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念禾细细慢慢的吻着他的手背。 像他曾经很多次那样吻她一般。 看着司墨离熟睡的侧脸,她笑得很甜很灿烂。 那一颗居无定所,飘泊不安的心啊,又有了归宿,又变得非常踏实。 直到护士来催促她回自己的病房:“司太太,您的身体也还没完全恢复好呢,不能太过劳累,还是回去歇着吧。司先生这边,我们二十四小时有专人监护着。” “没事,我不累,我再陪陪他。” “可是……司太太,您已经在这里坐了三个小时了。” 宋念禾回答:“没关系。” “有关系。”护士说,“您吃不消的,先养好自己,照顾好自己,您才能有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来陪司先生。” 在护士的再三催促下,宋念禾才离开了。 她依旧是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目光留恋的看着司墨离。 那次在重症监护室,她也是如此。 原来,相爱的两个人,只会嫌时间太短,一生短暂,想长长久久,永永远远。 司墨离这一觉,睡了很久。 从天亮到天黑,再到天黑到天亮,宋念禾都没有收到他醒过来的消息。 她有些担忧:“怎么会睡这么久呢?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医生去看过了吗,有没有新的情况?” 甚至,她太放心不下了,又跑过去看了司墨离一次。 但是司墨离就是在熟睡。 宋母说道:“他能提前两天醒来,已经很不容易了。我想,他就是为了让你安心,所以他才会醒来这么一会儿,给你一个交代,然后再继续睡。你要知道,念禾,他是一只脚都踏进了鬼门关的人。” “是的,医生说他各项指标都平稳,没有大碍。”宋父在旁边附和,“你别自己吓自己,也不要忧思过重了,你也是病人。” 宋念禾割肝救了司墨离,身体也有损伤。 可她觉得这不算什么。 她有时候还在想,司墨离的身体里,有她的一部分器官,这种感觉…… 还挺奇妙的。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宋念禾都被自己这种恋爱脑的想法,给逗笑了。 陷入爱情里的女人啊,就是这么的天马行空。 宋念禾等着司墨离的下一次苏醒。 她想,他会一次比一次醒得久,睡得少,一次比一次健康,恢复得好。 而她,也会在等待他的过程中,慢慢休养生息。 每天都有人来病房里探望宋念禾。 宋父和宋母待的时间是最久的,而有时候是宋知序,有时候是盛隽致,有时候是宋知序和许安雅。 这天,许安雅一个人单独过来了。 她拎着果篮,还买了一束鲜花。 是粉玫瑰。 “哟,这是送我的?”宋念禾问,“好漂亮。” 许安雅撇撇嘴:“不是给你的,还能是给我的。” “我以为是我哥送你的。” “男人的眼光,挑不出这么好看的鲜花。”许安雅回答,“刚采摘下来的,多新鲜,还有水珠呢。我想着,这么娇艳欲滴的花放在你的病房里,你看着也会心情愉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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