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就走了,”司墨离说,“回头是最愚蠢的行为。” 沈伊悦没有苦笑,没有伤心,反而是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话:“是的,我很蠢,我也意识到了。可是,蠢,也是我心甘情愿的犯蠢。” 司墨离按着眉心:“出去。” 他对宋念禾没有好脸色,同样的,对沈伊悦,照样是没有。 他没有偏心任何一个女人。 “我不会走的。”沈伊悦笔直的站在病床旁,“就算今天走了,我还会再来。” “到底想干什么?” “你知道我想干什么的。”m.biqubao.com 沈伊悦的目光,坦坦荡荡,毫不掩饰。 她就是要来追回司墨离的,她的目标明确,决心坚定,不管遇到了什么发生了什么,她也不会轻易的动摇自己的目标。 如今的她,功成名就,享誉全世界,是最优秀的那一梯队的小提琴家。 她在国外,也遇见过很多的优质男生,也交往过,约会过,但始终…… 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够给她司墨离带来的那种感觉。 再加上,她听说司墨离一举翻身,掌控司氏集团,已经荣登司氏集团总裁兼董事长的职位! 那是何等的财富和权势,如果和他并肩,又能享受到何等的荣华富贵。 人人仰望,人人艳羡。 沈伊悦当然要回来了。 就算,就算司墨离结婚了,那又怎样呢。 还能离啊。 而且沈伊悦知道,那位司太太,是司老爷子做主许配给司墨离,当冲喜新娘的,身份低下。 这样的女人,怎么能够和优秀的她,相提并论。 呵。 沈伊悦信心满满,十分有把握,自己能够将司墨离夺回来。 “沈小姐,”司墨离勾起了唇,微微一笑,“你该不会以为,我会原谅你当初的不辞而别,毅然决然的出国吧?” “我知道这件事对你的伤害很大,阿离,你愿意听我解释么?” “不愿意。” 即使司墨离一口拒绝得干脆,但沈伊悦还是说道:“阿离,当时的情况,你身处局中,需要专心致志的拼事业,拼地位,而我帮不了你什么忙,还有可能在豪门斗争中,成为你的软肋,拖累你的脚步,让你分心。这样的我,不该留在你身边。” “其次,我在想,我努力努力,踮起脚尖站在更高的位置,取得更好的成就,哪怕……哪怕你失败了,你一无所有了,我也可以拥有足够多的资本,让我,成为你依靠的港湾。我可以让你有栖身之地,有喘口气的地方,还可以让你养精蓄锐,有朝一日……东山再起。” “最后,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这个道理,你比我更明白。我们俩捆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实在是太危险了。应该要留一条后路才对,避免我们一起失败。当然了,阿离,虽然我很相信你,但凡事还是有个万一,所以……” 沈伊悦的眼里,闪过万千情绪:“你能明白我的所思所想的,我们曾经那么同频,那么有共同话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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