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早点退个休_第264章 我来教你写rap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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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政心里幽幽叹了口气,本以为自己已经给艺术团的歌都准备好了,都忘了石凯这个一直立志要做一个rapper的小伙子了。
  听说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石头,说是名字里有个石,姜政听了直翻白眼,怎么就不叫凯子呢。
  不过话说回来,有梦想的年轻人还是需要给他多一点鼓励的,姜政清了清嗓子问道:“最近有写词嘛”
  “有的”
  石凯一听,连忙从桌上拿起一个本子,翻了翻递给他
  其他人也很好奇凑过来看看
  “啧”
  姜政看了两句就皱起了眉头,开头没两句就写着:虽然我长得不帅,但我温柔又可爱,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就是我的菜。
  这....
  虽然有句话说:最怕rapper写情歌,但这个也不像情歌啊
  石凯看了看姜政的表情,可能也觉得这个有点拉垮,又连忙把笔记本向后翻了一页:“看看这个”
  嗯,这个至少比原来好
  心事总是那么可笑,思念是种致命毒药,拥抱才是最好解药,可这社会太过浮躁,街口太过于喧嚣,等待太过于煎熬。
  明知这是一场等不到的爱,可我依旧对你太过依赖。
  “怎么样,怎么样?”
  石凯一脸期待的看着姜政,想要得到一些认同
  姜政皱了皱眉头:“还不错”
  总归不能打击别人的自信心和积极性,还是要鼓励式教育来着。
  听到姜政的肯定,石凯脸都笑成麻花了,上次听姜政唱了一段《麒麟》,感觉歌词都燃炸了,自己听得那是热血沸腾。
  “不过你还是有很多改进的空间”
  石凯一脸希冀的看着姜政:“请帮忙指点指点”
  姜政又向后翻了翻,写的还是不少,也有骂人的,用rapper的话来讲,叫diss,完全是rapper写词的几大要素
  比如:homie同富有,我的flow多牛,这些faker多垃圾,世界我最diao,住上大房子,泡到漂亮马子还得加个大跑车。
  “你准备做地下的还是地上的”
  姜政看了大概,心里大概有点数了,合上笔记本直接问道
  唐思琪他们不懂姜政说的什么意思,什么地上地下的,但感觉很专业的样子。石凯去看过underground那种比赛,自然知道姜政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种地下的一天天除了互相骂人,比赛除了问候别人亲戚朋友就是想要弄人家女朋友,一点意思都没有,下了台又互相称兄道弟,回去之后又写歌diss人家,我觉得他们一点都不real,我要做地上的”
  “有志气”
  姜政听了倒是感觉小伙子挺有格局,给他点了个赞,主要是地上就要花钱,地下随便去玩玩就可以了,当然前提还是要有能力。
  无论是作为一个rapper还是dancer,基础一定要牢,freestyle也是最基本的一件事。
  所以很多比赛其实都是以freestyle来比的,这其实对选手的基础是一个考验,不仅是考验人的积累,还有对音乐的理解。
  姜政想了想说道:“其实写歌还是有一些基本方法的”
  听姜政说起写歌方法,不仅石凯,唐思琪他们眼睛也亮了起来,眼前这个人写了那么多好听的歌,现在简直就是在上免费的大师课啊,还在等什么,一个个不知道从哪掏出本子和笔,求知若渴地看着姜政,
  真是一群学霸,这么一来让姜政都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过逼都装到这了,场面不能输
  “写歌首先是要确定中心思想和风格”
  “再然后是旋律和节奏,这样才能有一个框架,情绪表达,再然后就是和声,最后就是填词”m.biqubao.com
  “当然这是写歌,rap的话只要有个beat就好了”
  “大部分说唱的歌有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hook,一个是verse,hook就是你的中心思想,verse就是你的在这个思想之下具体的一些细节描写,最好先写hook,思想确定了,就有了大框架”
  “后面再写细节的时候就比较好写,也不一定要强行去押韵,先可以写出来之后再根据写的词做修改成近义词,或者用一些修辞手法套上去,到时候你就会发现,很多韵脚不知不觉就出来了”
  “要是能写一首比较精彩的词,一定的语言功底是需要的,作为在校大学生,还是要不断的去学校,多看多写是没错的,还是要有一定的文化积累,中华上下五千年,汉字那么多,典故那么多,随随便便出一个小典故就是一首歌”
  “很多人说没有歌可以写,因为他们老写情情爱爱,可情情爱爱也分好多种,梁祝很出名吧,白蛇传也很出名,可除了他们其他就没有人了?”
  “就比如当垆卖酒这个典故,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怎么就没人写,所以很多时候有些人把写不出好歌,就把原因推给别人,说别人都把好的旋律好的典故用光了,自己已经没办法写了”
  “我觉得并不是这样,只是因为自己文化水平还不够”
  石凯他们边听边记边思考,好像仿佛懂了些什么,姜政觉得该说的也都说了,自己也算为华语乐坛做了一些自己的贡献吧,万一这里面谁出名了,奉献了几首好听的歌,至少以后也不会说华语乐坛没落。
  自己主要想做的还是男团女团,万一出一个单打独斗的,那也是好的,尤其这个石凯,其实开始写词写到这个程度也是马马虎虎,后面看有些成名的写的词还不如这个呢,主要还是后面的积累和历练。
  时间还早,后面还是有机会的,嘻哈音乐在国内才开始没多久,厉害的也就那几位。
  哎,以后要不要请一两个过来,那个教淡黄的长裙的小哥现在好像还没开始出来,这个哥们写的词可是很牛逼的。
  姜政摸了摸下巴,改天挖一挖.......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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