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士兵三百,皆可温酒斩华雄_第104章 贾诩,表字文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大雨,一直下到后半夜才渐渐停止。
  东风则一直吹到了天亮。
  天亮之后,负责追杀叛军的将士,陆续折返了回来。
  许褚光着膀子来到了卫楚的面前,“将军,这一战杀得太过瘾了,我麾下千人杀掉了至少两千敌军,自身几乎没有伤亡。”
  听到许褚的话,卫楚轻轻点了点头。
  许褚等人率领的步卒加入战场的时候,叛军已经开始溃败了。
  许褚所部,一边追逐敌人,一边杀敌,能够杀敌两千,不容易。
  毕竟逃命的人,都使出了浑身解数,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
  “仲康,你的衣服?”
  许褚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昨晚杀得太兴奋,又忍不住把衣服和铠甲脱了。”
  卫楚瞪了许褚一眼,面色微微一沉。
  战场上刀枪无言,铠甲对于将士们而言,格外重要。
  很多时候,铠甲能救命。
  许褚赤膊上阵,是习惯。
  但这个习惯是很不好的坏习惯。
  若是有神射手躲藏在暗处悄悄放箭。
  即便是许褚这样的猛将,也会折戟沉沙。
  卫楚正想呵斥许褚几句,却见赵云骑马而来。
  见到卫楚,赵云连忙翻身下马。
  “将军,我部追击敌人五十多里,斩杀敌军万余人。”
  卫楚轻轻点了点头。
  天道卫十八骑,斩敌一千多人。
  再加上廖化、黄忠等人的杀敌,这一次叛军损失兵马至少两万。
  雨夜中,还有部分叛军士兵走丢。
  叛军现在估计也只有两万余人聚集在一起。
  不得不说,一场雨夜突袭,是一场大胜。
  只凭这一场大胜,叛军就会偃旗息鼓很久。
  甚至攻守双方都已经发生了改变。
  “将军。”
  赵云的声音又在一旁响起。
  “我们在追击敌人的过程当中,遇到了一个胖子,对方自称是你的故友。”
  “故友?”
  卫楚扭头看向赵云。
  卫楚穿越到这个世界,就直接成了黄巾军。
  昔日与他交好,而没有挂的人,只剩下了裴元绍等人。
  在司隶州,卫楚可没有其他朋友。
  “不错,对方自称与你一起长大,是你生命当中的至爱亲朋。”
  “他还说,他只要损伤一根毫毛,你都会伤心难过。”
  听完赵云的话,卫楚就猜到了,一定是韩遂等人的军中,有人为了保命,故意与自己扯上关系。
  不过这家伙的说辞虽然有点夸张了。
  却有急智。
  这样的人,不是秀儿,就一定是人才。
  “子龙,找人把我的挚友带过来,让我瞧一瞧。”
  赵云领命,朝着身后的士兵看了一眼,不一会儿就有士兵,领着一个大胖子来到了卫楚的面前。
  大胖子,身长七尺,看起来就像是一颗白色的肉球。
  他的眼睛很小,比黄豆大不了多少。
  卫楚绕着大胖子走了一圈。
  没有从大胖子的身上,发现任何亮点。
  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卫将军!”
  卫楚还没有开口,大胖子就迈步走到了卫楚的身边。
  对着卫楚躬身一拜,大胖子接着说道:“今日能在长安城外见到卫将军,实乃贾某荣幸。将军这一次若是愿意放我离开,贾某将来一定厚报之。”
  “你姓贾,名什么?”
  大胖子,能一眼瞧出自己的身份,足以说明大胖子的眼光不错。
  这让卫楚对大胖子多了一丝好奇。
  大胖子看了看四周,见赵云的手落在了腰间的剑柄上。
  大胖子脸上的肥肉,不由微微一颤。
  视线重新落到卫楚的身上,大胖子连忙说道:“在下贾诩,表字文和。”
  “贾诩!”
  卫楚眼前一亮。
  贾诩这个人,卫楚知道。
  他号称毒士,智谋超群。
  另外,贾诩这个人极其擅长自保。
  乱世中,贾诩活了七十六岁,病故。
  算是比较难得了。
  卫楚没想到,贾诩的长相和身材都能为他提供一种保护。
  谁能想到,这个大胖子,是个实打实的狠人。
  贾诩报上姓名之后,就见卫楚的眼神突然变得怪异起来。
  这让贾诩骤然紧张起来。
  原本贾诩在张济麾下效力,主管后勤。
  昨晚睡得正香,赵云所率骑兵突至。
  他们见人就杀,差点吓破了贾诩的胆子。
  好在贾诩足够冷静,用极短的时间就正确判断出了赵云等人的身份。
  最后扯虎皮谋大旗,侥幸保住了性命。
  但贾诩知道,现在若是过不了眼前这一关,自己今天多半会被大卸八块。
  就在贾诩满心忐忑的时候,卫楚突然上前,笑着伸手抓住了贾诩的肩膀。
  “贾文和,的确是我的发小好友。”
  “啊?”
  贾诩微微一愣。
  自己之前仓促间找了一个保命的理由。
  难不成,卫楚真有一个好友与自己同名,而且表字相同?
  就在贾诩心生疑惑的时候,卫楚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贾文和,我找你多年了,从现在开始,你可要寸步不离的跟在我的身边。”
  “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至爱亲朋。”
  听到卫楚的这两句话,贾诩很快就察觉到了一丝不对。
  寸步不离的跟在卫楚的身边,自己以后岂不是要向卫楚效力。
  让天下人知道,自己是卫楚的至爱亲朋。
  自己以后岂不是没有机会在转投其他人?
  因为自己若是背叛了卫楚这个至爱亲朋,不仅要背一身恶名,以后也肯定得不到别人的信任。
  想到这里,贾诩再看卫楚,心里面突然觉得,卫楚是一个很不简单的人。
  他没礼贤下士,没有承诺,也没有威胁,就把自己搞定了。
  卫楚确实想要得到贾诩的效力。
  人才嘛,自然是越多越好。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
  合格的谋士几乎都是全才。
  兵法谋略,内政,都能分忧。
  可惜,大部分的谋士眼界都很高。
  就好比荀家的那些人,他们本是世家,绝对不会站在卫楚的身边。
  让卫楚三顾茅庐去寻诸葛亮,卫楚办不到。
  因为诸葛亮的架子端得太高。
  贾诩算是谋士中的一个另类。
  他有能力,也有弱点。
  贾诩若是能与狗子形成搭配,绝对是强强联手。
  如今有机会,自然不会放过贾诩。
  “卫苟!”
  听到卫楚呼唤自己,狗子连忙上前。
  “从现在开始,你陪在贾文和的身边,与他多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230/72921887.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