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隽致,宋念禾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这么的偏袒她,为她说话?” 这是司墨离最不理解的地方。 哪怕林珍为宋念禾撑腰,他都可以理解。 妈如今年纪大了,想要他结婚成家生子,事业爱情两手抓,正巧出现一个宋念禾,各方面都无可挑剔,所以妈想促成这门婚事。 这合情合理。 但盛隽致……又是为什么? “我我,我……” 盛隽致哑口无言。 现在跟司墨离交流,那就是对牛弹琴。 他都无语了,想想宋念禾和司墨离待在一起的时候,那是何等的煎熬和痛苦。 难怪宋念禾好几天都不出现在司墨离面前了。 估计是,上次被伤的地方,还没有痊愈,还没有调整好心态。 “行,行,”盛隽致深吸了好几口气,慢慢的平静下来,“我只是觉得,宋念禾更适合你,更爱你,这个理由够不够?” 司墨离抿了抿唇。 宋念禾爱他? 不见得吧。 才认识几天,都没有怎么相处过,接触过,没有时间和感情基础,哪里来的爱呢。 说不定,宋念禾也只是觉得他合适而已。 商业联姻,强强联合,白富美和高富帅,一段佳话,门当户对。 毕竟,放眼全国,能够和宋家的门槛齐平的家族,也是少之又少了。 比起下嫁,或者是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对宋念禾而言,他司墨离是最优的选择。 没有男人比他更优秀更优质。 “你从哪里看出来,宋念禾爱我。”司墨离淡淡问道,“从她的话语中?那就是她一张嘴,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盛隽致回答:“她救过你,她自己也受了伤。这么些天了,难道你就没有发现,她也穿着病号服,她也在住院吗?” 司墨离一怔,眉眼慢慢凝固。 他倒是忽略了这一点,只觉得她烦躁又聒噪,没太注意。 现在想想,宋念禾每次出现在自己面前,确实是穿着和自己一样的病号服。 不仅如此,她的脸色……略显苍白,有些憔悴。 “她……救我的时候,受伤了?”司墨离问,“怎么没人告诉我?” “这还用说吗?只要没瞎都能看出来,不然她天天待在医院干什么,住着好玩吗?”盛隽致说着,摊了摊手,“没想到你是真的瞎了。” 司墨离皱了皱眉。 盛隽致拉开椅子坐下,抱着双臂,盯着司墨离。 他真的是恨不得冲过去,握住司墨离的肩膀使劲的摇晃,将那脑子里的水都给晃出来,将忘却的记忆重新调取出来! “所以,司墨离,我刚刚才会说,你只能选宋念禾。你好好想想,一个救过你,自己也受了伤的女人,和一个离开你,追求自己的事业梦想的女人……傻子都知道该选哪个。” “你他么的,总不能又瞎又傻吧!?” 盛隽致都忍不住爆粗口了。 就算司墨离和宋念禾没有那段过去,是刚刚才认识的,怎么看也都是该选宋念禾啊。 司墨离偏偏就要选沈伊悦。 脑子有包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223/74656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