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诗雨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几本书和一些杂志,看封面上一个平头中年西装男戴着一块手表很老派的抱着胸的pose,就知道这些杂志是给自己的:“你现在不是在创业嘛,我找了些关于经济类的杂志给你看看” 姜政连忙摇头“我才不看这些专家天天吹牛逼,听他们早晚破产的快,我待会去找找有没有小说看看” 李诗雨自然不知道专家吹牛逼是什么梗,但也不再管姜政了,自己坐在一边翻着书一边拿着笔记本做着笔记。 姜政撑着头看着她低垂着眼眸,黛眉微蹙,好似在思考着什么难题,阳光照在她乌黑的马尾辫上,微微反光,认真的女孩真美,认真读书的女孩子真有魅力,身上都充满着智慧的光辉。 很多人本身已经很优秀了,却还在不停地提升自己,而自己这种却就想着泡妞生孩子。姜政开始也想努力一把考考清华北大,可试了一段时间才发现,学习这种事情和天赋也是有关系的,不是努力就一定能考的好的,自己努力了这么久也只能考到财大,对大部分来说,或许已经很不错了,但这里面的苦只有姜政自己知道,他是第二次参加高考的啊,和别的重读的人不一样,他是从小学又来了一遍,江苏卷太难了.... 姜政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就再也学不进去了,看到书就想睡,一到上课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出手机,然后睡觉,下课贼精神,本来还以为自己得了嗜睡症,后来发现大家都一样,姜政才明白,自己得的是学渣综合症,重生也改变不了渣到骨子里的体质。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既然学习自己比不过人家,找一个能学习的漂亮媳妇儿也是很不错的,将来孩子智商颜值双保证.... “带耳机了没有”姜政有些明知故问 “在袋子里,自己拿”李诗雨瞟了姜政一眼,继续在想着她遇到的难题。 姜政很不客气的拿起袋子,驾轻熟路地拿出耳机,开始插上自己手机开始听着歌,不一会儿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姜政睡着的时候,李诗雨轻轻把耳机音量调低,又看了看姜政的歌单,大多都是一些英文的,李诗雨拿笔记了几个,准备回去听听是什么类型的,又继续开始把注意力回到自己的书上面。 “才九点半”姜政睡了一会儿感觉腰酸背痛,自己就醒了,揉了揉眼睛看了时间才过了一个多小时,果然不爱学习的人在图书馆这个地方确实难熬。 不知道是不是空调的原因,还是有段时间没有补充水分的原因,姜政舔了舔嘴唇,感觉嘴巴有点干 “喝口水吧” 见姜政醒了,一直默默关注着他的李诗雨把自己的杯子递了过来,姜政一把接过,李诗雨一直是高冷人设,自从两人开始关系突飞猛进之后,眼力劲也上涨了许多,果然谈恋爱才能让人快速的成长,难怪自己那么早熟,都是恋爱谈的太多的结果。 “嗯,这口水真甜”姜政喝完不禁咂咂嘴,男人果然离不开水的滋润 “流氓~”李诗雨作为高中语文课代表,自然是懂断句的,按姜政平时说话习惯,这时候一般都带有内涵。 “男人不流氓,女人不洞房”姜政嬉皮笑脸的拉住李诗雨的手说道 “公共场合呢,少动手动脚”李诗雨明显受不了这种荤段子,尤其在图书馆人这么多的地方,下意识地想要抽出自己手。 “给你一个小礼物” “嗯?”一听到礼物,李诗雨顿时停了下来,从认识到今天,姜政好像从来没给自己送过什么正儿八经的礼物,倒是自己他生日圣诞节送了不少。 只见姜政从怀中掏出一只银白色的钢笔放到李诗雨手上。 “这很贵吧”李诗雨入手就有一种沉重感,钢笔上很明显的印着“parker”,笔身看上去像是不锈钢的,笔帽顶端和笔尖都像是镀金的,一副看上去就知道价格不菲的样子。 “还好,喜欢吗” 李诗雨点着头,这笔款式确实是自己喜欢的样式“怎么想起给我送礼物了” “今天可是我们认识的日子啊”姜政笑了笑说道 李诗雨眼前瞬间回忆起高一开学没多久,自己和他就分在一个班上,可能是因为性格原因,两个人虽然是前后桌,但是却没有什么太多的交流,国庆节后,学校组织第一次阶段性考试,自己在语文考了一半的时候两支笔怎么样都不出墨,当时都差点急哭了,忽然后面有一只笔从后面“飞”到了自己桌子上,响声差点惊动了监考老师。 那次自己语文考的全班第一,而他语文全班第二,自己也从此开始互相认识,也认识了王梓浩。后来问他怎么知道自己笔没有墨水的。哪知他一脸不开心地吐槽 “我前面有个名词名句默写写不出来了,等你等了半天不写,也不翻卷子,就在那拿着两只笔轮流在那边甩,我就给了你一支,哪知道你写作文那么慢,打完铃你才写完,搞的我最后还是没抄到,害的被老李罚抄了二十遍” ...... 每次自己有什么事情姜政都能第一时间出现,而自己习惯了他的存在,好像有他的存在,自己就很安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感情就发生了变化,而他却永远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身边也永远不缺女孩子。 虽然自己耳边总是有人说姜政喜欢自己,也一直说姜政今天又拒绝了谁谁谁,可自己总是觉得不安,终于有一天他说自己想当他妈妈的儿媳妇,自己当时心乱了一团,可看他的样子又像是认真的,又像是开玩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更何况哪有抽着烟跟一个二混子一样和女生表白的,自己好歹也是校花,就算手上没有一束花,那至少也要正经一点吧。 自己当时果断拒绝了,哪知道姜政对自己就开始若即若离起来,自己后来变得更加患得患失起来,进了大学之后他变得越来越优秀,能够写歌,能够弹琴,能够跳舞,刚上大一又是班长,又是学生会副部长,现在还能自己创业,身边好看的女孩子也越来越多,而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已经不是人群之中最亮眼的存在了,而他却越来越出众。 自己只是稍微好看一点,除了好好学习,以后能够在他需要的时候帮帮他应该就是自己能做的全部了吧。 他那么聪明,其实他心里什么都知道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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