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进行的很顺利,女孩们一个个鞠完躬后跟着姜政他们离开,晚上又在弘大街头开始路演。 姜政在公寓里翻着这几天的数据,“小苹果”MV在油管的播放量已经达到30万了,粉丝量每天以五万的人数开始上涨。 专辑已经预售2万张,资金已经渐渐开始回笼了。 晚上MCOUNTDOWN播出之后,粉丝量又开始急速上升,看样子这是个好兆头。 等这一周结束后,姜政便带着钟絮回国了,周乐怡继续留在这边主持后面的工作,卫莱在这继续跟着学习。 姜政这么急着回来是因为马上就是大四学生毕业晚会要开始了,按道理,这件事情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自己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大一新生。 但孙院长说:你现在是学校大一的新生代表,需要站出来给老生送送祝福,准备一篇600字的演讲稿。 最近几天一直忙着,还是最后钟絮提醒自己的,顺便还给了自己一张手写纸,字迹娟秀,开头就是: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学长学姐....... 这就是有秘书的好处,大事小事基本上不用自己瞎操心。 但是该操的还是要操的。 昏暗的灯光中,一条雪白的手臂缓缓从被子里伸了出来,然后是乌黑的头发,雪白的肩膀。 “好闷啊” 李诗雨一只手撑在床边,头微微仰着,想要呼吸房间上部分更多的氧气。 姜政两只手微微帮忙扶住两只挂件,眯着眼睛笑着说道:“应该是这两天下雨,所以天气才会闷着吧” 李诗雨瞥了他一眼:明明是被子里面空气不流通,还用腿夹着人家的头。 最近江澜都开始嘲笑自己,以前吃香蕉要吃好几口,现在两口就能直接吞了,都怪这个狗男人....... “最近王梓浩和江澜两个人可忙了” 想起江澜,李诗雨就开始抱怨道:“自从王梓浩被老师开始推进创业计划,现在王梓浩每天都在创业园区里在写什么程序” “江澜也陪着他” 写程序? 姜政眉毛轻轻一挑,这家伙现在是准备自己构建网站了? 不过做网站比自己搞这娱乐公司可要烧钱的多,动不动就得好几千万,几个亿的投资,基本每天都要烧钱。 他那里来的钱。 李诗雨见他不说话推了推:“你听到我说话了吗?” 姜政回过神来,搂着她的腰连忙哄着:“听到了听到了,我就是想着既然江澜没时间陪你,以后我就多过来陪陪你” “吧唧” 李诗雨立马喜笑颜开的搂着他:“你真好” “啪” 姜政重重的拍了她一下,肉都开始颤了起来,又擦了擦脸:“你都没刷牙” 李诗雨摸了摸屁股,一脸委屈:“你怎么自己还嫌弃起自己来了呢” ...... 在周五晚上七点,学校体育馆里坐满了人,前面放满了席位,上面写着各式各样的牌子,最中间的自然是校长。 作为这次晚会的承办单位,作为艺术团的负责人姜政早就已经站在体育馆门口等着了。 虽然姜政在学校里是一个风云人物,但是作为大四毕业的学长们依旧是学生中最高段位的存在,因为他们要毕业了。 无论是作为前辈还是作为老江湖,他们自然对大一的不假以颜色,哪怕对方开了公司,那也只是大一新生而已。 因为他们还要维护一下属于他们作为学长最后的自尊。 “哎呦喂,这怎么好意思,让咱们金陵财经大学艺术团团长,即将上任的学生会主席,娱乐公司未来的大老板站在这边迎接我呢” 郑何看到姜政一本正经的站在门口跟迎宾的一样,立马走了上来嘲讽技能先发起来。 姜政直接翻了一个白眼:“长得倒是一般,想的倒是挺美,我这是在迎接校领导呢” “搞不搞?” 姜政从口袋里掏出烟,小声说着,像是恶魔在身边耳语 “这不好吧” 郑何一脸不好意思,这边人来人往的,说不定什么时候校领导就过来了。 姜政再次翻了个白眼,郑何哪都好,就是有时候太假正经了,明明想要,嘴上却说着不要,喜欢装蒜。 “没事,刚刚好几个院长已经进去了,晚会七点二十才开始,校长最起码得二十五才能过来,所以这段时间是安全的。” “再说了,你都要毕业了,有什么好怕的,难道你在这抽烟,学校还能不给你发毕业证书?” 郑何一脸讪讪的接过烟:“我这不是想在走之前维持好自己的形象嘛。” “光辉伟岸的学生会主席形象?” “人设越是完美,塌房就会越快” 郑何想了想也是:“不过我都习惯了” 姜政明显感觉到今天的郑何情绪有些低落的,好像是自己有什么心结一样。不过男人一般有烟基本上就可以陪你聊个五毛钱的故事,或者吐露心声。 果然,郑何缓缓吐出一阵烟雾,烟雾缭绕隐藏着一张略显惆怅的脸蛋。 “我马上就要回去上班了,其实我想自己找工作的。” “家里安排的工作不喜欢?” “嗯” 郑何点了点头:“去体制里工作,家里从小也是这么给我铺路的,我爸妈都是体制里的” “从小我就想离我爸妈远一点,不过可惜的很,哪怕是上大学都没离家特别远过,就跨了一个区而已” 啧,真幸福 这就是围城,不知道有多少小孩羡慕这样的家庭,从小培养的好好的,等到了毕业,大家都在疯狂找工作,而这边,家里都已经给他安排妥妥的,直接拎包去上班就行。 但是这类家庭的学生却是羡慕那些什么都没有孩子,他们渴望跟他们一样,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在那些人眼里,这种人真是有些.... 这种人就是没有遭受过社会的毒打,现在大学生找工作多不容易,关键钱少事多。 他们不愿意去的工作,那是多少人挤破头都想要去的地方啊。 人和人果然境界不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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