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姜建明夫妇在南站附近找了一家还不错的餐厅请吃了午饭,程思瑶知道二老也是第一次来金陵,便提出来要带两个人逛逛,随即四人又去了一趟夫子庙。 对此姜政颇感无奈,偶尔来逛逛还能图个新鲜,这种连续两天来逛,还都是陪家长,总有一种上班打卡的感觉,和昨天有点类似的就是,程思瑶和余琴两个人逛得贼开心,姜政和姜建明就在后面默默跟着,偶尔父子俩抽根烟...... 傍晚的时候四人又在昨天吃的那家餐馆吃了个晚饭就打道回府了,姜政先把程思瑶送了回去,又送姜建明两个人去了酒店,下车的时候,余琴忽然问了一句:“李诗雨是不是在你隔壁学校?” 姜政点了点头。 余琴皱了皱眉对着老姜和小姜问道:“那明天中午要不要请她吃顿饭?” 姜建明觉得是挺有必要的,经过今天一天的相处,程思瑶确实很活泼开朗,长得也很好看,但在他眼里,还是更倾向于李诗雨做自家儿媳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怕李明达杀到自己家来。 其实这也不是怕,主要是因为都是乡里乡亲,镇子不大,圈子也就那么几个,要是最后姜政没有选择李诗雨,到时候传出去,无论是姜政还是李诗雨名声都坏掉了,以后怎么可怎么找对象。 余琴嘴上虽然骂着儿子,但心里还是有些小傲娇,毕竟自己儿子谈的对象都是长得很好看的,最主要的人也好,性格也好,其实无论哪方面做儿媳妇都可以,可惜了,这个名额只有一个。 对于这件事余琴也是有些纠结,不过又一想,自己儿子搞出来的事情,自己瞎掺和什么,自己只要一碗水端平不就好了,到时候无论姜政找谁,自己都是一样对待的,这么一想,余琴豁然开朗。 对姜政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让他赶紧滚回去。随后又拉着姜建明指着酒店附近一家老庙黄金店:“去那家看看” 姜建明不明所以:“今天都逛了一天了,还要去逛什么金店?” 余琴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叉着腰骂道:“还不是你从小没教育好你这个宝贝儿子,今天一个校花,明天又一个校花的,今天给程思瑶买了礼物,明天你不得给李诗雨带啊,你们这一大一小的,真是没一个省心的” 姜建明虽然觉得是好像要给李诗雨买点礼物,可这不是自己儿子搞出来的事情嘛,自己怎么就不省心了...... 姜政还不清楚自己老母亲在他的影响下已经开始转变成端水大师了,兴高采烈的开着车直接回了学校,而程思瑶知道他回来之后,直接在男生宿舍楼下等他。 程思瑶见他停好了车直接坐了进去,确认后座没有人之后,拉着姜政的手一脸焦急地问道:“我今天表现怎么样?” “叔叔阿姨喜不喜欢我?” 姜政很自然的点了点头:“那是自然,我们家的小可爱人见人爱,我爸妈怎么会不喜欢呢” “真的吗?” 程思瑶听完一双大眼睛在黑暗中像星辰一样闪亮。 姜政再次点了点头表示确认。 “真是太好了” 程思瑶起身投入姜政的怀里,在他脸上重重的“吧唧”了一下 “今天可吓死我了,我上车的时候还以为车上没有人呢,哪知道叔叔阿姨坐在后排,第一次见面就出丑了” “我差点以为叔叔阿姨肯定会以为我很轻浮” 姜政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感受着怀中佳人的柔软的压迫感,闻着她身上甜腻的清香,笑了笑说道: “你这么好看,谁看了心都化了,怎么还会说你轻浮呢,明明就是可爱啊” “换个角度看,这也说明我们两个人感情好啊” 程思瑶点了点头,抱着姜政心里满满的幸福,万万没想到,今天竟然见到了姜政的爸妈,都好慈祥的样子,最主要的还留了姜政妈妈的qq,这算不算是提前培养婆媳关系。 一想到这,程思瑶的小脸红了起来,缩在姜政怀里不想起来...... 良久之后,程思瑶呼吸逐渐有些沉重,脸上开始有些红晕,喃喃地说道:“哥哥,你的手......” 姜政在低着头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程思瑶仰着头,黑漆漆的大眼睛略微有些动情,眼波流转,格外妩媚动人。 不一会儿车就开始很有节奏的晃动....... 人生啊,最重要的两件事情不过就是:一日三餐 姜政送回程思瑶回宿舍之后,走路都感觉有些轻飘飘的,感觉一下子少了很多精气神,怎么自己重生就没有一些附加技能的,做什么都得靠自己,就连身体还要靠自己锻炼。 打开许久没见的宿舍门,里面依旧仙气飘飘,其他几个帅小伙还是那么的潇洒,陈堃依旧打着游戏,韩佐坐在床头拿着手机不知道和谁聊着天,但好像不是特别开心,李阳状态依旧,拿着手机看着小说。 唯一的共同点,三个人嘴上都叼着烟,搞的姜政忍不住也掏出一根,要不然总觉得自己手上少了点什么。 “方方土,昨晚过得开心吗?”m.biqubao.com 陈堃手指头不停地点击着鼠标,一脸不屑地说道:“那是,极其开心,简直爽歪歪” 韩佐今天刚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连忙停下手机挪了过来:“昨晚发生什么了?” “快快将来” 陈堃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傲娇样,可把坐在的李阳可恶心到了,直接说了出来:“昨天他约李可可去酒店了” “卧槽!” “真的假的?” “小子可以啊” 韩佐从不敢相信到满脸羡慕只花了半秒 “那是” 陈堃微微昂着头,脸上很是傲娇,仿佛拿了大奖一样。 李阳摸了摸下巴说道:“可是我昨天走得时候,看到你从老三柜子里拿了三个小雨伞,回来的时候你又放回去三个” “据我观察,拿走的三个和放回的三个好像没有区别” “所以......” 韩佐听了哈哈大笑,在陈堃肩膀上重重一拍: “胖子你不行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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