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念禾伸手抱住了她:“我会想你的。” “好孩子。” 林珍拍拍她的后背,露出慈祥的笑容。 其他人静静的看着这一幕,没有出声打扰。 “走吧,走吧,”林珍说,“我送你们到医院门口,远了,我也送不了了。” 宋念禾咬咬唇,应了声“好”。 一屋子的人,陆陆续续往外走去。 “吱呀——” 一声很突兀的声音响起。 隔壁病房的门,好巧不巧的,这个时候打开了。 然而走出来的人,却不是司墨离,而是沈伊悦。 她脸颊绯红色,头发有些乱,嘴唇也是红红的,衣服扣子都没有扣好,整个人看上去十分凌乱。 像是……刚起床,没睡醒。 一走出来,沈伊悦还在系扣子,低着头,扣子缠住了头发,她弄了好久也没有解开。 再一抬头,她看见面前出现的人,一个一个的站在她面前,她愣了好一会儿。 沈伊悦一副很抱歉不好意思的模样,连忙往旁边退了退,挪了挪。 她好像没有想到,她一出来,外面有这么多人。 所以她显得很不安。 “是你?”许安雅出声,“你……你早不出来晚不出来,偏偏这个时候现身,你是故意的吧?” 沈伊悦马上摇头,解释道:“没有,我,我要是知道的话,我就等你们走了再出来了。我……我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啊。” 停顿几秒,她试探性的说道:“要不,你们当没有看见我?或者……或者我现在回病房里,当做我没有出现过,行不行?” 她的目光一扫在场的所有人,最后落在宋念禾的脸上。 宋念禾看着她。 她这副模样……真的很容易猜到,经历了什么。 唇色嫣红水润,头发乱,脸颊红,分明就是才被男人狠狠拥有过。 而这又是早上。 也就是说…… “昨天晚上,你住在司墨离的病房里了?”宋念禾问,“是吗?” 沈伊悦没有回答,偏头避开了她的目光,不和她对视。 见状,宋知序说道:“念禾,走吧。” 不要去计较在意这些,反正都要离开了。 可是,宋念禾的脚却像是钉在了原地,怎么也抬不起来。 她也知道自己要走,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 司墨离和沈伊悦…… 睡了,是吗? 其实都是成年人了,大家心里都清楚,久别重逢,初恋回到身边,哪个男人能够把持得住。 发生关系只是早晚的事情。 何况病房里安静,没有人打扰,提供了多好的条件啊。 都不用去酒店了。 宋念禾猛然想到了,自己刚才听见过隔壁传来碰撞的声音。 所以那个时候……那个声音……就,就是司墨离和沈伊悦在…… 宋念禾浑身狠狠的一颤,差点没站稳。 为什么啊,她都要走了,她都离开了,却还给她致命一击。 不能等一等吗?等今晚,再不济等下午也行! 非要今天早上,非要在此刻!司墨离就如此的迫不及待,猴急得不行? 哪怕她前脚刚走,他后脚就和沈伊悦再睡了,那也不迟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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