做梦都会笑醒的,没想到最糟糕的一件事情,得到的却最让他们期待满意的结果。 不过,人心不足蛇吞象,总有让林初漫痛苦后悔的一天。 ...... 时间对沈鹿溪来说,过的挺慢,也挺快的。 转眼,就到了她呆在百迅的最后一天。 从沈时砚那天叫她去他的办公室,告诉她,他批了她的离职申请,到她离开百迅的这一天,一个月。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她再没见过他。 中间,也就只有那天,他发错了东西给她,向她道歉,后来又让她去通知一声黎总监。 除外,他们再没有任何的联系。 这样挺好的。 安安静静的离开。 大概从此以后,沈时砚再不会来烦她纠缠她了吧。 这就是沈鹿溪想要的。 因为最后一天,沈鹿溪不必等到下午下班的时间再走,她可以收拾好东西,提前走人。 所以,中午的时候,沈鹿溪请他们组所有的同事吃饭。 出发去餐厅的时候,沈鹿溪就跟周阳说,“老大,这次你再抢着给我买单,以后遇到,我就不认你了。” 周阳笑,“好,这次我不抢了。要不然以后遇到你都不认我,多没面子。” 他们去的壹品坊,要了个包厢。 大家都挺舍不得沈鹿溪的,但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更何况,人往高处走,沈鹿溪有更好的发展,他们自然也替她开心。 在大伙儿吃了一阵,都以茶代酒,举起杯子祝沈鹿溪前程似锦的时候,包厢门忽然又被从外面推开,七八个服务员端着酒菜,鱼贯而入。 菜都是壹品坊价格最贵的几道硬菜,酒则是六位数的壹品坊最好的酒,而且不是一瓶,是两瓶。 大家看着服务员端进来的东西,都懵了。 “是不是送错了,这些我们都没点呀!”刘莉莉说。 菜都是她点的,她自然清楚。 而且,他们点的菜统统都上齐了,都吃一半了呀。 餐厅经理笑着,一边帮他们上菜,一边说道,“这是一位姓沈的先生送给你们其中一位叫沈鹿溪小姐的。” 姓沈的先生送给沈小姐的?! 大家看看餐厅经理,又看向沈鹿溪,更懵了。 沈鹿溪迎着大家好奇的探究目光,心跳完全不受控制,“怦”“怦”的开始加速,呼吸自然也跟着开始乱了。 她看大家一眼,又看向身边的周阳,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场所有人里,也就只有她自己和周阳明白,餐厅经理所说的“沈先生”是哪位。 “鹿溪,这位沈先生,不会是咱们小沈总吧?”有同事猜出来,笑着问道。 “欸,还真有可能!”周阳也看沈鹿溪一眼,而后笑着点头,“毕竟小沈总跟鹿溪的表姐关系很好,是同学,小沈总格外关照鹿溪,那也挺正常的。” 说着,他又看向服务生正要开的那两瓶价格昂贵的酒,阻止道,“不过,酒就不要开了,大伙儿下午还得回公司上班,喝了酒怕误事。” “没关系,沈先生还说了,给大家下午放半天假,大家尽管吃好喝好,还想吃什么,尽管点就是了。”餐厅经理又笑眯眯道。 “沈先生他人呢?”沈鹿溪脱口问道。 “好像刚刚走了。” 餐厅经理话音一落,沈鹿溪立即提腿大步出去。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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