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细节,沈伊悦能清楚了解吗? 沈伊悦自然是又答不上来了。 盛隽致盯着她的眼睛:“车祸发生的时候,司墨离和宋念禾都在车上。当时情况危急,司墨离为了救宋念禾,扑了过去挡在她的面前。他用他自己的生命,去救宋念禾。” “车祸造成司墨离肝脏破裂,需要捐肝。宋念禾毫不犹豫的割了自己的一部分肝,去救他。你说,这样相爱的两个人,谁能够拆散?” “沈伊悦,一旦司墨离恢复记忆,你的下场就会……” 沈伊悦捂住耳朵,连连摇头:“不要再说了学长……盛学长,我不想听!你说的是真的又怎样,都已经是过去式了,一切已经重新开始了!” 盛隽致问道:“你能有把握,司墨离永远不会恢复记忆吗?” 又把沈伊悦给问住了。 “我提醒你,是希望你能有自知之明。”盛隽致声音放低,“你现在好歹也是国际知名的小提琴家,事业有成,你有你的前途……别把自己给作死了。” “怎么说,我们也是同学一场。虽然我不怎么待见你,但也不想你一脚踏入泥潭。离开司墨离,回到你原本的生活里,继续待在国外,才是你该有的人生轨迹。” “这辈子,司墨离最爱的只能是宋念禾,不可能是其他女人。他也并不爱你,你别妄想了。” 沈伊悦死死的咬牙,眼神有些恍惚飘忽。 好半晌,她才说道:“可是盛学长,你别忘记了,我和阿离已经上过床了。我现在是他的女人,他要走了我的第一次。” 盛隽致一怔。 瞬间,沈伊悦拿回了主动权。 她也马上抬头挺胸,有了底气。 这是她的筹码,对外,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司墨离的女人了。 “和我发生关系的阿离,宋念禾还会要吗?”沈伊悦问道,“就算阿离恢复记忆了,宋念禾会原谅吗?” 这下轮到盛隽致说不出话来了。 是啊,司墨离已经脏了,已经和别的女人有一腿…… 这是无法原谅的。 而且,还发生的这么的快,对方还是沈伊悦。 但凡晚一段时间,换一个人,都没有这么的让人无法接受。 偏偏……司墨离在宋念禾都还没离开江城的时候,就按捺不住。 别说宋念禾了,盛隽致都觉得司墨离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渣男。 “所以,盛学长,阿离只能和我在一起了。”沈伊悦说,“我和他是最般配的。” “现在的他,确实和你般配!” 一个渣,一个舔! “我们会越来越般配的,谢谢学长的祝福,”沈伊悦笑得很开心,“其实在这之前,我一直都提心吊胆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被阿离赶走,比宋念禾走的还要匆忙落魄。但是我现在不怕不慌了,因为我……” “够了。” 盛隽致不想再听了,厉声打断她的话。 “好,不说。”沈伊悦回答,“但是学长和我心里都有数了。你是阿离的兄弟,也是司氏集团的副总裁,我是阿离的女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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