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错房,我怀上首富大佬的双胎_第1374章:我最最最爱的就是小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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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哪有这么容易说搬就搬啊。万一麻麻愿意留下来呢?她那么喜欢你。”
  连宋未亦都看出来了,宋念禾对司墨离的情意。
  女人的爱更容易表露在眼神里。
  爱一个人,女人的眼睛里会有爱慕和崇拜以及欣赏,满满当当,哪怕周围再多的人,眼里也只有他一个。
  宋念禾走了过来,轻声的说道:“小亦,妈妈更喜欢你。”
  宋未亦一听,猛然抬起头:“……真,真的吗?我和坏叔叔,你更喜欢我一点?我比他重要一点?”
  “对。”宋念禾给予了百分之百的肯定,“我最最最爱的就是小亦,永远排名第一。”
  宋未亦的眼睛亮了。
  见状,宋念禾又说了一遍:“没有人可以取代小亦在我心里的位置哦,第一第一,始终第一。”
  宋未亦开心的笑了起来,嘴都要咧到耳后根了,笑到一半,他忽然觉得自己这样好像……
  有点傻呼呼的,太明显了。
  于是,宋未亦赶紧收敛笑容,想要板着脸,装出一副只是有一点点开心的样子。
  可惜他越是想要忍住笑,就越是憋不住。
  看着他这个样子,宋念禾也不自觉的笑了起来:“我在哪里,小亦就在哪里。那么反过来,小亦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如果我们家小亦喜欢京城呢,我们就在京城生活。如果小亦想尝试一个全新的城市,那么我们就留在司城。选择权是在你的手上哦,小亦。”
  儿子总是没有安全感,宋念禾就给足安全感。
  “以后不要自己胡思乱想,也不要怀疑自己的重要性。”宋念禾说,“小亦,你是妈妈的宝贝,是天使,知道吗?”
  宋未亦连连点头:“嗯!”
  “好了,想笑就笑,不要忍着,”宋念禾点了点他的鼻尖,“这个要笑不笑的样子,太丑了。”
  宋未亦做了个鬼脸,然后又看向司墨离,眼睛里都是得意和挑衅。
  看吧看吧,麻麻最爱的是他哎,亲口承认的哎!
  他可以嘚瑟好久了!
  “先下楼,去吃早餐,”宋念禾说,“我换身衣服就来。你不是饿了么,你先吃。”
  宋未亦点点头:“好!”
  他很是听话,屁颠屁颠的就跑下去了,背影都透着欢快。
  看着他离开,宋念禾舒了口气,目光始终追随着:“这孩子……”
  她的语气里满是无奈和宠溺。
  一转头,宋念禾对上了司墨离的目光。
  他正在看着她,目光幽深。
  宋念禾被他都看得有些不自在了:“你……你干嘛这样看我?”
  “你刚才说……你最爱的是宋未亦?”
  “额,对。”
  司墨离挑眉:“那么,我就排在第二了?还是说,我连第二都排不上?”
  宋念禾怔了怔,随后不可思议的说道:“不是吧司墨离,你在跟你儿子吃醋?”
  这也太幼稚了!
  儿子和老公,竟然争抢着在她的心里,谁才是第一的位置!
  宋未亦就算了,还是个孩子,年纪小。
  可司墨离……司墨离都三十岁的成熟大叔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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