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鹿溪哭过,眼睛又红又肿的,慕夏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她问了原因,沈鹿溪想了想,如实说了。 慕夏听完,忍不住“我艹”了一句,义愤不平道,“沈时砚是不是个变态神经病,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嘛,不就是个炮友嘛,还干涉你的人身自由,我看他是病的不轻吧。” 沈鹿溪,“……” “夏夏,我和沈时砚不是炮友,是我拿钱办事。”她纠正慕夏。 “对呀,你拿钱办事而已,他就更没资格干涉你的人身自由了,对不对?”慕夏更气愤道。 沈鹿溪,“……” “鹿溪,要不你跟沈时砚断了吧,你缺钱,我拿给你,咱们不受他的这个鸟气。”慕夏一边开车,一边迅速看沈鹿溪一眼又说。 沈鹿溪左脚肿了,她们先去医院。 “夏夏,我跟沈时砚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冷静下来,沈鹿溪想的很明白,“给小艺看病的孙教授是沈时砚帮忙安排的,如果是我主动提出来要跟沈时砚断了,他要是生气了,不让孙教授给小艺看病了,我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那我拜托我哥,让我哥想办法再帮你把孙教授请回来给小艺看病不就行了吗?”慕夏脱口道。 慕家最开始在晋洲市,就是个普通的农民。 不过,慕家有几栋农民房,还有一大块的地,十多亩。 大概十年前,正是国内房地产发展最鼎盛的时候,国内最大的开发商看中了慕家的那块地,花了十几个亿买了下来,而那几栋被拆掉的农民房,慕家当时没有要钱,而是要求以一比一点三的比例赔偿房子。 所以,慕家十年前因为卖地拆迁,一跃成为了土豪暴发户。 现在,慕家一个月光靠收租就一百多万。 但慕家可不是坐吃山空的人,慕夏的父母和大哥,都挺有商业头脑的,特别是慕大哥慕岩,早就创办了自己的公司,而且这些年生意越做越大,已经称得上是晋洲商圈里的新贵了。 现在的慕家虽然有钱,但还是很难挤进晋洲的上层圈子,都认为他们家是农民暴发户,不怎么待见。 “夏夏,不是我不相信慕大哥,是我怕万一沈时砚小肚鸡肠,记恨上了我,我可能会连累你和慕大哥。”沈鹿溪说。 慕夏听着,眉头一下蹙了起来。 她也清楚的,即便她的父母绞尽脑汁,晋洲的上流圈子,他们慕家还是挤不进去。 而像沈家这样的晋洲顶级豪门,他们要是得罪了,肯定是没好果子吃的,而她哥跟沈时砚比起来,肯定是干不过的。 “那怎么办,你就一直这样跟着沈时砚,委屈自己吗?”慕夏问。 沈鹿溪摇头,自我安慰道,“其实他除了不让我跟陈学长有往来外,其它方面还是不错的,我也不算委屈。” “他身边那么多的女人,却不让你和异性交朋友,凭什么呀!”慕夏就是不服,毕竟她从小到现在一直都有人宠着护着,从来没有吃过生活的苦。 “凭他是沈时砚,凭他有钱又有势,凭他一根手指头轻轻用力就能弄死我。”沈鹿溪弱弱答。 慕夏扭头看他一眼,“……” “那你怎么办,就这样由他一直糟蹋你?”慕夏垮了小脸。 沈鹿溪摇头,“不会的!他肯定会喜新厌旧,说不定我很快就会招他烦招他讨厌,然后就会主动让我滚了。” 就像刚刚,沈时砚不是让她滚么,说不定很快,他就真的不会再理她了。 看着慕夏,她还咧嘴一笑,继续说,“他主动让我滚和我主动离开他,意义肯定不一样的,他有了面子,就不会生气,不会再为难我了。” 慕夏,“……” 好吧,沈鹿溪自己都把自己安慰好了,她还能说什么呢?谁叫她们也确实干不过沈时砚。 干不过,那就只能忍气吞声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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