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一碗猪肝腰片面加两个煎蛋,一碗三鲜面” 程思瑶付完钱后跟着姜政在面店的一个角落坐了下来,见面这么长时间终于能正儿八经聊会天了:“最近老师查考勤查的特别紧,尤其是专业课的老师,每次上课都点名,你的大名都已经在会计老师必点名单上面了” 姜政抽出餐巾纸擦了擦桌上的油渍,纸上全黑,连忙扔进垃圾桶安慰一下自己: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那老师有说什么吗” 程思瑶嘟了嘟嘴,模仿着老师的口吻:“有些同学,虽然是班长,但却是最不遵守纪律的一个,他宿舍的人帮忙传个话,要是他下堂课再不来,他这学期会计课一定会挂,辅导员来都保不住他,我说的” 姜政眉头一皱:好家伙,尖沙咀段坤嘛 “行吧,下次他的课提醒我下,我尽量去” 程思瑶抿了抿嘴唇:“其他课你也要去,我听说,有的老师补考的卷子可难了,到时候挂科毕不了业可就麻烦了” “不要听他们瞎说,学校一般补考都简单多了,挂科的人太多,会影响老师成绩的” 现在学校都在比毕业率就业率的,怎么能随随便便就让学生挂科,要是一直挂科毕不了业,那不是影响学校名声嘛。 所以,对于补考更难的说法,姜政是嗤之以鼻的,明明就是骗骗大一新生的,像大二大三这些老油条子,该干嘛的照样干嘛。 挂科这种事情,都是一回生二回熟的..... 这时候老板把面端了上来,虽然店的卫生情况略显油腻,但对于现在很多小店面来说,这也是正常情况,但做出来的东西却比很多看上去干净整洁的店做出来的要好吃卫生的多,分量也足。 猪肝片厚薄均匀,腰花吃起来很滑嫩,再加上两个金黄的煎蛋,这一顿可谓是大补啊。 程思瑶的三鲜面看上去明显就清淡很多,不过闻起来倒是很香,程思瑶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吹了吹递到姜政嘴边 嗯,这面汤真鲜...... 吃饱喝足的姜政打了个饱嗝送程思瑶回女生宿舍,按照姜政计划应该是想着在操场逛两圈,主要是这个点才五点半,逛完消消食再去李诗雨那。 可程思瑶说身上黏糊糊的,想先回去洗个澡,姜政只好放她回去,毕竟今天她出力较多,自己一直走省力模式。 可现在回宿舍也有点无聊,姜政也懒得换衣服了,今天和程思瑶也没有太多的衣服上的接触,回到车里取出另一个小盒子放到兜里,直接步行去邮电大学 到了邮电大学门口的时候,姜政才晃悠悠的拨通她的电话。 当知道姜政来她学校的时候,李诗雨心情大好 “你一回来就到我这来的吗?” “是啊,刚回来我就来了” 姜政无奈的撇了撇嘴,年轻的小姑娘总喜欢讲究一个先后顺序,来确认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位置 听到姜政一回来就找自己,李诗雨说话的声音都比平时要更加甜美几分 “我正好没吃饭,咱们一起去吃饭吧” 我擦 姜政听到吃饭两个字心情瞬间就不太好了,并且下意识的想要打个饱嗝,忽然有些讨厌那些良心商家了。 没听到姜政的回话,李诗雨声音一变:“你吃过了?” “没有啊,不是刚回来就看你的嘛,晚上吃什么?” “好久没吃面了,咱们去吃面吧” 听到姜政的回答,李诗雨很满意,便提议道 妈的 姜政忽然感觉肠胃有些不适,脚步都放小了很多:“有没有其他想吃的?” “嗯~” 李诗雨听出来姜政好像不太愿意吃面的意思,沉吟片刻:“那我们去吃米线吧” 姜政真想扭头就走:“米线和面有什么区别嘛?” 李诗雨一本正经的回答道:“有啊,米线比较粗,有韧性,面条比较细,原料也不一样....” “那吃米线吧” 姜政打断了她的科普,直接一锤定音,男人总归要有点决策权的。 至少米线看起来碗大,量相对于面好像少了点。 两人很快就在女生宿舍楼下碰面了,李诗雨相比起程思瑶不像那么大胆,一见面就扑上来,倒是很自然地牵起他的手:“这次去还顺利吗?” “薛小谦和电视上哪个长得帅?” “沪市有那么繁华吗?” 姜政挑了挑眉,看样子平时都把问题准备好了,你让我回答哪一个,这么能问要不做记者去好了,不过姜政还是耐心的回答起来 “宣传策划已经定好了,薛小谦长得没我帅,沪市也就牌子店多,总体还行吧” 李诗雨眼中闪过一丝羡慕:“哪天我们一起去沪市玩玩吧,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呢” 姜政随口答应道:“好啊,你想去哪我们就去哪,等这段时间忙完了陪你一起出去逛逛” 这种以后的事情可以先答应着,以后什么时候有空,还去不去还是由自己做决定,从目前和薛小谦的合作程度来看,以后去沪市的机会还是比较多的。 “真的?” 李诗雨眸光盈盈若水,有些动情的说道:“阿政,我以后想和你去好多好多的地方”biqubao.com 姜政一脸认真的说道:“我以后会一直陪着你的,只要你不丢下我,你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 “哼,那你可得好好的把我哄好了,要不然以后我不带你出去玩,让你一个人待在家里独守空房” 李诗雨扬了扬下巴,有些小傲娇 姜政一把搂住她的细腰,拐到一颗树下,趁着天色暗了下来,对着红唇吻了上去,听说接吻能消耗热量。 专家说了,每接吻一次,就能消耗12个卡路里,那我先接三次再说,吃饭之前先运动一番。 良久之后,姜政舔了舔嘴唇,李诗雨的眼神都有点开始迷离,好像还想继续,可姜政心里有些想骂人 专家,果然都是不靠谱的,嘴都快亲肿了,还没觉得饿,这也就算了,越来越觉得饱是几个意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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