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总这脑洞,真是大啊,也是真的能想真的能编。 不过转念想想,盛总这一招,别说,要是能够顺利进行的话,不失为一个绝好的办法啊! 因为,这样一来的话,宋念禾就可以以“司墨离救命恩人”的身份,随时随地的出现在司墨离的身边,并且名正言顺,光明正大。 司墨离还不能赶她,必须要对她客客气气好好招待的。 再加上她要的报答,就是嫁给司墨离…… 那更是锦上添花。 她可以追求司墨离,粘在他身边,反复的缠着他,直到他同意为止,或者,爱上她为止。 并且,整个司家,还有司墨离认识的朋友,员工等等,都会为她助攻。 到那个时候…… 有这么多人的帮忙,宋念禾自己再努努力加加油,不愁拿不下司墨离! 只要两个人重新在一起了,日夜相伴,再慢慢的想办法唤醒司墨离的记忆,从长计议,来日方长。 退一步来说,就算司墨离记不得了,她也已经再次的“嫁”给他了,是他的妻子了。 孩子也该出生了。 这么一想,宋念禾心里好受些了。 但愿能够如想象这般的进行下去。 稳了稳心神,宋念禾继续听着里面的对话,屏息凝神。 只听见司墨离开口道:“她是不是脑子有病?” 宋念禾:“……” 你才有病!你是真的有病! 虽然知道站在司墨离的角度,什么以身相许救命之恩的,听起来是有点莫名其妙,但也不能说她有病。 怎么能骂人! 宋念禾咬咬牙。 紧接着,司墨离又说道:“就因为救了我,她就想当我司墨离的妻子,司氏集团的总裁夫人?” “额……”盛隽致回答,“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妥啊,挺好的。” 司墨离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看着盛隽致。 “不仅是我,”盛隽致说,“林伯母也这么觉得,她是同意这门亲事的,她非常喜欢宋念禾。” 提到母亲,司墨离更无语了。 这个女人到底是有什么本事,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让盛隽致和林珍都同时倒戈在她那一边? 就因为她在车祸中救了他?! “荒唐。”司墨离抿唇,“什么年代了,还以身相许!” 他又不是女的,他也不是吃软饭的小白脸。 他是司城最有权势的男人,他的妻子,一定是他亲手挑选,最喜欢最疼爱的那一个人。 盛隽致往椅背上一靠:“可是,宋念禾提出的要求就是这个,除此之外,其他的她都不要,不接受。你能怎么办?难道,人家救了你,你一点意思都不表示表示?” 司墨离沉默了,脸色变得凝重。 看得出来,他也在为难头疼。 半晌,他说:“我绝对不会娶她。” “为什么啊,挺好一姑娘,”盛隽致问,“而且你又……老大不小了,一直单着也不叫个事儿啊。” “事业为重。”司墨离回答,“我才掌管司氏不久,目前没这个心思儿女情长,情情爱爱的。何况,她还不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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