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不是长得黑,他做生意也黑的很” 说起这个曹鹏脸上笑明显就少了很多,甚至有些厌恶的情绪 姜政一听,这个开头很好,引起悬念,这故事这不就来了嘛,踢了踢一旁的凳子让王梓浩坐下,又从身上拿出一包软中一人一根。 曹鹏接过一看,嚯,这小兄弟是真的有钱啊,上次是硬中,今天就软中了,档次上去了还,讲故事不得先吸一口,心满意足的曹鹏开始说道biqubao.com “这家伙大家都叫他彬哥,我08年才来的,那时候他就已经在那个柜台租了有三四年了,我们这柜台是一年一租,虽然是个小柜台,租金可不便宜,尤其是靠门口的位置,按现在的价格,一年就得小十万” 王梓浩听了不禁暗自咂舌:“我的个乖乖,一年租金就得十万,那一年得赚多少钱才能赚回本,还连续这么多年,那一年不得赚个上百万了” 曹鹏又朝着外面看了看,见大家都在忙自己的,压低着声音说道:“你们别看他瘦瘦的,平时笑得憨憨的,这个彬哥身上有股子狠劲,当时有个小富二代,直接要租下这一层想自己干,这不是断了大家财路嘛。所以大家都不同意搬走,物业也没办法,大家就这么僵着,最后富二代找了一堆打手准备赶人,你们猜怎么着?” 王梓浩一脸惊讶地问道:“他把人家捅了?” 曹鹏摇了摇头:“那倒没有,捅了也不能好好的在这里了,不过他当时也是狠,一个人一把刀冲过去,那些个打手本以为就是来吓唬吓唬人的,赚点钱混口饭吃,哪知道人还没吓到,自己都被吓死了,出来混要钱还是要命还是分的开的。一个个抛掉富二代撤在一边,那个富二代当时就吓傻了,被他跟拎小鸡一样畏畏缩缩的,最后还扔了两万块,说是精神损失费走了” “从那之后,这边也没人敢惹他,都叫他一声彬哥,那个柜台到现在为止,一直都是他的,他的生意一直也不错,但说赚钱,也比大家多不到哪去。后来财大的一个男生自称是学生会主席,无意间在他这边买了个手机,问他要不要合作,可以帮他招揽客户,赚的利润一起分成,彬哥一听自然乐意的,学生的钱好赚这是共识啊,两人一拍即合” 姜政听到这就知道这个学生会主席就是那个倒台的那个了,果不其然接下来就听到曹鹏接着说道: “那个学生会主席也有本事,不到两个月就打开销路,不止是手机,还有电脑,甚至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配件什么的,我那时候刚来,大概算了下,一个月光营业额大概就能有五十万左右,那时候还没有苹果手机这种贵的,还都是以前那种按键手机呢。” 姜政心里不禁有些惊讶,学生买的手机大部分还是比较便宜的,一个人愿意花个千把买个手机就不错了,买电脑的屈指可数,要是月营业额能达到五十万,这里面得有多少个人来这边来买手机,看来原先的主席被搞下去也是正常的,这么多钱不分配好了,确实让人眼红。 曹鹏又从柜台下面翻出三听可乐:“这边没有酒,但这可乐是我珍藏好久的,哥请你们喝” 姜政白眼一番,喝个可乐你倒是说出了八二年拉菲的气质,顺便看了下生产日期,还没过一个月,珍藏个锤子,你穿越呢 “嗝~爽” 曹鹏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打了个饱嗝有些意犹未尽道 “可惜这边没有冰箱,差了点意思” 姜政点了点头一脸赞同:“可乐加冰,永远加金” “嘿,不愧是大学生,还挺押韵哈,来,走一个” 曹鹏说完举起可乐罐,三人还碰了下,姜政觉得这种行为蠢,见他也润好喉了,继续追问道:“那个主席我听说已经被撤职了,那他现在谁帮他赚钱?” “原来被撤职了,难怪呢?” 曹鹏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又愤愤不平的说道:“撤职也好的,活该!” “怎么说?” 王梓浩满脸不解,好像姜政和这个鹏哥都懂一些东西,就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就是来听故事的一样,这种感觉很别扭 曹鹏看他懵懵懂懂的样子解释道:“他们开始一两个月还好,都是给人家拿新机,等后面拿一些翻新机出去给人卖,但是跟人家说的是新手机,不干这一行的谁懂这玩意啊,但是这里面的利润是天差地别啊。” “我说怎么最近这一年换了个人,原来那个学生会主席被撤职了,是因为这事?” 姜政点了点头:“原因有很多,但起因确实是因为这事,现在来的是不是一个个子高高瘦瘦的,戴着眼镜的?” 曹鹏摇了摇头:“你说得那个高高瘦瘦,长得是很清秀的就来过一两次,其他都是一个梳着油头的男的,不过看得出来还是个男生,看着拽拽的” 姜政顿时默然,这个薛绍还真是够小心谨慎的,那个油头的估计就是杨威了 “他们现在卖的情况怎么样?” 曹鹏想了想说道:“和那个主席时候比赚的钱应该差不多,主要是现在的手机贵了,尤其是苹果机,利润还是有点的” 见旁边没人,又低头悄声说道:“他们还一直卖着翻新机呢,还有日版,美版的,太坑了” “草,这不是欺诈嘛” 王梓浩忍不住骂道,现在学生买手机都是父母的钱,大部分还都是普通家庭,父母辛辛苦苦赚的钱给孩子买个好一点的手机,有的是学生自己打工加上省吃俭用省下来的钱,到最后还买了个翻新机,自己还被蒙在鼓里,这种事情想想心里就膈应。 曹鹏一拍大腿一脸认同:“对啊,你要是正儿八经和别人说这是翻新机,你报价高点就高点,只要买家愿意,那就算了,你这把翻新机当新机卖这是几个意思,这种昧着良心赚钱的事我可干不来。” “鹏哥说得有道理,那鹏哥,你想不想正儿八经多赚点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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