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宋知序一边和你纠缠不清,一边和你的闺蜜约会。你不觉得他是一个渣男吗?他会欺骗你的感情吗?” 凉念禾更着急了:“那宋知序有没有送花给安雅?是红玫瑰吗?” 她盯着他,都不敢眨眼,手指也不自觉的揪住了他的衣袖。 司墨离看着她的表情和动作,心想,看来,她紧张了,害怕了。 怕宋知序变心,辜负了她。 也怕闺蜜背叛她,和她抢男人。 如果宋知序和许安雅都对不起她,那么凉念禾的身边,只有他司墨离,始终不离不弃,一往情深。 他得到她的胜算,更大了。 想到这里,司墨离嘴角的笑意更深了:“有花。不过,不是红玫瑰,而是粉玫瑰。” 凉念禾一听,蹙了一下眉:“粉色的玫瑰?” “对。” “那也行……”凉念禾嘀咕道,“粉色娇嫩,女孩子都喜欢粉色,红玫瑰太张扬了也太热情直接了,不太合适……但起码,哥哥准备了花,说明他是费了心思的,重视安雅的。” 司墨离听不清她在嘀嘀咕咕的说些什么,不过,也不重要。 他问道:“凉念禾,这样的宋知序,你还喜欢吗?还念念不忘吗?” 凉念禾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并没有听见司墨离的话。 她认真的在思考,哥哥和安雅之间到底有没有戏。 如果这一对真的成了,在一起的话,安雅就是她的嫂嫂了啊! 闺蜜变嫂嫂!亲上加亲! 再说了,哥哥来司城一趟,不仅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她,还解决了个人的单身问题,拐了个老婆回家…… 这简直是一举三得,天大的好事啊! 行,凉念禾想,她要更加努力的撮合哥哥和安雅了。 这个媒婆,她当定了。 哥哥可能不太会追女孩子,比较含蓄绅士,不会太多撩妹的招数。 安雅呢,母胎单身,没有恋爱经验,又觉得两个人的身份家庭背景差距太大,畏畏缩缩的。 所以,必须要凉念禾从中助攻。 “我知道了!”凉念禾忽然惊呼道,“难怪我去凉家的时候,会收到宋知序的未接电话……看来,他那个时候正准备去和安雅约会!” 司墨离“嗯”了一声:“没错。” 凉念禾终于想通了,终于发现宋知序的真面目了。 这种脚踏两条船的渣男,还觊觎她闺蜜,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宋知序啊宋知序,你肯定没有想到,你会栽在这里。 司墨离低沉烦闷的心情,这会儿也好起来了。 凉念禾又说道:“他是不是想打电话问问我,安雅喜欢什么,有没有忌口的,他想表现得更完美一点。对待重要的约会,必须要做好功课,免得失礼,让女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司墨离本来还想“嗯”一声的,但是,等等…… 他听着凉念禾的话,好像不是那么个意思啊。 不对劲! 凉念禾似乎在分析,宋知序有没有认真的对待许安雅?! “哎呀,”凉念禾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接到电话呢,失策失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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