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早点退个休_第78章 你带钥匙了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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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在美国《读者文摘》上有一篇报道说的是“假如一个人一生以六十岁为标准,那就共计有21900天。其中睡眠占用20年,吃饭占用5年,出行在路上会占用5年,生病占用3年,打电话占用1年,上卫生间占用1年,闲谈占用70天,擦鼻涕10天,剪脚手指甲需要10天。”
  数据公布出来后,才会发现,人的一生,其实是这样的短暂,好多时间就这样虚度掉了。但又有人说:如果你努力压缩你荒废、浪费掉的时间,你的人生将相应延长,你也一定会踏上成功之路。
  姜政对这些报道都嗤之以鼻,因为人们往往很多时候都是在虚度光阴的时候,往往才是是最快乐的,因为大部分时间都给了工作,给了应酬,给了家庭,难得有时间留给自己。你要是问他最想要什么。他肯定会说“我想静静”,哪怕是对着手机发着呆,至少这部分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对于一些所谓精英人士或者所谓专家来说或许是虚度光阴,但哪有那么多精英,更多的都是些普通人,对于普通人来说,精神的愉悦往往采用的是最简单朴素的方式。
  但时间确实是需要挤出来的。
  就像现在的姜政刚刚哄好李诗雨,答应周末陪她去图书馆,李诗雨这才喜笑颜开,将她送到学校后,“依依不舍”地和她告别,姜政便马不停蹄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奔往南站。因为下午是程思瑶的高铁是在三点半到达南站,早在昨天姜政就连续收到李诗雨和程思瑶的信息,想让他去接,当时还有些担心时间安排不过来。
  没过一会儿,她们便分别发过来车票信息,一个中午到,一个下午到,心里细细盘算了一下时间,心里顿时舒了一口气,因为学校无论离汽车站还是南站,都有一定的距离,来回哪怕是打车都得一个多小时,中间要是吃个饭,稍微拖一会儿就可能就赶不上下一场。
  姜政知道按李诗雨的心思,估计接她回学校,肯定要拉着自己陪她逛,所以在吃饭的时候就告诉她下午有会。两个人相处的时间也已经很久了,也知道李诗雨的性格,虽然李诗雨性子有些小任性,但是知道姜政如果有事,也不会多说什么,顶多就是会提一个小要求哄一下就好了。
  下午的南站反而没有那么拥挤了,大部分学校都是早上就已经到了,只有少部分人是下午来的,也有些是因为地方比较远,所以乘车时间比较长。
  高铁除了比汽车快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准时,一般没有太大的误差,下午三点二十九分姜政刚好到达南站门口,在外面稍微等了一会儿,就看见程思瑶拎背着一个小包从南站口出来了。
  这次回家后程思瑶又换成亚麻色的小卷发,扎着双马尾,穿着一身红黑jk制服,露出一双白嫩修长的腿,脚上穿着黑色长筒棉袜和小白鞋,宛如动漫里出来的少女,脸上总是挂着浅浅的笑,一副青春靓丽的样子引得男生们频频回头观望,甚至连安保在巡查的时候眼神都开始飘忽不定,总是一不小心就看向程思瑶这边。
  就连平时习惯了程思瑶样子的姜政看得都有些心动,这丫头就是个百变小樱,风格多变,要说李诗雨会穿衣打扮,那程思瑶就是永远走在时尚潮流的前沿。
  当程思瑶看到姜政后,程思瑶快速向姜政奔了过来,胸前两团感觉到不停起伏晃动着,姜政张开双手刚好接住奔过来的程思瑶,虽然程思瑶才一百斤刚刚好,但这一路狂奔的惯性把姜政带着向后轻轻退了两步,程思瑶像个树袋熊挂在姜政身上,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脖子,在姜政嘴上重重的“吧唧”了一下,埋在姜政脖颈间,娇声问道:
  “好哥哥,在家这么多天想我了没有?”
  “不敢想。”姜政被吹得脖子痒痒的。
  “嗯?为什么?”程思瑶抬起头睁着一双迷人的大眼睛看着姜政,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疑问,怎么和自己想要的回答不一样。
  “怕想你的时候脑子里都是马赛克”姜政骚骚一笑说道
  “你可真坏”程思瑶哪里是姜政对手,俏脸一红,轻轻在姜政脖子上咬了一下,又怕咬疼了,伸出舌头又舔了舔。
  这小妖精,真是中国好舌头......
  姜政看好多人在看向这边,拍了拍她的翘臀示意她下来了,再不下来自己估计也有点受不了了。
  李诗雨一直给人是一种高冷带点纯情小女生的感觉,和周乐怡在一起,周乐怡就像是邻家姐姐那种温暖,而程思瑶是很特殊的存在,她是在无时无刻的都在勾引你,让你上火......
  两人下了车到了学校,程思瑶把姜政的手臂抱在胸前,摇摇晃晃地跟着姜政走着,姜政正准备送她回宿舍,哪知道快到体育馆的时候,程思瑶忽然停了下来看着体育馆的方向。
  “哥哥,今天舞蹈房有人练舞嘛?”
  “没有啊,怎么了?”姜政不解道,好好的怎么问起舞蹈房了。
  “你带钥匙了嘛?”
  “带了,和宿舍钥匙放一起的”姜政有些不明所以,从口袋里掏出钥匙给她看。
  “我嘴有点干,想喝热奶茶.....”程思瑶舔了舔性感的嘴唇,从背包的侧边拉链里拿出一个小的包装袋,上面各种五颜六色的图案。
  姜政眼神极其之好,看见上面写的三个粗体大字“跳跳糖”,心脏不由得开始快速跳动起来。
  程思瑶踮起脚在他耳边悄悄说道:“我昨天逛街的时候在小卖部买的,网上说会有在沙漠里一样的感觉”
  “哥哥,想试试吗?”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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