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诩听后连连点头。 “陛下,士元所言极是,我大楚天下经历十几年,全军将士用命,这才有了半壁江山,得之不易, 汉室经历四百余年,影响力早已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百姓一直以大汉子民为荣,各州各郡还有一些百姓及官员对汉室存有一些念想, 今汉室已灭,刘协被擒,正是斩草除根,立我大楚威严之时,倘若留之,恐将留有后患。于我大楚不利!” 项阳闻言,沉思片刻后,微笑看着庞统与贾诩。 “文和,士元,朕知你等之心,但我大楚素以仁义为本,为天下百姓造福为先,就算天下百姓对汉室留有念想,也在情理之中, 但朕相信,只要我大楚朝廷真心为百姓,能够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这天下百姓还会在意这天下是大楚,还是大汉, 天下百姓奢求的是安稳的日子,百姓并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只要身上有衣,口中有食足以, 今刘协虽被擒,但刘备曹操俱在,统一天下还有一些时日,若此时将刘协斩杀,必将失去天下民心,认为朕不能容忍一个亡朝的天子,认为朕心中惧怕一个亡朝之天子,担心其会卷土重来, 如今天下我大楚已得大半,异族之邦已灭十几处,我大楚朝廷忠臣良将数不胜数,三军将士更是勇猛无敌之师,又何惧一些鼠辈之徒, 刘协不过是个阶下之囚,翻不起什么大浪,然刘协毕竟是大汉天子,朕当以礼待之,以此彰显我大楚仁义之风范!” 贾诩庞统闻言不禁连连点头,一同行礼说道:“陛下宅心仁厚,深谋远虑真乃明君也!” 项阳随即高声说道:“来人,传朕旨意,封刘协为山阳公,并命工部在京师洛阳建造山阳公府,同时命大都督周瑜派人护送刘协前往京师洛阳,一路之上以礼相待,并命大都督周瑜率兵攻打汉中!” 一旁太监高声应道:“遵旨!” “陛下,今益州刚刚稳定,当及时命人主政益州。”贾诩拱手一礼。 项阳点了点头,深思片刻后说道:“来人,传朕旨意,命都督徐庶为益州牧,益州牧府之事由徐州牧全权处理,封张任为镇西将军,统帅益州兵马,命徐晃前往荆州镇守!命太子项辰太傅诸葛亮领兵回洛阳!” “遵旨!”太监领命飞奔而出。 这时一名探马进府,来至项阳面前跪拜行礼:“启奏陛下,刚刚得到消息,汉中守将赢发十日前,率领兵马十万离开汉中前往陇右,刘备率领大军五万三日后到达汉中南郑!” “赢发前往陇右?刘备三日后到达南郑,这赢发刘备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们想干什么?”庞统闻言心里一震。 “陇右靠近天水郡,赢发去天水郡作甚?”想到这时,庞统惊出一身冷汗,连忙问向军士:“可知有什么人可疑之人前往汉中?” 项阳一听,心里也是一惊,随即问道:“这几日汉中还有什么动向?” “启奏陛下,据汉中探马回报,上庸郡守将申仪半月前调集五万兵马前往汉中,而汉中也是兵力调动频繁,所以不知何故, 据探马得知前些时日有四人前往汉中!到了南郑赢发府上,四人分别是崔钧胡昭孟建石韬!” “崔钧崔州平,胡昭胡孔明,孟建孟公威,石韬石广元?这四人到汉中干什么,这胡昭不是在豫州吗?他怎么和崔钧三人一起去了汉中?”贾诩心中疑惑,看向庞统。 项阳说道:“士元,文和,这胡昭难道是离开了豫州,这是怎么回事?他跑去汉中干什么?” 庞统行礼道:“陛下,这胡昭与石韬孟建崔钧三人有旧,他们四人一起也有情可原,只是不知道他们四人想干什么?” 就在这时,只见一名太监来报。 “启奏陛下,吏部上奏,豫州鲁郡太守胡昭,将太守之印封存郡府后便离开鲁郡!” 项阳闻言心里一震,便问向贾诩说道:“哦!原来这胡昭不想做太守,他想干什么?竟然跑来汉中?” 贾诩微微一笑道:“陛下,这胡昭自诩天下奇才,想必觉得太守之位乃是屈就了。” “哦!原来如此!”项阳冷冷一笑后随即看向贾诩说道:“文和,这胡昭之才如何?” 贾诩微笑说道:“陛下,胡孔明的确有才,然不足以称之为大才,以胡孔明之才也只可担任一郡太守,或一州长史不足为过。” 项阳点了点头说道:“朕封其为鲁郡太守,难道是屈才了吗?” “不屈,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这胡孔明自命不凡,心高气傲而已!” “哼,此种清高之人离开也好,不过这崔钧孟建石韬三人何须人也?” 庞统急忙行礼说道:“崔钧崔州平乃博陵安平人,大汉太尉崔烈之子,大汉议郎崔均之弟,崔钧年少时喜爱结交英雄豪杰,故而名声在外,此人素有大志,有些谋略。 孟建孟公威乃汝南上蔡人,董卓乱汉时避祸于荆州,与荆州名士多有往来,有贤才之名, 石韬石广元乃颍川郡人,在荆州多年,有贤士之称, 三人与诸葛孔明相交甚厚,经常于晨夜闲时,一同共抱膝长啸,讨论天下大事, 当年诸葛孔明戏言,石韬孟建崔钧三人如若仕进,只可官至刺史郡守。” 项阳微笑说道:“哦!原来是这样,难道这几人是前往汉中效力刘备?” “微臣觉得不是!”贾诩说了一句后看向项阳。 “哦!文和为何觉得不是?” “陛下,可知赢发是何人之后?” “这赢发乃大秦赢氏后人,难道……?”项阳说到这时,突然脸色阴沉。 “难道胡昭孟建石韬崔钧三人欲辅佐赢发,重建大秦江山?” 庞统连忙说道:“陛下,文和所言极是,刚刚探马所说,赢发率领大军十万前往陇右,想必其中必有蹊跷, 陇右靠近天水,而天水自古便是大秦旧地,那里世代居住的都是老秦人,如若赢发率兵攻打陇右天水等地,一些老秦人必然响应。” 庞统此言令项阳大惊失色:“不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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